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当前,东莞正在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制造中心、广深科技创新走廊中部脊梁,为人才发展带来历史性机遇。
  同时,东莞也清晰地看到:随着广深港高铁、港珠澳大桥、深中通道竣工,珠三角交通一体化实现,东莞区位优势、通道优势将被“稀释”,东莞对人才的引进和保留也将面临更大挑战。加上近两年,东莞房价持续上涨,相对于广深高房价的优势不断减弱,对人才安居的吸引力也再被“稀释”。在此背景下,东莞进一步推动人才安居工程,不只是民生工程,更相关东莞发展对人才的吸引和保留大计。
  随着“十二五”期间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问题逐步得到解决,保障性住房作为人才住房使用受到户型面积及准入对象的严格限制,住房保障工作正迈向着力解决人才住房困难的阶段,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开展正当其时。
  一、东莞市人才住房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东莞市人才住房供给形式有三种:一是针对特色人才的住房保障(以货币补贴为主);二是企业自建人才住房;三是由政府投资的面向人才配租的公租房。特色人才住房保障方面,2015年制定出台《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东府〔2015〕110号),补贴基本上已覆盖了高层次特色人才。企业自建人才住房方面,主要为中集和华为两家公司自建并面向企业内部的人才。松山湖已建成的5176套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也主要面向产业园区的企业员工。
  在人才的货币补贴方面,主要通过生活补贴形式加强新引进人才的住房保障。《东莞市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试行办法》(东府〔2015〕114号)提出成长型企业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标准为:初级职称或本科,6000元/人;中级职称或硕士,10000元/人;高级职称或博士,20000元/人。《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行动方案》(东府办〔2017〕11号)提出试点企业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标准为:本科或初级职称,12000元/人;硕士或中级职称,或上年度在莞纳税额超过3万元(含)的人才,2万元/人;博士或高级职称,4万元/人。这类补贴主要是为特定企业的人才量身定制。
  根据广东省住房政府研究中心的统计数据,截至2016年底东莞市人才总量突破130万,东莞市“空巢青年”数量达142万,其中80、90后的“空巢青年”占比达90%以上。另根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的统计,近年每年新进就业本科以上学历人才约3万人。
  由此可以看出,东莞市人才住房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人才住房供应量不足,与实际需求不匹配。二是人才住房保障以高层次人才及特定企业人才为主,覆盖面较窄。
  二、深圳及其他城市经验
  深圳人才需求大,房价高。因此,在人才安居政策和实践层面都走在前列。为吸引和留住人才,深圳积极出台人才安居政策,并通过多种渠道筹集人才房,解决人才住房需求。在政策方面,深圳市2010年出台《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深发〔2010〕5号),明确深圳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2011年出台《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29号)。2014年出台《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政府令第273号),明确人才安居具体实施细则。2016年出台《关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13号)及《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0号)。这些政策的相继出台使得深圳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人才安居政策体系。在人才安居具体实践方面,2016年6月注册成立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亿元),负责深圳全市人才安居住房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深圳人才安居集团从盘活存量和扩大增量两大方面筹集15种房源,目前有2871套人才住房可供分配、项目36个,拟筹集人才住房24605套。
  除深圳以外,武汉、长沙、西安、济南等十多个城市也相继出台包含“零门槛”落户、购房租房优惠、现金补助等措施的人才安居政策吸引人才。如武汉提出“力争五年内将100万大学生留在武汉”,推出成立“招才局”,出台大学生在读期间可缴存公积金、放宽大学生落户条件等一系列政策。长沙提出五年吸引100万人才,高校毕业生“零门槛”落户,推行“先落户后就业”政策,并对新落户并在长沙工作的博士、硕士、本科等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两年内分别发放每年1.5万元、1万元、0.6万元租房和生活补贴,博士、硕士毕业生在长沙工作并首次购房的,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西安计划五年投入38亿,引才育才100万,并实施“城市合伙人”计划;济南对企业新引进入户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按每月1500元、1000元的标准连续发放三年租房补贴。


