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随着国家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解决了单位没有“唯一身份标识”的问题。同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贯穿了单位从事或开展的各类经济社会活动,从而能够将不同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进行串联、归集、整合,打破信息孤岛,形成联动机制,进而构建起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体系。但由于一般办事单位的生命周期中仍会经历法定代表人变更、单位更名等变更事项,而此时其他部门或者没有主动对接变更数据、无法及时更新,或者受制于行政许可流程,需要企业主动提出变更申请,才能被动变更数据。例如企业办理工商名称变更后,仍需要到各个政府部门继续办理名称变更业务,给企业带来了重复办事的隐性成本,没有达到“信息跑”代替“百姓跑”的效果。
  
建    议:
  政府部门信息化主管部门牵头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建设,改革名称变更的行政许可流程,实现业务协同办理,不再让办事单位反复多头办理变更手续。比如工商名称变更事项办理后能主动将信息推送到其他相关部门,多个部门主动获取信息,同步办理名称变更等事项,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最大限度方便人民群众。

 


 

提案者: 欧南燕

政务服务办:
      欧南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共享,改革许可流程,实现业务协同办理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在2012年已建立了东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用各级部门产生的政务信息资源推动部门之间数据的共享利用。目前已通过共享平台归集了全市90个部门1912类信息资源,归集数据已达7.9388亿条。构建了“法人公用基础数据库”、“人口公用基础数据库”、“政务服务数据库”、“公共信用数据库”、“实有建筑数据库”、“智网业务库”等基础数据库,并开通了“数据东莞网”数据开放网站,有力支撑了智网工程、政务服务、公共信用、市场监管、数据开放等综合性应用,建立了部门间数据共享利用的桥梁,提高了政府办事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
  目前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已与市工商局建立了通道,每半个小时就可以收到市工商局业务系统当天办理的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股东(投资人)信息等数据,并在每天晚上11点将当天办理的所有业务数据再次提供到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中,以保障数据能够完整、准确共享。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已建立了与相关部门的数据通道,只需要相关部门从共享平台中主动获取这些数据,即可及时知晓市场主体的名称变更及各方面的情况,我办也可以支持部门订阅这部分变更的数据,由共享平台主动把这些市场主体名称变更的信息按指定时间推送给部门使用,为“名称变更业务协同办理”提供数据共享支撑。
  今年我办也将按照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和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8〕23号)要求,按照国家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及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工作总体部署,紧紧围绕我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需要,加快推进我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大力提升政务服务网上供给能力,统筹构建一体整合大平台、共享共用大数据、协同联动大系统。
  接下来,我办将把您的建议转达市编办,并借助市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契机,建议市编办牵头改革名称变更的行政许可流程,真正实现业务协同办理,最终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目标,以最大限度地方便人民群众和企业办事。
  以上是我办对《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共享,改革许可流程,实现业务协同办理的建议》的办理情况。衷心感谢您对我办工作的监督支持和帮助!如仍有疑问,可在收到函件后与我办数据资源科柯丽婵同志联系,电话:0769-22830331,13809618292。


 

办理单位: 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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