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又称“新三板”)自2013年1月16日正式揭牌运营以来,挂牌公司达11623家,其中创新层公司1344家、基础层公司10279家。东莞市“新三板”挂牌企业202家,其中2017年新增挂牌企业47家,挂牌企业增数及总数均位居全省地级市第一,金融生态环境持续优化,发展态势持续向好。
然而,随着“新三板”的发展,其不足和弊端也逐渐暴露出来。2017年,“新三板”累计完成股票发行2725次,融资金额1336.25亿元,两项数据同比2016年分别下降了7.31%和3.93%。融资次数和融资金额的下降,体现的是投资者对“新三板”的信心不足以及优质企业的陆续流失。另外,2017年“新三板”全年累计成交金额2271.80亿元,超过2015年和2016年,是2014年的17倍;累计成交数量433.22亿股,超过了过去两年。但全年整体换手率仅有13.47%,比2016年(20.74%)下降了35%。所以,尽管成交金额有所增长,但换手率却连续两年下滑,“新三板”的流动性差的短板依然突出。
鉴于此,“新三板”转板已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问题。虽然证券监管机构以及“新三板”管理当局拟把转板制度作为促进“新三板”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部分企业对此更是翘首以盼,甚至有企业把在“新三板”挂牌作为在交易所上市的一个跳板。但是从现行的政策以及部分实践来看,转板问题不是一个一蹴而就的问题。首先,从政策制度看。“新三板”的定位是一个独立市场,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中的重要一环。这也就意味着,“新三板”会有自己的制度体系以及相应的发展模式,而并非是沪深交易所的“预备队”。因此,至少在政策层面上,“新三板”与主板之间的通道并未完全建立,“新三板”挂牌企业很难实现大规模转板。其次,从主板容量看。目前“新三板”挂牌企业中,有2000家以上符合沪深交易所相关板块上市条件,其规模大约是已过会公司的三倍之多。显然,如果按“符合条件”就可转板的原则来操作,那么沪深两市将面临极大的扩容压力。
因此,“新三板”转板到目前还只停留在讨论、研究的层面,实际操作还有很长的距离。但“新三板”企业依据自身的愿望以及公司实情,为了企业的发展需要,大多选择申请暂停交易,另行启动IPO程序。截至2018年1月11日,共有118家“新三板”企业已启动IPO程序,其中81家已反馈,17家已受理,17家已预披露更新,1家暂缓表决,2家中止审查。他们这样做,主要是不满足“新三板”当前的交易现状,而且对转板缺乏信心。
建 议:
一、建议收集整理并向上反馈我市“新三板”挂牌企业诉求。
我市当前有200多家“新三板”挂牌企业,其诉求大多集中在“转板”这个问题上。因此,为提高我市企业的融资效率,加快企业发展速度,建议市委市政府收集整理我市“新三板”企业的工作诉求,并以此向上级部门提出工作意见,提高“新三板”市场的流动性以及融资能力,使挂牌公司愿意并且能利用新三板市场实现更大的发展。
二、建议由工商局、经信局、金融局、发改局等职能部门联合推动拟上市“新三板”企业通过并购、被并购达成规模主体促进企业上创业板、科技板和主板。
我市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呈“满天繁星”状,单一企业若想要达成规模主体并实现上市,需时较长、难度较大。因此,建议市工商局、经信局、金融局、发改局等职能部门多方联动、多措并举,加快构建高效投融资对接机制,引导更多的金融资源、并购基金支持拟上市“新三板”企业通过股权改制、并购重组等方式做强做优,促进全市企业规模结构早日向“星月同辉”转型。
三、建议加强并优化企业上市辅导的方式方法。
2018年是我市实现“倍增计划”的关键之年,希望市金融工作局和各镇街、各园区加大扶持力度,整合专业的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财务顾问公司和做市商等配套资源,组织专门的服务团队,对辖区内的“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和上市后备企业开展专业化、个性化辅导,有计划、有节奏地打造金融市场上的“东莞板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