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2017年,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上升为国家战略。我市处于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区,毗邻香港、广州和深圳,接受辐射带动的效应将进一步显现。如何以全新视野,在新的国际化坐标下,实现更高层次的发展,成为当下重要议题。基于我市强大的制造业基础及实业发展的主基调,提议加快新型产业园区建设,形成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的重要载体。
一、我市工业园区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东莞经济起步于来料加工,通过多轮的产业升级,全市几百家工业园区为东莞产业经济奠定了基础,形成了产业集群优势,推动我市成为全球瞩目的国际制造基地。然而,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的改变,我市原有的工业园区载体及模式已经不再满足企业发展、产业升级、城市更新等发展的需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传统工业园区难以实现腾笼换鸟。大量劳动密集型企业迁出导致传统型工业厂房空置,土地资源浪费。而要承载新兴产业落地,不仅要求规范标准厂房及完善的配套实施,还需要产业园区配备专业的招商引资及运营队伍,因此目前我市的传统工业园区陷入了转型困境。
(二)传统产业园区建筑规划受限、设施老旧,难以满足企业扩厂需求。当前东莞工业园区内的生产企业,厂房及配套设施大都较为陈旧,难以满足先进制造业的要求,难以满足企业扩厂的要求,也难以吸引并留住人才。老旧的工业园区对吸引高质量、高收益的制造业企业产生制约。
(三)传统产业园区运营能力有限,不能为企业提技术、资金、人才等方面的服务。随着生产成本增加,技术优势逐步缺失以及国内外区域竞争激烈等因素,东莞加工制造业利润率正逐步走低,严峻的形势导致制造业企业的流失。目前传统产业园区无法为企业发展提供技术、资金、人才等服务,企业在运行过程中遇到困难无法通过园区渠道得以解决。
为此,东莞未来的发展,需要新型产业园来承载,新型产业园区推动土地、资金、劳动等传统要素的创新,集聚技术、人才、信息等创新要素,是未来经济发展的集中区和财政收入增长区,更是城市品质和综合承载力的具体表现。
二、大湾区制造业城市的竞争态势
推进新型工业园区的建设,将有利于我市从加工制造业向先进制造业的转型升级,有利于我市打造创新驱动发展升级版,有利于我市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和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设的历史性机遇。
目前,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功能进一步升级,深圳地区大量科技企业的生产基地需要外迁,东莞制造业产业基础扎实、产业配套完善,本是智能制造企业落户的首选之地。但是,由于我市新型工业园区配套不足、劳动成本相对较高、高端人才比较匮乏,对于企业落户形成障碍;另方面,惠州、深汕经济区等地方土地资源丰富、生态环境比较好,后发优势明显,大有“抢东莞生意”的态势。
以惠州为例,惠州在“3+ 2”深莞惠经济区的五大板块中处于较中心位置,“十三五”可形成珠三角与粤东、粤北内联外通的“走廊”格局。面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惠州在“积极”部署。此前深圳提出“东进战略”后,惠州即提出“海绵行动”的设想。相比东莞,惠州同样具备制造优势,其承载了一批大项目,电子信息、石油化工等产业基础较好。近期潼湖地区规划建设的产业园区,起点高、规模大,吸引不少企业引驻,在业内引起较大的反响。再者,随着目前深汕合作区的建设推进,在政府的引导下及各项优惠政策的促进下,很对深圳转移企业也外迁到了潮汕地区。另外,在深中通道的带动下,中山在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的地位也在大幅提高,加之其营商成本低等优势,也将承接较多的深圳产业转移。
综上,尽管我市仍显现出坚实的制造业产业基础,但是周边地区资源禀赋各具特色,后发优势日渐显著。因此,我市亟需在当前竞争格局中加快建设新型产业园区,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及时抢占产业转移先机。
建 议:
三、发展我市新型产业园的思考与建议
(一)尽快出台M1和M0工业用地政策细则
据了解,目前市政府正在制定M0和M1用地规划政策细则,为各类产业及技术的研发、设计、创意、中试、孵化等创新型功能及相关配套设施提供用地。为此,各镇街停止了原有容积率3.0以上工业用地报批手续,与之相关的所有企业这项工作被迫搁置,严重影响相关企业业务开展。建议政府尽快出台M0和M1用地规划政策细则,为新型工业园区建设奠定政策基础,指明规划方向。
(二)加大对新型产业园开发的支持力度
目前我市重大项目在用地、规划等方面政策优惠较多,审批流程项目速度快,有专门绿色通道来完成审批流程;新型产业园内虽然可以聚集一批先进制造的中小企业,加快产业聚集和集群,但不一定可以评为重大项目。建议市政府出台政策,对于一定规模以上的新型产业园,从用地审批、规划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同时,加快项目的审批速度,从而加快推进项目落地,促进我市产业园更新建设。
(三)规范工业厂房租赁市场。
目前工业厂房租赁市场零门槛进入,中介市场混乱,二手房东泛滥,不仅不能为企业提供增值服务,还通过多次转手或区域垄断等方式提高价格,增加企业经营成本。经调研,绝大部分企业希望租赁一手房东厂房,一方面可以降低经营成本、保障租赁时间,另一方面是企业发展壮大后准备上板上市时,需要固定资产评估,对厂房的地址和权属很重视。建议由园区所属招商部门指导专业园区运营企业共同进行项目的准入审查,制定相关规定和管理办法,备案企业进驻申请、企业基本情况、项目设备清单等,组织考察园区运营实况及了解企业发展需求,为新型工业园区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营造规范化及可持续发展的工业发展环境,贯彻落实地区产业升级发展战略。
提案者: 陈健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