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红黄蓝新天地幼儿园虐童事件再次引发全社会对学前教育的高度关注。虐童事件的一再发生,践踏了儿童不受侵害的社会底线,也暴露出我国学前教育存在政府投入不足、行业监管不到位、教育质量整体不高等深层次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东莞的教育事业迅猛发展,学前教育也取得长足进步。目前全市共有幼儿园1016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98所、民办幼儿园818所;在园幼儿331710人,入园率99.4%;幼儿园教职工43000人,大专以上学历占71.7 %;全市建成省、市一级幼儿园500所,占比49.2%。我市学前教育呈现办学规模迅速扩大、师资队伍不断优化、教育质量逐步提高的良好局面,但与我市建设教育现代化强市的目标相比,与市民对学前教育日益强烈的期待相比,与国内外先进地区学前教育的高水平相比,我市学前教育仍存在一些短板和突出问题。
一、财政投入偏少,公办幼儿园比例偏低。2016年,全市学前教育财政投入3.72亿,占比仅为3.06%,远低于同样是非义务教育阶段中职教育的8.51%。我市学前教育生均财政投入与义务教育阶段相比差距巨大,与国内先进城市相比也明显偏少。由于财政投入不足,造成公办幼儿园建设进展缓慢。全市现有公办幼儿园198所、占比19.5%,达不到省要求公办幼儿园比例达30%以上的目标任务。公办幼儿园学位一位难求,导致大量常住人口子女只能选择民办幼儿园。与此同时,由于扶持力度不够,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的积极性不高,公益普惠性幼儿园比例偏低。目前,全市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548所,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73.4%,距离省定80%的目标仍有较大差距。
二、教师待遇偏低,教师队伍流动性较大。目前,全市共有幼儿园教职工43000人,其中园长1628人、专任教师22089人。根据我们的走访调查,我市幼儿园教师待遇普遍较低,大多数幼师年收入(含五险一金)一般在3.5万元左右,月均可支配收入在1500-2500元左右,与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实际收入差距明显。与此同时,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培训、晋升机会也较少,职业认同感普遍偏低,教师流动性持续偏高。在工资待遇低、工作时间长、培训不到位、价值感不强的情况下,幼儿园教师面对儿童的吵闹,很容易产生烦躁、厌倦等负面心理,甚至情绪失控导致虐童事件发生。
三、重硬件轻软件,民办园质量参差不齐。近年来,随着社会资本的大量进入,我市民办幼儿园扩张迅速,在满足幼儿就学的同时也普遍存在重硬件轻软件的问题。特别是一些规模较小的新办园,专任教师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教师持证率相对较低,教学研究、教师培训、保教管理也跟不上发展要求。目前我市经认定的省、市一级幼儿园500所,占全市幼儿园总数不到一半,民办幼儿园保教水平的均衡持续提升仍任重道远。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基础、终身教育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至关重要的一环。办好学前教育,关系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对于一个地区综合实力与竞争力的提高,也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东莞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上走在前列,应该把教育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应该把学前教育的短板率先补齐。
建 议: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市、镇两级政府要深刻认识到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将发展学前教育作为重大民生工程,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通过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鼓励和扶持村(社区)发展集体办幼儿园等措施大力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通过鼓励民办公助、向民办园购买学位等模式,提升普惠性民办园比例,为全市适龄幼儿提供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一是切实抓好幼师教育,办好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学前教育专业和市幼儿师范学校,严格把好幼师教育入口和出口关,从源头上提高幼师队伍素质。二是切实提高幼师待遇,研究制订集体办和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指导标准,适当提高集体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教师从教津贴标准,激励幼儿园教师安心在我市长期从事学前教育工作。三是切实加强幼师培训,特别要加强师德教育和心理健康培训,发挥名园长、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的“传帮带”作用,搭建幼儿园骨干教师专业发展平台,推进教学、研究、培训一体的园本研训制度,将幼师培训学时作为幼儿园评级评优的主要指标和必要条件,全面提升幼师队伍综合素质。
三、强化行业规划管理。加快制定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新建小区应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配套的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形成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供给的长效机制。提高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的准入门槛,强化前端审批,加强日常监管,提升民办幼儿园保教管理水平。研究制定幼儿园教师行为规范,明确幼师行为边界,防范教师行为失当。加强平安幼儿园建设,将幼儿园纳入市“智网工程”,实现视频监控联网,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财政局:
关于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009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教育局:
