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品牌在企业市场竞争中,甚至在世界范围内国家之间综合国力较量中的作用日渐凸显,党中央、国务院已将品牌建设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在《中国制造2025》、《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品牌日”的批复》等文件中,对品牌建设作出了一系列新的重大决策部署。其中,“中国品牌日”的设立,标志着品牌建设已经成为增强我国综合竞争力的核心路径,我国对品牌建设的推动已进入常态化阶段,极大地增强了全社会加强品牌建设的信心和决心。
当前,国际国内消费市场已从“商品消费”进入“品牌消费”阶段,正如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6月10日印发的《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所指出的:“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居民收入快速增加,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消费结构不断升级,消费者对产品和服务的消费提出更高要求,更加注重品质,讲究品牌消费”。在“品牌消费”阶段,作为企业持续发展的核心要素,品牌的重要性日益增强。
首先,品牌具有明显的引导消费作用。品牌产品和非品牌产品相比,消费者对品牌产品的信心更足、依赖性更强。以手机市场为例,根据第三方数据统计机构IDC2017年2月公布的2016年全球智能手机销售数据显示:三星、苹果、华为、OPPO和vivo为2016年全球智能手机销量前五品牌,总占比高达57.4%;OPPO、华为、vivo、苹果和小米为2016年中国智能手机销量前五品牌,总占比更高达66.5%。
其次,品牌对企业发展具有强力的牵引作用。企业要打造一个值得消费者信赖的品牌,就必须赋予品牌品质优良、诚信负责、与时俱进等内涵,这就会牵引着企业强化管理,千方百计做好品质,提高产品性价比,注重客户体验和售后服务。同时,为了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增强品牌竞争力,企业必须注重产品和服务的持续创新和完善,注重品牌形象的维护和传播。可以说,企业打造品牌的过程,就是企业致力于持续、健康发展的过程。
再次,品牌具有鲜明的经济价值。品牌知名度、美誉度的不断提升,不仅可以促进产品销量和价格的提升,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同时,品牌自身的经济价值也可不断提升,成为企业巨大的无形资产。如,由世界品牌实验室2017年6月22日发布的2017年《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分析报告显示,我们身边的广东唯美集团旗下拥有的“马可波罗瓷砖”和“唯美L&D陶瓷”两大品牌的价值分别达到315.89亿元、115.55亿元,合计高达431.44亿元,比2016年的318.5亿元(2016年分别为219.75亿元、98.75亿元)增加了112.94亿元。
还有,对于品牌所在地区而言,一个好的品牌就是该地区一张靓丽的名片,品牌的总体水平更是该地区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也就是说,企业间、地区间的竞争,已经进入到品牌的竞争。随着品牌消费时代的来临,创建、培育和发展品牌,追求品牌价值提升,已经是大势所趋。
我市自改革开放以来,就一直是我国贸易进出口和制造业最密集的地区之一,对于品牌建设的重要性早已有深刻的认识和切身的体会,所以一直以来,我市都比较重视品牌建设工作。早在2002年,市政府就印发了《东莞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联席会议工作制度》以及《东莞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标志着我市开始从政府的高度来推动品牌战略实施。而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更是将“实施品牌战略,打造品牌强市”作为推动“东莞制造向东莞创造转变,东莞速度向东莞质量转变,制造大市向制造强市转变”,以及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的重要举措予以大力推进。为此,陆续出台了《关于实施“东莞制造2025”战略的意见》、《东莞市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并拟出台《东莞市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服务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的意见》,旨在进一步完善品牌战略实施的制度设计和工作机制。
事实证明,自品牌战略实施以来,我市企业品牌建设工作已取得长足进步,企业品牌建设意识也得到显著增强。从品牌培育情况来看,我市已经培育形成了一批拥有国际国内知名品牌的大型优势企业,如步步高(含维沃)、欧珀、马可波罗、玖龙、徐福记、都市丽人等。从商标发展情况来看,市工商局公开的《东莞市2016商标(品牌)发展报告》显示:2001年前,全市商标总量8256件,中国驰名商标0件,广东省著名商标7件;到2016年底,这个数据分别改写为15.4万余件、76件和287件,其中,2016年新增商标2.7万件,增长率为21.53%;到2016年底,全市商标(品牌)、驰名著名商标总量稳居全省地级市第二,2016年全年商标增长率居全省地级市第一。虽然商标并不等同于品牌,但商标是品牌的标志和代表符号,从商标数量以及质量的变化情况,可以看出品牌发展的大致轮廓。