建    议:
  1、建立健全人才安居政策。出台人才安居配套政策,主要包括人才安居规划、指导性政策及操作层面政策。操作层面政策包括人才安居办法、人才住房制度、人才认定标准、人才补贴政策、教育医疗配套等等。通过完善政策体系,规范人才安居工程开发、建设、管理各环节流程,为人才安居住房建设、房源筹集、人才住房分配等实际工作提供政策支持。政策应覆盖各层次人才,在东莞现有特色人才政策的基础上,构建分层次、分类型的人才安居模式,重点覆盖新就业大学生、从异地新进东莞企业的员工、市重点产业紧缺技能人才、创业型人才等基础人才。统筹兼顾政策的延续性,落实各项政策的衔接。
  2、加快组建国企性质的东莞市人才安居机构。发挥国企引领带动作用。一是有利于政府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推进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改革。二是有利于解决住房租赁市场不规范问题,减少住房租赁纠纷,减轻政府管理压力。三是有利于提升东莞整体城市形象,吸引人才,助推政府实施“人才倍增”计划。
  建议市政府为人才安居机构提供政策和资本金支持,明确人才安居机构的职能定位和运营模式,提供配套资源,加快推动人才安居机构实现从组建到运营的转变。
  3、拓宽人才住房的筹集渠道。人才住房的主要类型包括:政府公租房、政府人才公寓、机构租赁、企业自建房等。房源筹集以政府主导,市镇共同推进,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通过“新建、配建、改造、采购、租赁”等多种方式来筹集房源。
  人才住房项目需考虑人才对交通、就业、入学、医疗、商业等需求,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
  4、建立人才住房统一信息平台。将人才住房建设筹集、供应分配、运营管理等环节纳入统一信息平台,相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动态管理,实现人才住房租赁登记、人才认定等信息互联互通,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运营和管理效率,同时避免人才住房运营和管理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
  5、提高人才住房的建设效率。将人才住房项目纳入住房建设规划进行统一规划。新建人才住房项目应逐步推行EPC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等建造模式,大力推广使用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保等绿色施工技术,提高人才住房建设效率和质量。