市政协办转来《关于进一步提高我市学前教育水平的建议》(东莞市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009号提案)收悉。提案提出,建议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通过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鼓励和扶持村(社区)发展集体办幼儿园等措施大力推进公办园建设。经研究,对涉及财政职能问题,我局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和支持学前教育的发展,市财政从2012年起每年安排约1亿元设立学前教育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促进幼儿园规范化建设,鼓励创建等级幼儿园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经费投入有关事项的复函》(东府办复〔2017〕11号)的规定,目前我市正在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预计2017-2020年期间市财政将合计投入50656万元,平均每年约投入12664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相关奖补项目支出:一是对集体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补助,补助分为基本补助和教师达标奖补,其中基本补助标准为0.75万元/班/年,教师达标奖补标准为1万元/班/年,补助经费纳入市财政年度预算安排;二是对集体办和民办幼儿园教师发放长期从教津贴,连续从教满一周年不足三周年的按每人每月120元发放,满三周年不足五周年的按每人每月240元发放,满五周年不足八周年的按每人每月480元发放,满八周年及以上的按每人每月600元发放。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每月加发200元,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每月加发300元,具有中级职称的每月加发100元,具有副高职称的每月加发200元,具有正高职称的每月加发300元 ;三是对由村(社区)举办、自主经营和管理的集体办幼儿园给予生均定额经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元,补助资金由市、镇财政按按5:5比例分担;四是对成功创建省、市一级园的幼儿园一次性奖励20万元和15万元;五是实施学前教育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等。为此,我局建议贵局按照市政府批复的第三期学前教育专项资金总盘子,结合我市当前学前教育发展实际,做好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的统筹安排,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努力推进全市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均衡发展。
教育局:
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0180009号提案的答复
市妇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我市学前教育水平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贵单位对我市学前教育的关注和支持。近年来,我市根据国家、省的教育方针,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全市学前教育的数量和质量均得到较大提升。现结合我市学前教育发展情况,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市学前教育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要求各职能部门积极履行责任,围绕“促普惠、提质量”目标,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将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情况纳入镇街领导班子落实科学发展观年度工作考评,有力推动了行动计划的实施。全市公益普惠园和省、市一级优质园覆盖面逐步扩大。2017年底,全市幼儿园共1077所,比2016年1016所增加了61所。其中,公办(集体办)幼儿园200所,占全市幼儿园总数18.6%;民办幼儿园877所,占全市幼儿园总数81.4%。全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565所,公办(集体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共765所,占比71.03%;广东省规范化幼儿园1023所,占比95%;省、市一级幼儿园522所,占比48%;全市33个镇街(园区)都办有1所以上公办中心幼儿园,办有2所及以上镇办公办幼儿园的有15个镇街。为进一步充实管理和教研力量,市教育局在市教育局教研室增加学前教育教研业务,吸收2名高素质的学前教育专业教师从事学前教育教学研究与指导工作。全市33个镇街(园区)教育部门配备学前教育专(兼)职管理干部,并逐步配备专(兼)职教研员,形成市、镇两级的管理和教研架构。
二、继续重视加大财政投入
近年来,市、镇两级财政重视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我市于2011年出台了《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并相继出台了第一期至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东莞市公益普惠性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加强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的公益导向。2014~2016年,市财政用于发展学前教育资金投入共约2.61亿元,三年分别投入1.01、0.81、0.79亿元。目前正在实施的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中,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经市政府审议同意,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经费投入共5.06亿元,四年平均每年约1.2亿元。
为鼓励发展公益普惠性幼儿园,我市于2017年提高集体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专项扶持补助标准,将基本补助从原来每班每年0.6万元提高至0.75万元;新增对由村(社区)举办、自主管理和经营的集体办幼儿园生均定额经费补助项目,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元。继续实施集体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的教师长期从教津贴。2015~2017年共向集体办、民办幼儿园教师33375人次发放从教津贴4459.08万元。鼓励镇街对未能入读公办园的户籍儿童,探索通过保教费补贴、民办园举办公办班等方式解决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不足问题。
三、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近年来,为提升学前教育保教队伍的专业素质,我市重视加大培养培训力度,将幼儿园教师培训纳入全市教师继续教育体系。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题,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提高教师学历层次。积极扩大学前教育专业培养规模,加强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学前教育专业、市幼儿师范学校等师资培养基地建设,推进中高职一体化学前教育人才培养。近年来,市、镇积极创造条件,通过学费补助、拓宽学历提升渠道等多种方式提升在岗幼儿园教师学历层次。2017年,全市幼儿园专任教师23477人,大专以上学历教师占比83.9%,比2013年提高了27.8个百分点,全市学前教育教师专业合格率达98.0%。
