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目前,我国3岁以下托育服务严重供给不足,一方面是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带来托育需求持续增加;另一方面,托育机构匮乏、标准制度缺失,监管部门混乱,托育市场“发育不良”现状凸显。
据权威部门统计,全国婴幼儿在各类托育机构的入托率仅为4.1%,远低于一些发达国家50%的比例。“入托无门”成为很多0岁到3岁幼儿家长的心病,入托难,也已成为各地面临的共性问题。
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幼有所育”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幼有所育”谁来育、怎么育,已成为公众关注的问题。目前我市面向0~3岁幼儿的机构只有早教中心,由教育局发办学许可证,属于培训类,而不是全日制托育;有些家庭作坊式的托育点,卫生、消防等方面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威胁到孩子人身安全。
目前我市托育市场整体面临机构数量不足、服务管理缺失、政策支持不够等问题。
1.公办缺位。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大量事业单位举办的福利性托儿所被裁减。而公办幼儿园也没有针对两三岁儿童的“托班”,随着二孩出生带来的学前教育资源紧张,公办托育服务的缺失就尤其凸显。
2.民办缺“路”。据了解,目前整个国家托育市场都没有明确的审批和管理部门,多地教育部门称,学前教育从3岁开始,0-3岁的托育不归其主管,早已停止发放托儿所牌照。一些创办者由于拿不到教育许可,转而去工商部门以“教育咨询机构”名义办理营业执照,把托班先开起来。但工商部门又表示,教育咨询机构不具备提供午餐、全日制托育资格。复杂的创办流程让民办机构望而却步。
3. 标准缺失。由于缺乏准入、评定、考核等标准,市场上托育服务的质量参差不齐。相当多托育点设置在居民区内,有的有个三居室的单元房就能开班,师资力量有的靠无保育资质的家政保姆。
建 议:
1. 明确托育的公共服务地位,统筹整合管理机制,完善相关政策支持,构建主体多元、性质多样、服务灵活的市场体系,更好实现“幼有所育”。
2. 将托育服务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明确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利用整合卫生计生、教育、民政、人社、税收、工商等部门资源,为其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3. 出台婴幼儿托育服务相关的标准规范,推动行业发展有章可循。
4. 通过财政补贴等方式鼓励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事业,在现有公办幼儿园增设托管班,明确将幼儿入园年龄向下延伸。同时,降低准入门槛,公平对待并扶持民营托育机构,鼓励有资质的主体开办托儿所、托育中心、邻托服务等,对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在自有场地内建托育设施给予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