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岗镇的答复:
关于加快推进“广东东莞粤海银瓶合作创新区”开发建设的回复
谢岗镇政协小组: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各职能部门的支持下,银瓶创新区开发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一、理顺管理架构,强化政企合作
为进一步完善政企合作机制,加快政企合作区开发建设,谢岗镇与粤海集团积极沟通协调,已顺利完成三项工作。一是在创新区管委会成立前,由谢岗镇与粤海置业双方建立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商议日常事务,交由市委市政府决策。二是完善产业用地制度,明确政企合作区工业用地“合作开发、自持另租、直接出售”的3种用地方式。三是为加快成立双方合资公司,谢岗镇与粤海置业就合资设立广东粤海装备技术产业园园区投资公司的合作事宜签署了《广东粤海装备技术产业园园区投资公司合作备忘录》。由粤海集团与谢岗镇按6:4比例共同出资5亿元成立合资公司,参与新区的开发建设,吸引更多社会资金参与开发建设。目前,合资公司“东莞市粤莞银创投资有限公司”已完成名称核准,正在加快推进合资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等工作。
二、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建成谢常路及延长线银丰路段,打通断头路。总投资22.6亿元的29号路、粤海大道已于2017年11月动工建设。目前,正在同步加快推动大黎路、谢岗大道等道路前期工作。
三、大力开展招商引资
2017年,我镇成功引进了唯美陶瓷、东环科宇、深圳电子电气互连产业园等8个超亿元项目,累计总投资达56.3亿元,投产后预计年产值共约81.4亿元、税收约7.92亿元,签订了北大医疗产业园、深圳创新产业园等项目框架协议。
四、加快重大项目建设
海普仓储项目正在开展4栋仓库工程桩基础工程,钢结构构件正在加工厂加工,目前完成整体进度约40%。粤鲲智能制造项目(原大连机床智造项目一期)已完成总体工程量的50%,预计2018年9月工程竣工。华能热电项目完成桩基础工程量的85%,同步开展厂区主体建筑工程,目前已完成主厂房、锅炉和烟囱、燃机等基础施工。粤海工业智造产业中心项目已完成一期总体工程量的70%,预计2018年10月一期工程竣工。润星增资扩产项目正在开展主体工程施工,目前约完成总体工程的80%,计划4月份开展装修工程。
谢岗镇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的答复:
东国土资函〔2018〕1685号
关于报送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0180098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谢岗镇政协小组:
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098号提案《关于加快推进“广东东莞粤海银瓶合作创新区”开发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结合我局职能提出意见如下:
该提案提出,为推进粤海银瓶合作创新区的发展建设,建议市政府逐步解决“创新区”10平方公里的建设用地规模缺口,加快成立“创新区”管理机构,以及加大市财政资金投入,经研究,现报送意见如下:
一、虽粤海银瓶创新区现行土规与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存在10平方公里的缺口,但远期规划是到2030年,且根据省规定,城市建设用地的规模、范围由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建议新区开发立足于近期和中期,逐步解决建设用地规模缺口问题。同时,谢岗镇目前约有1.5万亩存量土地,用地上可保障该镇未来3年发展需求,建议谢岗镇尽快提高供地率,盘活现有存量土地。
二、在本次规划调整,粤海银瓶创新区提出核减5000亩基本农田和增加8600用地规模的诉求。结合省的要求和新区实际,我市已核减新区基本农田4719亩,其中创新区专项核减1500亩,重大项目核减1399亩,其他的为质量不符或基础设施项目核减;增加建设用地规模1092亩,其中创新区专项增加500亩,其他为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增加。上述指标主要用于解决重大平台和省市重大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用地问题,如赣深客专、莞番高速、粤海大道、广场路等,创新区专项指标(核减1500亩基本农田和增加500亩建设用地规模)是由谢岗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调配,可优先考虑粤海产业园的需求。
三、目前创新区有存量土地7304亩(其中4334亩为已批未建,2969亩为符合两规未批未建),对符合两规未批未建部分,配合用地指标即可办理用地手续,在用地上可保障该镇未来3年发展需求。建议创新区统筹发展,考虑与惠州的产业衔接,发展装备产业、商贸物流、现代服务业等,结合轨道站点规划,加大力度开发粤海产业园,但同时要尽快提高供地率。
