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障碍疾病是复发性疾病,复发次数越多,恢复到原来功能的机会越少,换句话说,随着复发次数的增加病情会越来越恶化,回归社会的机会也就越少。要达到改善精神障碍患者的症状、降低复发率和改善社会功能的目的,需要对患者进行药物治疗、利用心理治疗、心理咨询促进心理康复、康复和社会支持性干预的有机给合。目前,药物治疗已经被普通应用,急性期的名种药物治疗的疗效也是肯定的,但对于如何防止复发以及缓解后的患者如何回归社会的具体措施,康复训练是重要的治疗手段和必要的措施。减少精神残疾需要用治疗和康复步紧接一步融合在一起的手段才会有效,他们之间是相互依存的。
  精神障碍患者治疗以药物治疗、心理冶疗、康复训练治疗靠三方面的相结合,心理治疗、精神康复训练作为一种主要的康复治疗手段,目前在东莞精神康复训练项目却大部分为全自费项目,仅有的运动疗法和作业疗法两个项目报销比例只为40%,而很大部分患者家属因为是自费项目而拒绝让患者接受康复训练治疗。即使通过药物治疗后患者出院,但未接受康复训练治疗恢复社会功,精神障碍患者难以适应家庭、社会生活,导致病情反复发作而多次重复住院,最后导致精神残疾而成为家庭、社会的负担。心理治疗、康复训练在东莞周边城市如深圳、广州、中山、江门等或国内如北京都全纳入社保范围。
  由于主要的治疗手段大部分为自费项目,目前,东莞市精神障碍住院患者社保报销比例仅为70%右左,综合医院超达80%,精神障碍患者住院负担较其他疾病多。
  

    议:

  将心理冶疗、心理咨询、精神康复训练项目纳入社保报销范围,并提高原有报销项目的报销比例。

提案者: 袁智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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