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黄江镇鸡啼岗村有一片土地在宝山区域,约9000多亩,祖祖辈辈由鸡啼岗村民耕作,具有400多年历史的芙蓉寺就在该区域内。在解放初期樟木头林场成立之初,为支持国家林业建设,鸡啼岗村以大局为重,将该片土地划给了樟木头林场使用,但行政辖区属于黄江镇,该区域居民户籍仍落在黄江镇新市居委会,其行政管理权都由黄江镇人民政府行使,延续至今从未变更。该区域的社会治安、工商营业牌照、企业经营管理、安全生产、居民自治、代表选举、森林防火、环境保护、宗教事务等行政职能及供水供电等资源配置,一直以来都是由黄江镇行使和配置。为改变该区域原有的脏乱差面貌,黄江镇多年来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
有400多年历史的芙蓉寺坐落在该区域,黄江自古就有“宝山石瓮出芙蓉”之说,芙蓉寺自古以来都属于黄江镇。文物芙蓉寺古钟至今仍保存在黄江镇宝山社区鸡啼岗祠堂内。2004年开始重修宝山芙蓉寺,所有工作均由黄江镇与市民族宗教局积极推进,樟木头镇并未参与,宝山芙蓉寺的注册登记地亦是东莞市黄江镇(见宗场证字〔2005〕45号)。1999-2002年界线堪定时,市将樟木头林场划给了樟木头镇,而将属于宝山社区鸡啼岗的该片土地,也被划到樟木头镇地界,当时堪定镇界时鸡啼岗村民并不知情,黄江镇也只与樟木头林场协商过,并未与樟木头镇接触。在此情况下,将樟木头林场与黄江镇的分界,当成了樟木头镇与黄江镇的镇界给予堪定,这是不符合实际的。
近期,黄江镇计划将黄江大道通往芙蓉寺约5公里的景区道路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如不能解决该区域的界线划定问题,将对黄江镇道路改造工作产生严重负面影响,不利于黄江宝山芙蓉寺景区升级改造工作的开展。
建议:
因此,本着尊重历史和现实管理的客观事实,建议市人民政府协调解决芙蓉寺所在林场行政界线问题,将原樟木头林场使用而原本属于黄江镇鸡啼岗村的该片土地划归黄江镇。
提案者: 黄江镇政协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