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一、现状情况

  2015年,东莞作为一个快速发展的城市正式入选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城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截止2016年底,东莞的汽车保有量为220万辆,停车难问题相当突出。我经过长期的观察和研究发现,东莞城乡结合部及城镇街巷内车辆乱停乱放更为严峻,不但经常导致交通拥堵、诱发交通事故,影响了人们正常的工作与生活,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城市的进一步发展,更影响救援车辆尤其是消防车辆通行,成为消防安全一大隐患。

  二、原因分析

  (一)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由于城市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加,带来了停车需求与停车泊位供给的矛盾日益突出。经过长期的实地体验、交通违法行为多发生在“城乡结合部”,上班或下班时间的“挤门效应”多发,在人、人力车、机动车混合通过的情况下,交通参与者行为失范,导致道路通过能力下降;司空见惯的交通不文明行为,助长了交通拥堵问题。造成了交通“乱象”,成为整治顽疾。

  (二)乡村及城镇街巷内的交通设施配套滞后于实际需要,而且在管理方面出现村级及居委会基层与交管部门相互扯皮等现象。目前乡村及城镇街巷内车辆乱停乱放,并没有部门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司机的不文明行为。

建    议:

  (一)加大乡村及城镇内街巷交通设施方面的投入,明确村级、街道基层单位管理的职责,完善乡村及城镇内街巷交通设施的配套,让司机有章可循,也便于警方执法。

  (二)出台相应政策,鼓励社会资源利用新技术参与停车场建设。

  (三)利用互联网技术,让市民参与改善交通环境行动。例如,交管和消防部门建立接受市民上传乱停乱放车辆、阻塞救援通道不良行为图片的微信、QQ、彩信的平台,配合交管部门取证后执法。以达到节省警力,并对司机不文明行为起到阻吓作用的目的。



提案者: 何玉成

交警支队: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17038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规划局:
  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170386号提案《关于改善东莞市城乡结合部交通环境的建议》收悉,根据我支队职能,现将会办意见回复如下:
  关于利用互联网技术,让市民参与改善交通环境行动的问题。交警部门对交通违法的处罚有严格的取证和程序规定,经了解,广州、深圳虽采取了接受市民 “随手拍”举报交通违法的做法,但目前仍处于探索阶段,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供借鉴。目前,东莞实行这种做法在技术和取证方面还存在诸多困难。今后如条件许可我们再行考虑。

 

市规划局:
东莞市城乡规划局
(B):类
东规议函〔2017〕104号

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20170386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何玉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东莞市城乡结合部交通环境的建议》收悉。您对东莞城乡结合部及城镇街巷内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深入研究,各项建议结合实际,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值得我们深入学习。经研04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乡村及城镇内街巷交通设施方面的投入,明确村级、街道基层单位管理的职责,完善乡村及城镇内街巷交通设施的配套的建议
      根据《关于调整全市交通设施管养体制问题的通知》,市区范围内(含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下同)除市管主干道外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中央护栏以及路口改造等建设及日常维护工作统一由属地交警大队负责,相关建设及维护经费由属地财政承担。除市区外其他镇(园区)内道路,其电子类交通设施、非电子类交通设施以及路口改造等建设及日常维护工作统一由属地交警大队负责,相关建设及日常维护经费由属地镇(园区)承担。目前,乡村及城镇内街巷交通设施建设的责任部门已较为明晰。乡村及城镇内街巷交通改善,将由责任部门结合具体情况逐步完成。
      二、出台相应政策,鼓励社会资源利用新技术参与停车场建设
      根据《关于印发〈加快我市停车场建设近期工作要点与分工〉的通知》,东莞市各部门将通力合作、相互配合,加快我市停车场建设。市发改局负责简化停车场投资建设、经营手续办理程序。市财政局依据国家相关政策与要求,尽快出台相应财政、金融政策,在停车场建设领域大力推广采用PPP模式;结合停车场项目特点,政府投入公共资源,采用一定时期的收益权等形式保障社会资本的收益。市规划局近期将启动《东莞市近期停车改善及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将对大市区停车现状进行摸查,从规划、建设、管理以及收费等方面进行检讨和分析,结合未来停车需求预测对市区建设公共停车场的可行性进行深入探讨。各镇人民政府负责依据规划,明确重点,加快停车场建设;推动单位、小区、个人利用自有空间建设停车场。市各部门及属地政府将全力推进我市停车场建设,为社会资源利用新技术参与停车场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关于利用互联网技术,让市民参与改善交通环境行动的建议
      对于利用互联网技术,让市民参与改善交通环境行动,市交警部门对交通违法的处罚有严格的取证和程序规定。经了解,广州、深圳虽采取了接受市民“随手拍”举报交通违法的做法,但目前仍处于探索阶段,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供借鉴。目前,东莞市要实行这种做法在技术和取证方面还存在诸多困难。市交警部门正在加紧研究论证互联网技术在配合取证执法方面的应用,争取早日落实相关措施,加强约束司机不文明行为,改善我市交通环境。

办理单位: 市规划局,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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