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建设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市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数据收集与共享、数字化政务平台建设等方面全面推进、发展迅速,在2016-2017年中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与发展综合影响力评估得分排名中位列地级市第14名。东莞属市镇两级行政架构,全市常住人口超过800万,行政资源紧缺,社会治理压力大,尤其在交通出行、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文化、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领域,市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加快智慧城市建设,特别是在服务民生方面有所创新和突破,能够大大提升政府社会治理效能,促进社会和谐善治,增加市民获得感。

    议:

  一、智慧城市建设要优先推进服务民生项目。智慧城市建设要正确处理产业发展和服务民生的关系。基于东莞城市现状和发展本质,智慧城市建设必须坚持人本理念,通过民生服务智慧化改造和提升城市整体品质和形象,为创新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人文基础和社会环境。因此,建议参考国内外先进城市的经验和做法,首先在交通、医疗、教育、社保、治安等领域,高标准地实现智慧化服务治理,让市民切实体会到智慧化城市的好处,获得社会更多的重视、支持和参与。
  二、推动数据全面共享,实现智慧城市建设社会化。目前,东莞智慧城市建设的顶层设计较为完备,但依然存在体制机制创新不足、信息资源整合困难、资金投入不足、专业人才缺乏等问题,必须通过社会化方式加以解决。因此,建议政府鼓励和引导更多社会力量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一是要打破现在众多的数据孤岛”“数据壁垒,推动个人数据、企业数据、政府数据全面整合、开放、共享,变冷数据为鲜活的大数据资源,让更多企业和个人利用大数据创造更多更大价值。二是要转变政府在社会治理上大包大揽的传统思维,在主导构建智慧交通智慧医疗”“平安城市等一系列主干平台基础上,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创新建立相关的新媒体、小程序、微平台等,实现智慧城市建设的枝叶式发展。
  三、 完善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的意见收集和考核评价机制。当前,国内智慧城市建设存在重建设投入、轻绩效提升,重硬件投入、轻机制建设,重建设发展、轻安全保障等问题。因此,建议我市在智慧城市建设上尊重客观条件和规律,摒弃急功近利思想,脚踏实地、稳扎稳打、久久为功。特别是在事关民生领域的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应当引入合理的社会参与和考核评价机制。制定智慧城市建设计划要重视听取民声民意,把市民群众反映最普遍最突出最迫切的问题作为优先落实项目;智慧城市建设方案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广泛收集民间智慧,不断完善工作方案;智慧城市建设成果要接受相关部门、专业机构、社会团体和市民群众的评议,特别是将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衡量指标。
  

提案者: 叶效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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