(二)加大教职工职后培训力度。利用市内、外优质师资培训资源,定期举办园长提高班、副园长研修班、骨干教师培训班、教师教学技能培训班,每年举办园长资格培训班、保育员岗位鉴定培训班。近几年,全市幼儿园教师培训共投入财政资金超过2000万元,共培训幼儿园教职工2万余名。加大教师心理健康培训力度,引导教师进行必要的自我心理调适,从生活、工作等方面关心教师,缓解压力,确保教师身心健康。2015年起,我市组织5333名幼儿园专任教师参加了两期心理健康C证培训班,提升了教师对幼儿心理健康的关注和教育实践能力。
(三)落实研训制度,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加强名师工作室、名园长工作室建设,积极搭建展示、交流平台,推进园本研训制度,促进骨干教师、园长队伍、新入职教师的专业成长,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从2015年开始,评选和培养幼儿园名园长、名教师、科研骨干,市第一批名园长工作室主持人10名、名师工作室主持人20名。目前,全市名师、名园长、教研骨干培养对象共三批190名。注重以园本培训为主,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参加师德师风教育,认真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活动,逐步建立健全师德建设工作机制,引导广大教职工努力做到“学为人师、德为世范”,成为“四有”好教师。
(四)制定相关政策,进一步提升教师福利待遇。提高公办(集体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的工资待遇,不低于《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2017〕9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薪酬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东人发〔2017〕3号)中的相应标准,并逐步实现与在编在职同等岗位公办幼儿园教师同工同酬;继续实施集体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教师从教津贴;研究制定东莞市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标准指导意见;鼓励民办幼儿园为教职工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建立年金制度。
四、加强保教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一)加强业务指导和质量监管,提升保教质量。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落实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7号),完善幼儿园督导评估制度,促进幼儿园自主发展、内涵发展、科学发展,切实提高幼儿园的办园质量。市、镇教育部门加强对幼儿园的保教指导,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机制,发挥等级优质园、《《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园、镇办公办园的辐射作用,加强对其他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全面提升区域学前教育保教水平。实施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引导幼儿园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游戏观和课程观,有效消除“小学化”现象。
(二)加强幼儿园办园行为的监督管理。高度重视幼儿园办园行为的日常监督工作,依托责任督学、年度检查、省规范化幼儿园督导验收等方式,指导各幼儿园加强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升保育教育水平。严格依照《东莞市公益普惠性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要求,对我市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开展认定和管理,普惠性幼儿园必须严格落实“依法依规办学”“实施科学保教”“按照国家、省的要求配备教职工”等要求,办园行为普遍比较规范。
五、统筹引领,优化学前教育规划和资源配置
为应对“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和户籍制度改革将带来新增的入园需求,我市积极开展学位需求预测,提前做好学前教育资源的科学规划和配置。
(一)开展学位需求预测,做好幼儿园建设规划。要求各镇街(园区)把学前教育作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整体规划。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和人口变化趋势,开展学前教育学位预测,统筹规划学前教育资源,科学编制幼儿园建设和发展规划,并负起对学前教育工作的属地管理和指导责任。在城镇幼儿园建设中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需求。坚持普惠性原则、利民便民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和硬件软件科学结合原则,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构建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建立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变动趋势相适应的学前教育布局体系。
(二)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政策,增加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学位供给。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2018年2月,市政府以第148号令发布了《东莞市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于2018年4月正式实施。通过制发地方政府规章,有效督促落实新建改建居住区按规划配建幼儿园,按规定移交政府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障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持续增长。
下来,我局将继续指导各镇街(园区)认真落实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幼儿园规划建设,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提升科学保育教育水平,推动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均衡发展。
再次感谢贵单位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注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