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河湖生态环境管理与保护的制度创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建设美丽中国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我市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市第一总河长、市总河长,将河长制工作列入我市十大行动计划和十大重点督办项目,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在我市落地生根。
一、东莞市“河长制”实施概况
东莞位于东江下游三角洲、珠江东岸、粤港澳大湾区中心地带,总面积约2465 km2,属于典型的岭南滨海城市。境内水系发达,河湖众多,河网密度达0.33km/ km2,全市共有669条河流(总长超过2000km)、122座水库、48个湖泊和17宗山塘纳入河湖名录。自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我市已召开东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会议,成立市、镇两级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出台市、镇两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全市共设置市、镇、村三级河长918名,实现河长体系全覆盖。制定了河长巡河、考核等11项配套制度以及东江水源保护、内河涌整治2项行动计划,编制了主要河湖“一河一策”实施方案、河长工作手册等一系列文件。总体上看,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良好,各项工作任务均能够按照省的要求顺利推进。
二、面临的主要问题
由于河长制工作实施不到一年,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仍存在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需要深入研究思考加以解决。
一是河长治河“怎么做”。河长制的核心在于河长,河长是否履职尽责是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成败的关键所在。虽然我市已出台了相关工作制度,但在实际执行中,上下各级河长怎么相互配合履职,河长巡河要巡查什么,发现问题后如何整改,有关职能部门的力量如何协调等相关问题的解决,还没建立行之有效的通道和体制机制,更多的是依靠河长个人的领导协调能力,难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推动河长制工作的落实。
二是各级河长“怎么考”。虽然我市已经制定了河长制考核办法,在各镇街(园区)自评的基础上,由市河长办每年定期对镇级总河长、镇级河长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评,但考核的范围、效果、方式等问题仍需进一步研究完善。如除了镇级总河长、河长之外,镇河长办是否也需要考核?一条河流除了负总责的河长,下面各层级的子河长的工作责任如何厘清?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职能部门是否也需要纳入考核?考核结果如何运用,等等。如何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强有力的监管体系,是保证河长制工作任务得到全面落实的关键所在。
三是跨界河流“如何治”。河长制原本期望通过强化流域统筹治理来提升河道整治的成效,但由于目前我市对各级河长治理成效的考核,针对的是河长管辖的行政区域,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容易出现跨界河流分段治理,各镇街各扫门前雪的现象,难以达到从流域角度通盘治水、统一治水的目的。
四是社会力量“如何聚”。虽然我市已完成了市、镇、村三级河长体系的全覆盖,实现了行政系统内部的动员,但对社会力量的调动尤其是公众的参与仍需进一步加强。目前,社会公众对河湖水生态环境的反馈意见及咨询投诉,还没有建立便捷高效的统一信息平台和渠道,各级河长还难以实时接收群众反馈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建 议:
(一)加快引领示范,以点带面推动河长制工作在全市落地生根。为加快形成在全市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我市已选取了麻涌镇、中堂镇四乡村分别作为河长制示范镇、示范村的试点。建议市河长办会同上述试点单位,尽快制定创建河长制示范镇、示范村的工作方案,明确创建的标准和细则,并以此为标杆督促各镇街参照实施。建议市财政对试点单位相关建设项目提供一定的资金补助,推动我市河长制工作示范建设尽快出成效。
(二)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各级河长履职尽责,河长制工作取得预期成效。建议在严格按照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相关考核办法对全市各镇街(园区)镇级总河长、镇级河长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的基础上,健全完善第三方监测评估、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公众满意度评分等在内的河长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强化对各级河长的监督考核。加大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力度,建议将河长制考核纳入各镇街(园区)、各有关部门年终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履职优秀的河长要予以表彰,对履职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因失职、渎职造成水环境恶化或其它重要影响的要严肃追责。
(三)完善管理机制,加大流域统筹治理力度。建议在落实河长巡查制度、联合执法协作机制的基础上,建立上下游河长进行河道共巡机制,进一步加大巡河力度。健全完善流域统筹管理机制,在加强河流水质断面监测的前提下,建立完善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提升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形成上下游、左右岸治水合力。实施智慧水务建设,加大对全市流域监测站点的建设,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实现对全市河湖水文水质状况的实时监测、预警预报及应急处置。完善财政主导、社会参与的资金保障机制,建议参照截污次支管网的做法,按照市、镇一定比例分摊或“以奖代补”等形式加大资金投入,保障河湖管理保护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四)广泛动员参与,形成全市治水兴水的强大合力。建议充分发挥电视台、日报、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主流媒体功能,加大对河长制的宣传力度。同时,全面设置河长公示牌公告河长名单,开辟公众参与的移动信息渠道,畅通电话热线,及时掌握社会公众对河长制的评价。积极推广“民间河长”制度,广泛开展河道志愿者活动,在全社会形成“齐心支持治水、合力参与治水、共同监督治水”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