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户外广告是城市文化与经济发展的有形体现,兼具城市景观要素与广告产业媒体的双重属性,其设置对城市建筑外立面、城市形象景观及公共安全都带来较大影响,亟待得到城市管理者的充分重视和理性对待。
  一、目前东莞户外广告存在的问题
  (一)整体布局“不够美”
  目前东莞户外广告整体上来说与城市功能分区间缺乏关联性,互不协调。行政办公区诸多小广告、商业街区广告死板、居住区商业气息嘈杂、文化区灯红酒绿……
  (二)广告形式“不够美”
  目前市区内户外广告种类繁多、形态不一、规格不一、质量参差不齐,户外广告经营者出于各自商业利益考虑,广告位设置时只顾突出、出位,其形式、规格、材质、颜色等不考虑与城市、建筑物以及其他户外广告之间的协调,部分广告长期缺乏维修保养而陈旧破损,严重削弱城市整体美感。
  (三)广告形象“不够美”
  目前东莞户外广告普遍缺乏地方特色,而富于浓厚地方气息和鲜明的地方特色,正是作为城市景观要素之一的户外广告所需遵循的原则。
  (四)广告内容“不够美”
  目前东莞户外广告虽不乏精品,但整体创意和设计水平不高,破坏美感。户外广告公司各自为政、以商业利益为先,缺乏自律管理,部分广告内容低俗,不能正确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其他先进国家管理户外广告的经验及做法
  (一)法国:户外广告色彩与城市主色调协调统一
  巴黎的户外广告在取色上偏重灰色调,与巴黎街道的基色协调。
  (二)日本:户外广告设置要符合景观特色
  色彩不能大红大绿,要求从景观的角度考量户外广告设置,重视因地制宜,按地区特色进行管理,甚至对广告文字大小进行规范。
  (四)德国:户外广告与城市建筑整体布局相和谐
  户外广告符合城市整体规划要求,具体设立地点和空间尺度、造型和城市建筑风格相协调,给人以整体、统一的和谐美感。
  (五)美国:法律严格规范,行业严格自律
  在建筑物楼顶、隧道、桥梁、码头周围1000英尺内,指定旅游景点线路上,历史建筑物附近不可以设置户外广告。
  (六)韩国:户外广告严重违法要判刑
  严格审查户外广告内容,对于影响城市美观、侵害公众利益和人们身心健康的户外广告进行清理和惩罚。
 
建    议:
  针对户外广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议适当借鉴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结合东莞现状,以制定规划为前提,以完善管理法规为保障,从塑造城市形象出发,走规范化、智慧化、长效化、精品化、特色化管理的道路。
  (一)将户外广告纳入城市发展的整体规划,制定系统化户外广告设置规范
  根据东莞城市规划中对区域性功能的划分,确定重要区域重点道路户外广告的整体定位与布局,以“分区管理、总量控制、协调规范、创新精品”为原则,划分禁设区、严控区、商业区、文化区、一般区域等。禁设区严禁设置任何形式广告,如市政广场、政府及各机关办公楼、城市公园等;严控区严格限制设置数量和位置,内容以大品牌形象、公益性广告为主,如东莞大道沿线;商业区可设置形式多样、体现商业氛围的质量高造型美广告如西城楼商圈、鸿福商圈;文化区可设置人文气息浓、体现文化氛围的典雅广告如中兴路、兴贤里、下坝、周屋;一般区域按要求规范设置。此外大的方面可在城区各入城口和环城路区域,设置高档次、高标准的东莞城市品牌与代表性产业、企业形象广告群。小的方面可以街道为单位,结合街景整治对沿街门店招牌进行新颖别致的规范设置。
  (二)将户外广告纳入智慧城市的管理范围,建立智能化户外广告管理系统
  通过与城市实景化系统对接,对户外广告实行有效管理。发放户外广告“电子身份证”,通过数据管理软件自动显示该广告牌的相关信息,判断该广告牌是否已经经过审批,判断其安装位置、年检情况、缴费情况、广告内容、用电功率、尺寸重量等信息是否与审批时一致,从而解决广告管理工作中的繁、杂、乱和安全问题,提高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
  (三)户外广告具媒体属性,发挥自有媒体参与作用。
  根据党中央对新时期广告工作的总要求,广告也要讲导向,户外媒体亦要体现政治标准、社会责任等特征。建议由市属有相关户外广告经验及创意策划能力的媒体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并进行东莞户外广告统筹,确立能够全面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体展示东莞城市形象的“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东莞户外广告主流文化。


提案者: 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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