四、建议创新区做好规划统筹。园区开发建设要以“三规融合”为指导,统筹划定生态控制线、基本农田控制线、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和产业区块控制线,确保“三规”确定的保护性空间、开发边界、城市规模等空间参数一致,从源头上避免规划不一致、建设规模无法落实、项目无法落地等问题。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21日
市财政局的答复:
对东莞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
第20180098号的会办意见
谢岗镇人民政府:
转来谢岗镇政协小组代表《关于加快推进“广东东莞粤海银瓶合作创新区”开发建设的建议》收悉。建议认为,整个创新区的建设进展不太理想,主要原因包括:土地难以连片开发、新区的行政架构定位不明确、资金投入不足。根据市财政局职能,现就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答复如下:
自2012年银屏新区成立以来,新区面临土地征地拆迁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投融资任务。其中,在征地拆迁方面,新区土地统筹(第一阶段)面积17025.446亩,需要土地统筹资金约32亿元。项目建设方面,新区主要是推进总投资47.54亿元的银瓶新区基础设施PPP项目和总投资约5.65亿元的安置区项目等。
为了做好资金筹措工作,推动新区加快开发建设,一方面,市财政局积极统筹资金,在短时间内拨付28亿元,其中4亿元用于组建新区控股公司,搭建园区融主体;15亿元用于土地征地拆迁,腾出园区建设发展载体;9亿元作为招商奖励等专项扶持资金,增加园区吸引项目、发展经济的重要抓手。另一方面,市财政局大力支持和配合新区做好融资工作,共取得17.56亿元,用于新区征地拆迁的资金保障,现已全部置换为政府债券;同时,支持银瓶新区基础设施项目最早一批纳入PPP库,推动项目加快落地实施,缓解项目融资压力。此外,为了支持新区与粤海集团搞好合作开发,增大新区的财政收入,按照财政管理体制要求,市明确与银屏新区税收分成比例为:第一个十年园区产生的市级、省级(若能争取)税费留成部分全额返还园区管委会,以后市级留成部分50%返还园区管委会,为新区与粤海集团健康持续合作提供了财力保障。
当前,随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及重点建设项目的加快推进,财政刚性支出持续增加,收支矛盾日益加剧,财政历年结存资金也已经全部盘活使用。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园区统筹组团发展战略要求,园区不能再依靠市财政包揽园区投入。各园区应强化主体地位,发挥主要作用,立足自身实际,利用市财政提供的启动资金,运用多元化、市场化的融资模式和融资工具,实现撬动放大,推动园区资源统筹开发,走上投资、融资、发展的良性互动,最终实现自我平衡、滚动发展。
东莞市财政局
2018年5月15日
市编办的答复:
关于对政协提案第20180098号的会办意见
谢岗镇人民政府:
根据工作安排,我办为政协提案第201800098号的会办单位。现就该提案有关机构编制问题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提案中提出“加快成立‘创新区’管理机构。由市政府牵头,成立创新区管理机构,理顺各方关系,方便今后工作开展。”根据省发改委印发的《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东莞粤海银瓶合作创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5-2030年)的通知》(粤发改区域函〔2015〕4871号,以下简称《总体规划》),银瓶创新区社会管理事务由东莞市政府委托谢岗镇政府负责,粤海集团主要负责投资开发、项目引进、运营管理等事务。《总体规划》同时提出要在现有行政管理、社会管理体制不变的情况下,从经济建设管理角度建立包括协调层、决策层和执行层的三级管理架构。其中,协调层由省直有关部门组成,主要负责指导和协调银瓶创新区总体规划实施、重大发展战略事宜;决策层由市政府和粤海集团等组成,主要负责银瓶创新区发展战略、专项规划等重要事务统筹、决策和协调;执行层由东莞市政府和粤海集团联合设立的投资开发公司组成,主要负责银瓶创新区常规事务决策及具体事项落实。我办认为,《总体规划》已对银瓶创新区政企合作发展模式、建设运营管理机制进行明确。考虑到银瓶创新区是我省推动政企合作,深入探索产城融合发展新路径的重要试点,而且设立园区管委会等事宜按照管理权限需报省编办审批,省编办已明确表示不再批复我市新增设立园区管委会,我市去年成立的滨海湾新区管委会是通过“撤一建一”的方式撤销生态园管委会后设立,而当前已暂时无法通过此种方式设立银瓶创新区管理机构。因此,建议按照《总体规划》要求,不增设银瓶创新区管理机构,在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不变的前提下,由市委、市政府统筹,谢岗镇政府和粤海集团各司其职,共同推动银瓶创新区建设工作,充分发挥银瓶创新区政企合作、产城融合的示范效应。
专此函复
办理单位: 谢岗镇,财政局,国土局,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