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据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布的《2016年东莞市常住居民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报告》,东莞市民的慢性病患病率不容乐观。其中,东莞成年男性与女性的患病率差异较大,男性患病率(23.0%)高于广东省男性平均水平(20.4%),男性18-39岁年龄组的患病率是广东省同年龄段患病率的2倍。同时,根据相关文献提示老年人常见的慢性病中有约20%存在糖尿问题,约40%有心血管疾病,约15%有神经系统问题,即超过一半老年人患有慢性疾病并需长期服药。
根据临床经验,慢性病病因复杂且难以确定,患者服药期限长,且需定期就诊和随时检测身体指数。目前,我市慢性病治疗体系一直沿用多年的规范,患者就诊周期短,就诊流程传统死板,故推动东莞市慢性病管理及实施慢病药品配送是一项惠及民生的工程,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完善全市医疗体系。
目前来看,我市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慢性病管理不规范
目前,社区慢性病防控工作资金不足,对慢性病管理的信息系统不完善,各级医疗机构在慢性病人管理上的双向转诊制度不健全,未建立有效的运作机制,导致上下级医疗机构衔接、责任不明确。许多患者习惯性依赖市属大型医院,即使是常规检查也不愿在社区门诊进行,导致患者就医比例严重失衡。
2,患者人群就诊流程不顺畅
慢性病患者平均每月需前往医院就诊1-2次,且绝大部分仅为了拿药,医生只能开出一周左右的药剂量,由于病情稳定,往往诊治比较机械单调,续药不续治问题突出。
同时、慢性病患者多数为年龄较大的长者,长期来往医院容易造成更大的身体负担,同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同时整个就医过程耗时耗力,对整体社会来说,增加了不必要的就医成本。
3、慢性病病人幸福感不强
我市正逐步进入老年化社会,要与慢性病病人是长期患病,药品治疗多为终生,提高他们的就诊便利,对提高老年人生活幸福感非常重要,也有助于提高社会稳定。
建 议:
要规范慢性病治疗,既要保证患者的就医质量,也要提高患者的就诊便利,在现有法律法规支持下,可以尝试对慢性病患者通过网上快速诊治,实施药品配送简化慢性病的就医流程
一,建立健全慢性病网上诊治解决方案
(一)、慢性病病人(非首诊,非待确诊、非急诊)在网络健康平台上通过发起问诊(根据病种制定类似临床路径的资料填写功能,由患者输入最近病症),向医生沟通当前体征状况以及前期用药情况,由医院安排医生并调取历史处方,发起处方的延续申请并执行,医嘱成功开具后,电子处方以文档形式发送到1、医院药房执行并通过快递配送;2、医药公司进行快递配送;3、各基层社区服务中心,由患者自取;3、患者居住点就近的任一家药店自取。
(二)、网络接诊医生(各级医药、社区门诊)根据慢病病人发送的申请,查阅就诊档案及历史处方及病人填写的主诉病情,必要时主动沟通患者的当前体征信息,对病人的性质做出临床诊断,并进行相应的操作:
1、针对病人出院处方(由专科医生开具)网络医生向病人详细了解病情并进行处方延续判断,方可续方。建议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规范治疗行为,如通过三甲医院的专科医生根据病情的稳定情况,出具网上《慢性病证明》,有效期半年至1年,类似现行社保局的特定门诊申请,证明其病情稳定,可长期服药维持治疗。
2、针对首诊、待确诊、急诊以及病情描述表明不适合延用历史处方的病人,需明确引导其转诊到线下医疗机构就诊,医生可帮助其进行转诊代预约,待诊断明确及病情稳定后可实施网上续药申请。
(三)、经社区医生审核确认续方后,居民填写配送信息(住址、联系电话等),选择药品配送方式(自取、配送),最终完成在线支付(支付宝、微信、网银、社保支付)。
(四)、居民完成在线支付后,平台通知药房、签约社区、签约药房进行配药并打包。
(五)、相关人员通过APP终端获得订单信息(已配药完成),如为自取的领药方式,则信息通知居民到社区领药(凭订单号)。如果是配送,则根据订单号领取药品,送药上门,并及时更新药品配送的状态信息。
(六)在目前全市慢性病系统不完善的情况下,可先在有条件的医院进行试行,建立示范点,获得一定反响后再在全市进行全面铺开运用。
二、参与各方需完善配套需求
1、卫生行政管理部门需要完善相关网上就诊、续药的配套管理规定。
2、社保局完善相关制度、支持网上社保支付、特定门诊与慢性病网上续药功能接轨。
3、医疗机构提供相关医疗资源及技术支持。
4、社区门诊需要发挥家门口优势,做好个人健康档案建立,并完善慢病管理功能。
5、医药公司、药店提供优质安全、优质的药品配送服务。
社保局:
关于推动东莞市慢性病实行网上快速诊治等
有关问题的会办意见
市卫生计生局:
结合我局职能,现就第20180298号提案《关于推动东莞市慢性病实行网上快速诊治及药品配送、提高慢性病人就医便利的建议》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该提案建议第二点(2)指出:社保局完善相关制度、支持网上社保支付、特定门诊与慢性病网上续药功能接轨。网上售药医保支付作为医保支付方式一种形式,可以方便参保人就医购药,前期我局也开展了类似的探索研究,但受限于医政与药政对网上售药的政策规定,网上医保支付目前难以推广。待医政与药政明确网上售药的相关制度规定后,我局才能根据规定制定网上医保支付相关配套管理措施和具体实施细节。
食药监局:
关于对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018029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卫生计生局:
结合我局职能,现就第20180298号提案《关于推动东莞市慢性病实行网上快速诊治及药品配送、提高慢性病人就医便利的建议》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1.积极配合卫生、社保等部门探索建立做好处方信息共享结算工作。目前医疗机构主要以电子处方为主,医师处方难以通过患者流入药品零售环节,同时药店索取医师处方以及识别处方真伪的难度较大。下一步根据国家当前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标准体系,加快信息互通共享的大方向下,我局将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社保部门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与药品零售信息共享的平台搭建,逐步实现医疗机构处方与药品零售信息共享、结算。
