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融合教育指的是将身心障碍学生和普通学生放在同一间教室,一起学习的方式,它强调给身心障碍学生提供正常化的教育环境,让他们在普通班中享受到必要的特殊教育和相关服务措施,使特殊教育及普通教育合并为一个系统。在世界上,融合教育也是全球教育发展的大趋势,目前推广运作的比较成熟的有:加拿大、美国、新西兰、澳洲、日本及西欧等国家和地区。
目前我国残障儿童接受教育的方式主要有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两种形式。1994年国务院颁布施行了《残疾人教育条例》,对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残疾人教育与其他教育相比还比较薄弱。主要表现在:理念相对滞后,需要进一步推进融合教育;特殊教育资源不足、分布不均,残疾人入学普遍存在一定困难;教学规范需要加强,教育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教师的数量、质量还不能满足残疾人教育发展的需要;对残疾人教育的保障和支持需要加强。
2017年1月 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残疾人教育条例(修订草案)》,提出“推广融合教育,保障残疾人进入普通幼儿园、学校接受教育”。发展融合教育是残障人士实现全面发展的需要,更是促进教育公平、均衡、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这次修订,一是总结实践经验,将近几年有关促进残疾人教育事业发展的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上升为法律制度。二是立足实际情况,扎实推进融合教育,在统筹规划、合理配置特殊教育资源的基础上完善残疾人入学安排,规范教育教学活动,使残疾学生接受与其身心状况相适应的教育。三是明确政府责任,加强对残疾人教育的保障和支持。
据截止2016年上半年数据表明,东莞市有2所基础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学生600名。另有两倍以上数量的各类残疾儿童,在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接受融合教育。在这些残疾学生中,心智障碍学生由于其社会交往障碍较为突出,在融合教育中尤为艰难。
为更好地了解融合教育中的问题,全国心智障碍家长组织联盟委托专业调查公司,在北京、广州、郑州等7个城市针对融合教育中的特殊需要学生的家长和教师开展了融合教育现状与需求的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在对家长的调查中,让孩子能跟同龄孩子融合、融入社会,是心智障碍学生家长考虑让孩子进入普通学校的最主要原因。但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障碍:普通学校普遍缺乏特殊教育方面的专业师资;教师普遍缺乏必要的专业性培训;心智障碍学生在普通学校里受到歧视和不公平对待,乃至被学校、普通学生家长投诉、退学等。由此看来,普通学校配备专业资源教师、教师接受融合教育专业知识培训以及学校、社会对心智障碍学生的接纳、包容是家长对普通学校的最热切的期待。另外从家长访谈内容看出,目前对于心智障碍学生的备案人数远低于实际患者人数。许多有心智障碍学生的家长,由于担心孩子被学校和老师放弃,不敢暴露孩子的真实情况,使这类学生难以获得有针对性、有质量的教育。
在对普通学校教师的调研中发现,教育界及社会上缺乏对融合教育知识的宣传倡导,多数老师对融合教育不了解,认识不深,缺乏融合教育所需要的专业培训知识。目前尚缺乏为资源老师或特教老师设立相应的岗位编制和职称体系;在师资与培训方面,现有学科老师因本职教学业务繁重而无法有更多的精力照顾特殊需要学生。普通学校教师认为,在特殊需要学生就读普通学校的过程中,师资是最主要的障碍。
从国家层面来看,党中央、国务院都非常关心残疾人权益保障和特殊教育提升状况。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残疾人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李克强总理批示:残疾人事业关乎社会的公平正义,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带着深厚的感情,履职尽责,特教特办,认真实施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让残疾孩子与其他所有人一样,同在蓝天下,共同接受良好的教育。
发展融合教育是残障学生实现全面发展的需要,更是促进教育公平、尊重、平等、均衡、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针对我们东莞目前特殊教育的发展情况,为完善心智障碍儿童接受融合教育的保障条件,普通学校需要改进观念,改善环境,引进相关专业人才完善教师队伍结构,才能给这些学生提供公平有质量的教育。
建 议:
一、加强校园、社会融合教育政策知识的宣导培训。
融合教育最难的是观念的转变。没有成人世界的融合,就没有儿童世界的融合。融合教育需要从娃娃抓起。普通学校应加强向普通学生及学生家长宣传融合教育理念,培养普通学生对于残疾学生尊重、接纳、友爱、帮助,共同学习、共同成长的正确心态,让他们从小接受不同的生命形态,尊重生命的多样性,学会关爱他人,创建包容、友爱、互助、共进的良好校园氛围。有针对性地对普校的教师进行融合教育和特殊教育理念与技巧方面的专业培训。
二、从严把握融合教育学校入学标准。
建立各方人员参与的特殊教育指导委员会,对存在就学争议的心智障碍儿童进行安置评估,按自然比例安排特殊学生在普通学校普通班级就读。对于缺少融合支持条件的学校可以将学生转学至其他有条件普通学校安置。对有严重身心障碍、经过特殊支持仍无法适应普通学校融合教育的,经学生家长同意,可转入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
三、支持和保障对融合教育经费的投入。
残障学生的教育是整个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各级政府的经费投入、学校软硬件设施的配套、师资力量的配置上应该有所倾斜,大力改善融合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经济困难的残障学生减免学费和其他费用,并优先给予助学补助。
四、增加特教从业人员知识培训。
建议在市属师范、教育类院校(系)中设立特殊教育系,培养从事特殊教育老师;在普通师范生培养课程中设立特殊教育导论必修学分,对普通教师继续教育中进行适当的特教培训,提高他们对特殊需要学生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因材施教。
五、提升对资源教师的激励力度。
适度在接纳身心残障学生的普校中增设资源教师编制、在岗人数,规定资源老师与特殊需要学生的最低师生比,切实保证资源教师的专职化。落实资源老师特教岗位津贴和评价晋升体系,用激励政策避免资源教师在教师队伍中被边缘化的现象。
六、多部门联动,建立数据库共享机制,协同工作。
融合教育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是从事各相关专业工作的人们突破行业壁垒,一起协同工作。政府部门间要加强协调支持,建议卫生、教育、民政、残联等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从源头上了解特殊学生的数量分布、健康状况等;教育系统内要加强普特协作,统筹区域内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确定安置适龄特殊学生的教育机构,并根据需要设置、改进、调整人员和装备;政府部门与社会间要加强联动,向公众普及特殊学生教育知识,推广普特融合的理念和方法,引导全社会树立起文明、接纳、包容、和谐、协作的融合教育风尚。
七、定期公布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督导管理评估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定期考核有关学校,全面评估东莞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落实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八、关心帮助特殊教育孩子完成教育后的就业问题。
在特殊教育孩子完成教育之后,会面临就业问题,在有职业教育经验的学校建立特教班,选择适合心智障碍孩子的专业,调整课堂安排,以适应心智障碍孩子的学习特点,例如西点制作,园艺,家政,手工制作,陶艺,编织,汽车装饰与美容等。建立工作实习基地,在一些企业单位建立门店实习岗位,帮助心智障碍学生积累真实的岗位工作经验。
综上所述,建议东莞市教育部门进一步出台具体措施,完善心智障碍儿童接受融合教育的保障条件,更加深入、有效地推进融合教育工作的实施,真正实现教育的公平、均衡与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