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自2002年东部工业园规划确立后,按照政策的要求,企石镇已经开始控制私人建房。控制十多年一直持续到今天,相当一部分的家庭因子女成年并组织新家庭,急需新增住房,但由于政策不允许新建私人房屋,同时又没有购买商品房的能力,住房问题已成为我镇群众目前最大的问题。

  群众住房问题同时严重影响我镇经济发展。我镇近年在推进各个重点项目过程中,经常因群众阻挠无法开展,群众要求镇政府解决住房问题才可用地。群众住房问题造成村一级不稳定,村民不断上访,政府项目无法推进,干群矛盾不断加深,经济发展日益困难,而标准的农民公寓建设方案不符合我镇的实际情况,我镇多个村集体在推进农民公寓建设的实践中大都因政策及资金问题最终搁置。2015年出台的《东莞市农民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中虽明确了有关标准,但是标准的农民公寓建设对于我镇来说主要存在三个难处:①投资标准过高,②投资规模过大,③政策报批手续过于严格及繁琐。

建    议:

  建议在推进欠发达镇区的农民公寓建设上,降低投资标准、降低投资规模、简化报批手续,通过镇政府的前期资金支持,建设简易农民公寓是解决目前我镇群众住房问题的一条出路。



提案者: 温志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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