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东莞文化产业发展拥有扎实的产业基础、强大的实体产业背景优势、丰富的人文历史资源和位于珠三角地区、上有广州下有深港的良好地理位置,这些基础条件都是东莞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基石。同时,互联网和社交平台及媒体的高速发展也为东莞的文化消费与文化产业发展创造了无限可能。「十二五」期间,东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化产业,以创意设计、动漫游戏、网络服务为重点的新兴文化产业;以文化旅游、文化会展为重点的特色文化创意产业;以演艺娱乐、印刷复制为重点的传统文化产业都在蓬勃发展。文化产值和占GDP的比重逐年递增、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成效显著、各类展会平台亦渐渐兴起。
在发展的同时,东莞市在文化产业所面临的诸多问题也是无法回避的:一是文化制造业比重过大,真正属于「互联网+」时代和全民创意时代的文化创意产业、文化服务业等增长仍然相对乏力;二是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创新程度仍显不足,诸多文化企业仍然遵循相对陈旧和保守的文化产业发展路线,在品牌、产品和服务上缺乏创造力,导致文化企业的数量质量比呈现出失调的状态;三是文化创意产业的消费端的培植力度以及整体消费质量都略显不足,消费市场尚未迎来爆发式的发展,对文化创意产品的内在消化力有限。
建 议:
第一,积极把握当前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机遇,同时藉助「互联网+」与大众传媒时代的大背景,重构东莞文化创意产业的格局,转型升级成区内文化创意产业界的翘楚。2015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旨在拖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现代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等的融合创新,发展壮大新兴业态,打造新的产业增长点。东莞拥有丰富的文化资源和文化基础,这些都将成为文化创意产业转型的土壤。利用「互联网+」时代转型就是要将过去分块与分业的硬性经济转向混业型的软性经济,在文学、漫画、动画、游戏、影视、玩具、服装等领域开展多元化、交叉式的运营,消除其界限与隔膜,打破东莞文化创意产业原本的条块分割模式,形成横向经济。
第二,加强「创新」在文化创意产业中的驱动作用,促进「文化」、「创意」与「产业」的深度融合,政府应鼓励或资助有条件的文化创意企业引进年轻化创新人才、设立企业创新中心和创新奖项。同时,还应与各大专学府合作,共同培育相关人才,开设独具东莞文化特色以及创意特色的学科或课程。同时,还应充分利用东莞的地理区位优势,引导文化企业在广州、深圳乃至香港等地大力引进创新人才、引导本土创意设计企业与相关企业对接合作,鼓励各类企业设计服务外包,扩大设计服务市场,通过创新促进企业的产品升级。
第三,大力培育文化创意产业的消费端。许多城市或地区在发展某种产业时,往往缺乏逆向思维,只注重生产端的发展,而忽视了消费端的培植,殊不知此二者的重要性不相伯仲。在文化创意产业方面,消费端取决于消费意愿与活力、消费结构、产业的成熟性与消费端期待的差距以及政府对消费端的引导作用。故此,为了培育成熟的消费端市场,首先应该通过软性调控,转变人们对文化创意产品的消费观念,使其成为一种习惯或生活方式,营造文化创意消费氛围;二是要注重硬性引导,包括政府的宣传态度、文化创意产品或服务的包装盒策划,提升消费端的消费欲望,准确定位人群的精神层面,大力推动体验型、娱乐型和创意型的文化消费,使其逐渐成为持续的发展动力。三是要发挥政府的主动引导作用,在培育初期搭建文化消费平台,从而为文化创意消费创造声势,激发消费行为,从而加速文化消费的传播与扩散。
提案者: 陈振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