但是,与大多数国内经济大市一样,当前我市企业品牌建设也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还有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我市品牌发展水平与制造业大市的地位不相匹配。虽然我市商标注册数量比较多,增长也比较快,但具有品牌价值的名牌商标却甚少。由于我市企业品牌价值整体较低,导致产品的附加值也较低,使我市产业转型升级面临巨大压力。同时,我市中小企业中,尚有较多的企业没有能够创建自主品牌。即使有一部分企业创建了自主品牌,其品牌影响力也普遍较弱。。
(二)“实施品牌战略,打造品牌强市”暂未成为我市的强力行动。一是缺乏总体规划和推进计划,未能形成全市的行动目标,尚未成为政府常抓不懈的工作;二是缺乏系统连贯和有效落地的政策推动。我市早年出台的《东莞市名牌带动战略实施方案》、《东莞市培育发展自有品牌企业实施细则》、《东莞市名牌培育发展规划》、《东莞市培育发展名牌指导目录》、《东莞市创建名牌奖励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文件,有的已经到期,有的已不适应当前形势,亟待修订或废止。如,《东莞市创建名牌奖励办法》于2013年8月19日发布实行,已于2015年12月31日到期,目前暂未明确是否续期或出台相应替代政策。
(三)“实施品牌战略,打造品牌强市”尚未成为全市的思想共识和自觉行动。我市各镇街中,鲜有积极主动推出引导和推动企业打造品牌的计划和措施;我市企业中,也少有将品牌建设提升到战略管理的高度去推进的企业。总体上看,我市企业对品牌建设的认识还比较薄弱,对我市相关扶持政策的了解也不够,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不高。其中,部分企业因为近年来经营发展压力较大,在品牌建设的成本和风险考量方面顾虑更多。
(四)“实施品牌战略,打造品牌强市”缺乏浓厚的氛围和肥沃的土壤。企业在品牌形象塑造、传播路径、传播方法等环节,缺乏必要的理论指导和智力支持,处于各自摸索的低效能状态。当前,我市商标品牌服务行业的发展比较滞后,商标品牌服务机构数量少、能力弱,无法为企业提供亟需的和高质量的品牌创建、传播、保护、创新等方面的指导和支持服务。
建 议:
(一)进一步加强品牌强市的顶层设计,将打造品牌强市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布局,制定品牌强市专项规划,加强品牌强市的统筹谋划;同时将打造品牌强市列入市、镇(街)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强力推动我市在制造业大市的基础上向品牌强市发展。
(二)强化政策引导和扶持。一是系统梳理已发布的有关推动我市品牌战略实施的各项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有关政策措施”),抓紧推进“立、改、废”工作,以增强政策措施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需进一步加强有关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提高有关政策措施在莞企,尤其是在众多中小企业中的认知度和影响力。如,对已发布的且仍然有效的有关政策措施进行梳理汇总、制订成册、予以公布,并适时更新,帮助企业方便快捷地了解相关内容,寻求有关政策措施的支持,促进自身的品牌建设水平不断上新的台阶;二是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品牌强市战略目标,进一步完善《东莞市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服务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的意见》及其配套政策、措施,并尽快出台,推进该《意见》落地;三是出台政策支持我市商标品牌服务机构的发展,打造一批专业化、规模化和国际化的商标品牌服务企业,搭建商标品牌服务机构与品牌培育梯队的对接平台,为广大莞企,尤其是品牌培育梯队企业提供相关专业服务。
(三)为打造品牌强市营造良好的氛围。一是充分发挥媒体的喉舌和传播作用,宣传有关品牌建设的理念、方法、经验,传播品牌故事;二是举办相关活动,如在“中国品牌日”举办品牌评选和表彰活动、典型宣传活动等。去年底刚刚的,由市工商联、公共外交协会、世莞会联合举办的“东莞企业品牌故事大赛”,在强化我市企业品牌建设(特别是企业品牌文化底蕴塑造)和传播意识,促进我市企业品牌做强做大等方面,就做出了很有益的探索,可以将这个活动作为我市打造品牌强市的品牌性活动,每两年举办一次。
(四)将我市品牌培育企业梯队建设工作与倍增计划紧密结合起来,适当增加倍增试点企业(同时也是品牌培育企业梯队重点企业)数量,在倍增计划实施过程中,对倍增试点企业品牌建设工作予以重点关注、辅导、支持和推动,通过紧抓这些重点企业,促进我市品牌培育企业梯队的建设,从而在品牌战略实施方面出成效、出实绩。同时,通过推动倍增试点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在其品牌价值(影响力和号召力)得到提升的同时,亦能促进其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和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拓展,从而实现其品牌价值的提升和企业综合实力的同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