2.根据《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医药公司须将药品配送至药店或连锁企业,再由药店销售给消费者。在确保药房承接能力和质量保障以及符合有关监管政策的前提下,鼓励连锁企业采用“互联网+”销售方式销售药品。在总部统筹管理下,在落实药品追溯系统并确保“线上线下一致”销售、配送全过程药品质量与安全以及执业药师有效实施药学服务条件下,连锁门店可试点“网订店送”、“网订店取”方式销售药品。为发挥总部的集约化优势,总部可集中审核电子处方并统筹连锁门店之间调剂与配送药品,实现“就近取药”、“就近送药”,以满足顾客用药需求。
卫生和计生局:
东卫函复〔2018〕103号
( C ):类
对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提案第20180298号的答复
莫俊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东莞市慢性病实行网上快速诊治及药品配送、提高慢性病人就医便利的建议》(提案第2018029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慢性病管理现状
一直以来,东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工作,市卫生计生局把慢病防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非所承担我市慢病管理职能,目前开展的业务主要分为两方面。一是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监测工作,主要包括死因监测、肿瘤随访登记、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工作等。二是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干预工作,主要包括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健康管理、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等。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我市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主体,负责高血压病和糖尿病患者的健康管理工作。
2017年我市不断加大慢非防控工作力度,通过多项措施促使我市慢非防控工作再上新台阶。在高血压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方面,通过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加强培训、督导和通报等方式,进一步强化高血压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项目管理工作,项目管理质量取得显著成效。
今年市政府出台了《东莞市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东府办〔2018〕26号)。该规划对我市慢性病健康管理提出了详细策略和措施,主要包括加强健康教育、提升全民健康素质;实施早诊早治、降低高危人群发病风险;强化规范诊疗、提高治疗效果;促进医防协同、实现全流程健康管理;完善保障政策、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控制危险因素、营造健康支持性环境;增强科技支撑、促进监测评价和研发创新等七个方面。通过落实我市慢性病中长期规划,将建立起我市慢性病健康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实现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促进全生命周期健康,提高我市居民健康期望寿命起到积极作用。
二、主要做法
(一)统筹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我局指导市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开展项目调研和召开项目管理人员技术培训班,积极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开展和各项任务的落实。截至2017年12月底,全市建立居民健康档案670万份,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81.21%,已管理高血压人数19.14万人,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达75.19%,已管理糖尿病人数5.89万人,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74.72%,肺结核患者管理率99.9%,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62.18%,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62.92%。
(二)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
我市采取市、镇两级财政补助形式,按辖区常住人口数包干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通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向全市居民免费提供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慢性病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等12类4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7年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助经费提高到50元的标准,全市全年应负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41270.50万元。截至12月底,到位人均补助经费达53.17元。