提案者: 民进市委会

住建局:
      对东莞市政协第三十届一次会议第20180306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市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东莞人才安居工程的建议》(第20180306号)收悉。结合市人力资源局会办意见和我局职能,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健全人才安居政策的建议
  (一)住房体系建设相关文件的出台工作
  为从体系上推动我市住房工作开展,根据市相关领导指示要求,我局于去年开始着手推进我市住房制度改革创新,统筹考虑各类住房的协调发展,充分尊重不同人群的住房需求,提出构建以商品住房、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三类实物房源为有效供应,以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积极推进去库存工作为重点的“五位一体”协同发展的住房建设体系,并明确推动出台《东莞市住房建设规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制定以《东莞市住房体系建设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总纲,以商品住房、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政策和去库存工作指导意见为配套的“1+N”体系政策。《规划》和《实施意见》经征求各相关部门、园区、镇街、专家评审以及公众意见,结合市相关领导在多次政府工作会议上的指示精神,形成了送审稿并已于5月15日上报市政府审定。
  (二)《东莞市人才安居办法》的起草工作
  为贯彻落实市领导指示精神,我局已于4月份会同市人才办、人力资源局完成了《东莞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安居办法》)的起草工作。在现有特色人才、新就业职工安居政策的基础上,把创新人才、新入户人才纳入安居保障范围。《安居办法》结合市人力资源局拟定的《东莞市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育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对于未到达特色人才条件的创新人才,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即可享受综合补贴或租购人才住房,弥补我市在这类人才安居工作方面的不足。同时,《安居办法》将人才安居工作与住房保障工作紧密结合,提出入户未满3年符合条件的新入户人才可申请入住公共租赁住房或租房补贴,以解决新入户人才的周转性安居需求。计划年内完成编制工作。
  (三)《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
  在修订《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过程中,我局充分考虑基础型人才的安居需求:一是放宽新就业职工的申请条件,增加了保障方式;二是把新入户人才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大幅度扩大基础型人才的保障覆盖面。计划年内完成修订工作。
  (四)《东莞市加强新时代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办法》的出台工作
  市人力资源局已研究制定《东莞市加强新时代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办法》,拟实行更具竞争力的引才措施,对我市企业新引进人才按学历、职称、技能或纳税条件分别给予更高标准的生活资助,以更大的范围和更高的标准加大人才安居保障。
  二、关于加快组建国企性质东莞市人才安居机构的建议
  2018年1月24日,东莞市政府同意由东实集团组建东莞市安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并于2018年2月5日正式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10亿元。目前该公司正进行架构搭建、团队组建、建章立制等工作。
  三、关于拓宽人才住房筹集渠道的建议
  在起草《东莞市人才安居办法》过程中,我局结合实际,借鉴兄弟城市做法,探索性提出5种人才住房筹集渠道,包括新供应用地集中建设、利用新供应用地项目配建、利用城市更新项目配建、统筹购买与长期租赁和改造社会存量房源等。上述筹集渠道的可行性需经征求各镇街(园区)、相关部门意见及市政府审定。
  四、关于建立人才住房统一信息平台的建议的建议
  今年初,市人民政府与建行广东省分行签订《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我局与建行东莞市分行签订《东莞市住房租赁管理平台建设合作协议》,计划6月份完成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的搭建工作。在此基础上,将探索性研究开发人才住房信息的子平台。
  五、关于提高人才住房建设效率的建议
  我局将统筹督促完善市安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运营管理,依据住房建设规划的行动计划,加快人才住房的筹建工作。力争2018年新增人才住房不少于2000套,2019年新增人才住房不少于2000套,2020年新增人才住房不少于4000套。同时,加快大学创新城公租房、虎门港泥洲岛和粤海银瓶合作创新区公租房等基础型人才住房项目的建设。规划至2020年,累计新增基础型人才住房1.3万套。
  我市将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住房工作要求,把人才住房建设作为完善人才安居工作的着力点,全面推动人才安居建设。


人力资源局:
  民进市委会在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东莞人才安居工程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实施特色人才住房补贴政策,以补贴形式解决人才住房问题。2013年出台《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暂行办法》,住房补贴分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特色人才可申请2000-3000元/月租房补贴,或100-200万元购房补贴;2015年出台《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扩大了补贴范围,增加了补贴档次,特色人才可申请1500-5000元/月租房补贴,或30-250万元购房补贴。2015年-2017年,共拨付81人次住房补贴1802.14万元,其中购房补贴70人次共1780.28万元;租房补贴 11人次共21.86万元。按年度分,2015年6人次,2016年29人次,2017年46人次。按人才类别分,一类人才10人次,二类人才35人次,三类人才36人次。按用人单位分,科研平台16人次,企业53人次,院校10人次,事业单位2人次。2017年拟通过70人次特色人才住房补贴申请,共计1812.883万元。
  实施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政策,以补贴形式保障新引进人才生活。2015年出台《东莞市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试行办法》,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6类成长型企业新引进本科或初级职称以上人才给予0.6-2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2017年《关于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全面提升产业集约发展水平的意见》提出“倍增”试点企业新引进人才翻倍执行。2016年通过扶持资格审核624人,发放431.72万元生活补贴。其中本科474人,硕士90人,博士5人,中级职称14人,高级职称2人,年度纳税超过3万元34人。2017年拟通过扶持资格审核共716人,共计665.32万元。其中,本科学历的480人,硕士118人,博士5人;初级职称39人,中级职称45人,高级职称5;纳税3万元以上的24人。
  下阶段,我们还将研究制定《东莞市加强新时代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办法》,拟实行更具竞争力的引才措施,对我市企业新引进人才按学历、职称、技能或纳税条件分别给予更高标准的生活资助,以更大的范围和更高的标准加大人才安居保障。
  

 

办理单位: 住建局,人力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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