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当前,东莞正在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制造中心、广深科技创新走廊中部脊梁,为人才发展带来历史性机遇。
同时,东莞也清晰地看到:随着广深港高铁、港珠澳大桥、深中通道竣工,珠三角交通一体化实现,东莞区位优势、通道优势将被“稀释”,东莞对人才的引进和保留也将面临更大挑战。加上近两年,东莞房价持续上涨,相对于广深高房价的优势不断减弱,对人才安居的吸引力也再被“稀释”。在此背景下,东莞进一步推动人才安居工程,不只是民生工程,更相关东莞发展对人才的吸引和保留大计。
随着“十二五”期间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问题逐步得到解决,保障性住房作为人才住房使用受到户型面积及准入对象的严格限制,住房保障工作正迈向着力解决人才住房困难的阶段,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开展正当其时。
一、东莞市人才住房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东莞市人才住房供给形式有三种:一是针对特色人才的住房保障(以货币补贴为主);二是企业自建人才住房;三是由政府投资的面向人才配租的公租房。特色人才住房保障方面,2015年制定出台《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东府〔2015〕110号),补贴基本上已覆盖了高层次特色人才。企业自建人才住房方面,主要为中集和华为两家公司自建并面向企业内部的人才。松山湖已建成的5176套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也主要面向产业园区的企业员工。
在人才的货币补贴方面,主要通过生活补贴形式加强新引进人才的住房保障。《东莞市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试行办法》(东府〔2015〕114号)提出成长型企业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标准为:初级职称或本科,6000元/人;中级职称或硕士,10000元/人;高级职称或博士,20000元/人。《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行动方案》(东府办〔2017〕11号)提出试点企业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标准为:本科或初级职称,12000元/人;硕士或中级职称,或上年度在莞纳税额超过3万元(含)的人才,2万元/人;博士或高级职称,4万元/人。这类补贴主要是为特定企业的人才量身定制。
根据广东省住房政府研究中心的统计数据,截至2016年底东莞市人才总量突破130万,东莞市“空巢青年”数量达142万,其中80、90后的“空巢青年”占比达90%以上。另根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的统计,近年每年新进就业本科以上学历人才约3万人。
由此可以看出,东莞市人才住房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人才住房供应量不足,与实际需求不匹配。二是人才住房保障以高层次人才及特定企业人才为主,覆盖面较窄。
二、深圳及其他城市经验
深圳人才需求大,房价高。因此,在人才安居政策和实践层面都走在前列。为吸引和留住人才,深圳积极出台人才安居政策,并通过多种渠道筹集人才房,解决人才住房需求。在政策方面,深圳市2010年出台《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深发〔2010〕5号),明确深圳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2011年出台《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29号)。2014年出台《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政府令第273号),明确人才安居具体实施细则。2016年出台《关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13号)及《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0号)。这些政策的相继出台使得深圳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人才安居政策体系。在人才安居具体实践方面,2016年6月注册成立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亿元),负责深圳全市人才安居住房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深圳人才安居集团从盘活存量和扩大增量两大方面筹集15种房源,目前有2871套人才住房可供分配、项目36个,拟筹集人才住房24605套。
除深圳以外,武汉、长沙、西安、济南等十多个城市也相继出台包含“零门槛”落户、购房租房优惠、现金补助等措施的人才安居政策吸引人才。如武汉提出“力争五年内将100万大学生留在武汉”,推出成立“招才局”,出台大学生在读期间可缴存公积金、放宽大学生落户条件等一系列政策。长沙提出五年吸引100万人才,高校毕业生“零门槛”落户,推行“先落户后就业”政策,并对新落户并在长沙工作的博士、硕士、本科等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两年内分别发放每年1.5万元、1万元、0.6万元租房和生活补贴,博士、硕士毕业生在长沙工作并首次购房的,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西安计划五年投入38亿,引才育才100万,并实施“城市合伙人”计划;济南对企业新引进入户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按每月1500元、1000元的标准连续发放三年租房补贴。
建 议:
1、建立健全人才安居政策。出台人才安居配套政策,主要包括人才安居规划、指导性政策及操作层面政策。操作层面政策包括人才安居办法、人才住房制度、人才认定标准、人才补贴政策、教育医疗配套等等。通过完善政策体系,规范人才安居工程开发、建设、管理各环节流程,为人才安居住房建设、房源筹集、人才住房分配等实际工作提供政策支持。政策应覆盖各层次人才,在东莞现有特色人才政策的基础上,构建分层次、分类型的人才安居模式,重点覆盖新就业大学生、从异地新进东莞企业的员工、市重点产业紧缺技能人才、创业型人才等基础人才。统筹兼顾政策的延续性,落实各项政策的衔接。
2、加快组建国企性质的东莞市人才安居机构。发挥国企引领带动作用。一是有利于政府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推进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改革。二是有利于解决住房租赁市场不规范问题,减少住房租赁纠纷,减轻政府管理压力。三是有利于提升东莞整体城市形象,吸引人才,助推政府实施“人才倍增”计划。
建议市政府为人才安居机构提供政策和资本金支持,明确人才安居机构的职能定位和运营模式,提供配套资源,加快推动人才安居机构实现从组建到运营的转变。
3、拓宽人才住房的筹集渠道。人才住房的主要类型包括:政府公租房、政府人才公寓、机构租赁、企业自建房等。房源筹集以政府主导,市镇共同推进,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通过“新建、配建、改造、采购、租赁”等多种方式来筹集房源。
人才住房项目需考虑人才对交通、就业、入学、医疗、商业等需求,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
4、建立人才住房统一信息平台。将人才住房建设筹集、供应分配、运营管理等环节纳入统一信息平台,相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动态管理,实现人才住房租赁登记、人才认定等信息互联互通,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运营和管理效率,同时避免人才住房运营和管理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
5、提高人才住房的建设效率。将人才住房项目纳入住房建设规划进行统一规划。新建人才住房项目应逐步推行EPC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等建造模式,大力推广使用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保等绿色施工技术,提高人才住房建设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