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排气中的有机物(VOCs)是一类十分重要的大气污染物,对群众健康、城市环境都有一定的危害作用,环保部门也非常重视大气中有机物污染的预防和治理。但是目前对有机废气污染物的监测现状有以下特点:监测方法多,监测种类多,重复监测多,设备投入高,技术杂复等特点,这导致地方企业难于应对和采取针对性改进措施,同时环保部门监督执法的难度大,工作量大,效率低。
  从环境部官网大气环境保护的标准文本中搜索,初步统计,涉及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有机物测定的标准方法(HJ标准)最少有18个,如下文。涉及到的项目有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多环芳烃、二噁英、苯并(a)芘、氯苯类、丙烯腈、丙烯醛、乙醛、氯乙烯、甲醇、酚类化合物、氰化氢、苯可溶物等有机物质,而且对同一物质的检测还有不同的检测方法,如《HJ/T 39-199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苯类的测定气相色谱法》和《HJ/T 66-2001大气固定污染源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同时在广东地方标准中对有机废气的管控指标也有接近20项指标。
  污染源排气中有机物测定的标准方法
  序号 标准号 标准名称
  1 HJ/T 38-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2 HJ 734-2014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3 HJ 647-2013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4 HJ 646-2013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5 HJ 77.2-2008 环境空气和废气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
  6 HJ/T 40-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苯并(a)芘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7 HJ/T 39-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苯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8 HJ/T 37-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丙烯腈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9 HJ/T 36-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丙烯醛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10 HJ/T 35-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乙醛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11 HJ/T 34-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乙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12 HJ/T 33-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甲醇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13 HJ/T 32-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14 HJ/T 28-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氰化氢的测定 异烟酸-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
  15 HJ 690-2014 固定污染源废气 苯可溶物的测定 索氏提取-重量法
  16 HJ/T 45-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沥青烟的测定 重量法
  17 HJ/T 31-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光气的测定 苯胺紫外分光光度法
  18 HJ/T 66-2001 大气固定污染源 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显然,对于绝大多数的生产企业来说,配置相关仪器设备和人力资源对以上所列的每一项检测内容都建立监测手段是不现实的。而且,种类繁多的检测项目和标准,对环保监督执法也会带来不便。
  总体而言,对于VOCs的整治,由于监测指标和监测方法的乱象,导致整体改进没有重点,胡子眉毛一把抓,VOCs减排成效低。
建    议:
  1、在东莞市层面明确并简化有机废气的监测指标,统一监测方法。据相关研究,在有机废气的指标中非甲烷总烃和甲烷总浓度,可基本涵盖所有有机物,且部分指标可以涵盖其他污染指标,并在DB 44中有明确限定值,检测方法简便设备便宜,准确度高,符合各监测机构和地方企业的设备能力。建议将此指标定为有机废气排放浓度重点指标,针对各自行业辅助其它个别关键指标进行管控,并明确监测方法为HJ/T 38。
  2、建议由环保局和质监局牵头组织,成立由院校、企业等共同组成的东莞市非甲烷总烃监测标准方法地方标准工作小组,讨论并建立针对HJ/T 38标准中不明确不详细的内容,如:①非甲烷总烃定义不够完善,建议东莞市内规范非甲烷总烃的定义为: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所测得的除甲烷以外的所有气态烃及其衍生物。②固定污染源气体中含有氧气的处理。总烃柱得到的总烃峰包括氧峰,应予扣除。现行标准对样品气体得总烃峰直接扣除一个除烃空气峰面积。是否考虑样品气体中氧气浓度和除烃空气中氧气浓度的差别,按系数扣除等问题。
  3、在简化明确监测指标和方法的基础上可以组织东莞市各行业VOCs现状摸底调研和测试分析(企业自行测试或委托第三方机构测试),并由环保局组织讨论并制定阶段性VOCs整治和减排的具体措施,包括对症下药的整治技术和设备的专项研究项目立项以及企业采用这些技术或设备的后补贴政策配套等,在VOCs的综合治理上,政府应充分调动企业和研究机构等各方力量。
  


提案者: 刘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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