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东莞作为新一线城市已经获得了较高的社会认可度。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人们的生活方式、居住环境都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在物质生活极大丰富的同时,城市环境噪声污染也日益突出。噪声污染与大气污染、水污染及固体废弃物并列为当今社会四大环境公害之一,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活质量,已逐渐成为政府部门关心和市民反映较大的热点问题。
  近年来,我市在加快城市建设、加强城市管理、防治噪声污染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主要表现在:
  一、商业噪声污染。在众多商业区、各大卖场以及一些农贸市场,商家任意设置大功率音响设备肆意吆喝或播放音乐招徕顾客;小商贩携高音喇叭等走街串巷进行兜售商品。凡此种种招揽顾客的现象随处可见。
  二、娱乐噪声污染。在人口稠密的市政(文化)广场、一些居民小区,“广场阿姨”的舞曲声震天,毫不顾及噪声对附近学校学生、人群或居民造成的影响,有时还会引起行人围观,从而造成一些安全隐患。
  三、交通噪声污染。随着我市机动车数量的迅速突破300万辆,城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经严重饱和。由于一些驾驶员法律意识淡薄,随时随地任意鸣笛等因素造成我市交通噪声污染的情况也比较严重。一些改装车辆、大排量汽车引擎发出的轰鸣声也时常划破宁静的城市夜空。
  四、工业噪声污染。工业噪声是城市噪声的主要污染源之一。一些中小企业尤其是临近居民区的中小型企业及其个体经营企业拥有的各类辐射噪声的机械设备与装置,如运转中的通风机、鼓风机、空气压缩机、电锯、电钻、冲床等等发出的刺耳噪声也成为影响市民工作生活的重要因素。
  这些持续不绝的噪声污染直接干扰了市民的生活,也破坏了城市的人居环境,损害了东莞作为全国文明城市的品质和形象。噪声污染已成为我市环境保护的一大社会公害。
  
建    议:
  一、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东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引导商户自觉遵守社会生活噪声管理规定,引导经营户依法依规经营,通过改善经营环境、提高服务质量来吸引顾客,从源头上减少商业噪声的产生。
  二、加强依法管理。充分发挥相关部门依法管理商业噪声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大对制造噪声者的查处力度,对噪声扰民问题进行不定期检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制止噪声污染行为。与工业企业、商业经营户、文化娱乐部门等签订噪声控制责任书,设立举报电话,积极倡导和营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三、整合公安、城管、环保等部门力量,明确职责,加强协作。通过宣传、教育、预防、查处并举的方式,综合整治噪声污染源,建立综合管理长效机制,要进一步明确控制城市噪声污染的行政执法主体或责任单位。加强对商业、娱乐活动的管理,使噪声污染得到持续改善,切实有效地改进我市城市经营环境,提升城市人居环境水平。
  四、建议制定《东莞市公共区域广场舞管理条例》(暂名),明文规定唱歌跳舞的时段、规模、音量分贝数、扬声设备和乐器等,以及划分禁止跳广场舞区域。对屡教不改者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罚和没收大功率的音响设备等。


提案者: 殷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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