(三)深入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组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调研论证工作,拟定《东莞市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二稿)和《东莞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第一批)及收付费方案》(征求意见二稿),探索实现签约人群可根据自身健康需求选取不同类型的服务包,不同人群之间实行分类签约、差异化签约。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开展“我和家庭医生有个约定”主题宣传活动,印制“世界家庭医生日”宣传海报1660份,分发至各镇街(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截至2017年12月底,全市家庭医生签约群众267万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32.39%,其中签约重点人群76万人,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67.83%。
(四)探索建立市内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系统以及药品集中采购模式
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覆盖东莞市内所有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系统,对医疗机构药品及医用耗材等医用产品目录遴选、采购、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价;加强合理用药和处方监管,重点跟踪监控辅助用药、医院超常使用的药品,强化药品使用管理,保障居民用药安全。探索我市药品集中采购新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互联网+”在医药领域的应用和发展,提高药品采购、配送、监管的信息化水平,缩短药品进入医院的环节。探索推行东莞药品集团采购,由集团采购组织汇总全市医疗机构药品用量与直接厂家议价谈判,减少药品流通环节,增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降低药品采购成本。
(五)推进药品采购制度改革
公立医疗机构全面执行药品采购“两票制”。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药品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改革,降低药品采购成本。到2018年底,全市公立医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下降到27%以内(不含中药饮片)。加强重点药品监控制度建设,将能量及营养成分补充性药物、免疫增强剂、中药注射剂和辅助药物等药品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切实做好重点药品的采购、使用管理。与此同时,实施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调整,完善科学补偿机制。
(六)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
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实现升级改造并上线使用。选取市人民医院等6所医疗机构作为全市预约服务统一平台建设项目试点,正式面向市民提供预约服务。“健康东莞APP”上线投入使用,下载近2.2万人次。“东莞市卫生计生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273篇,关注人数超过5万人,总阅读量超过200万次。卫生计生系统新协同办公平台一期上线使用。
三、关于慢病网上快速诊治及药品配送的意见
(一)在网络健康平台上进行诊治问题。2014年8月,国家卫计委发布了《关于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意见》(国卫医发〔2014〕51号),明确医疗机构在开展远程医疗服务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范,确保医疗质量安全、保护患者隐私,维护患者合法权益。非医疗机构不得开展远程医疗服务。目前,我市尚未建立完善的远程医疗服务平台,个别医疗机构与省医院通过网络进行远程会诊活动。由于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涉及医患双方的权利义务、医疗损害风险和责任分担,还有网上医疗服务平台的建设,以及服务流程、资料保存、人员管理等问题需要制定规范,对此,我们也将逐步完善有关政策,同时,鼓励有条件医院,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开展网上远程医疗服务,方便群众就医。
(二)关于完善相关制度,支持网上社保支付、特定门诊与慢性病网上续药功能问题。网上售药医保支付作为医保支付方式一种形式,可以方便参保人就医购药,前期,市社保局也开展类似的探索研究,但受限于政策规定,例如《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明确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同样,网上医保支付、网上售药、续药等也需要网上远程医疗平台支撑,对此,我市也将逐步制定网上医保支付、网上售药、续药等相关配套措施和具体实施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