答复单位: 经信局
答复文号: 东经信函〔2018〕356号
答复日期: 2018年04月25日
联 系 人: 经信局
联系方式: 22226290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关于对第20180159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发改局:
第20180159号提案(《关于发展储能节能产业,建设绿色智慧工业园区的建议》)收悉。结合我局职能,会办意见如下:
我市于2017年12月22日颁布了《<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专题项目实施细则》(东府办〔2017〕158号)。根据《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绿色制造专题项目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绿色制造专题扶持范围包括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及维护项目、绿色清洁生产奖励项目、节能先进奖励项目、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和循环经济发展重点项目。因此,符合条件的新能源发电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项目申报。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4月12日
(联系人:翟炜莹,电话:22239982)
答复单位: 发展和改革局
答复文号: 东发改函〔2018〕750号
答复日期: 2018年05月14日
联 系 人: 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方式: 23660086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民建市委会:
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第20180159号《关于发展储能节能产业,建设绿色智慧工业园区的建议》收悉。十分感谢贵单位对储能节能产业的关心和所提的宝贵意见。《建议》提出“削峰填谷、峰谷套利”、“构建光储微电网系统”,利用电网峰谷价差,赚取电价差,获得充放电利益,同时利用光伏发电系统,实现电能的自给自足。对此,我们深为认同,发展新能源是保护和改善环境的有效途径,是培育新动能、发展新经济的重要内容。
2017年10月11日,《关于促进储能产业与技术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式发布。政策铺路,助力储能在电力辅助服务和需求响应领域实现价值,针对贵单位所提的意见,根据会办单位意见,答复如下:
随着能源需求逐年扩大与化石能源供应不足的矛盾日益加重,能源领域正进行着深刻变革。一方面要开发新的能源来满足需求,另一方面我们要合理有效地利用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的使用过程中存在使用不均衡现象,储能系统可以用于电网的“削峰填谷”,从而提高能源的利用率。
加快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对于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推进我国能源行业供给侧改革、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随着电力系统的市场化发展,一系列电改配套政策的出台为储能获取更多市场收益提供了可能。但储能在电力系统的应用毕竟是一种新的模式,必然要经过探索、尝试、甚至于失败再调整的与市场深度磨合的过程。储能参与辅助服务、需求响应的技术效果在前期都得到了验证,但实现商业价值、保证盈利仍需时日,也需要企业和行业组织细致的研读政策,根据储能的技术特性和成本情况定位目标市场,搭建标准体系,在市场服务中不断优化储能系统功能、降低成本、建设服务团队;在市场磨合中也要与政府职能部门保持紧密沟通,为政策的进一步细化和修订提供信息和建议。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5月11日
办理单位: 发展和改革局,经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