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改革开放以来,东莞市充分发挥各级的积极性,利用优越的人文地理优势,大力发展以厂房、土地等物业经营为主的外向型经济,在经济方面取得了跨越性发展,但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耗费了大量的土地资源,早期粗放式的发展模式更是以土地扩张来换取经济发展。进入二十一世纪,土地供需矛盾已严重制约我市的可持续发展,进而影响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目前这种以经营土地和物业出租为主的租赁经济模式,现在已越来越难以为继。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总体目前仍然处于不容乐观的状态,土地利用效率较低的问题十分突出,市、镇、村三级利益分享较不平衡。其主要原因在于,管理体制不顺,产权制度仍然模糊、产权与受益权不对等、个人股权缺乏流动、对集体经济管理的责任认定不足,发展模式有待创新,投资结构单一、收支失衡。
因此,建议市、镇两级政府积极引导农村发挥主观能动性,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推进农村集体从当前以租金收入型为主的租赁经济模式逐步转变为多元化的经济发展模式,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参与“三旧”改造。
建 议:
一是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探索多方共赢的利益分成机制,支持集体经济以土地、物业或自由资金,通过直接入股、合作开发等多种方式,参与“三旧”改造、园区开发、经营性基础设施等投资项目。同时,探索集体经济组织在项目开发中吸纳村民资金或民间资本参与,发展新型合作经济。一方面,既有利于盘活农村集体资源和资产,增加农村集体和农村收入,也有利于推动农村集体经济从外向扩张型的粗放发展模式向内向增长型的集约型发展模式转变。另一方面,农村集体资源和资产参与城市建设,也有利于缓解城市发展资源缺乏难题,推动城市健康发展,形成城乡互动、互促互长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模式。
二是推动农村集体实施“工改工”。进一步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创新“三旧”改造用地制度,鼓励成片改造,科学确立“三旧”改造空间布局和开发时序,推动实施“工改工”。将“工改工”发展作为农村拓展经济其中一种模式,大力创新节约集约用地机制,通过推进改造项目结构性调整,将“工改工”增加容积率作为承载农村集体厂房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平台,实现厂房向高产值、高端化转变,从而为集体实现高水平崛起提供土地空间资源保障,推动农村“三旧”改造工作向常态化纵深发展。
三是优化土地统筹开发与利益平衡机制。鼓励农村集体通过“三旧”改造统筹土地开发,由镇街主导开发建设权,实行土地规划发展权和开发建设权分离的开发模式,探索“市镇主导规划开发,市镇村共享发展成果”的利益分享模式,从而提高集体收入,严格限制村组私下转让土地行为,引导镇村共同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化服务业,逐步形成集约建设、统筹发展格局。在市镇有效控制项目准入权、地块规划权的基础上,实现土地开发收益权三级共享。通过市镇统筹招商、统筹用地、合作开发、三级利益分成,妥善处理好市、镇、村三级利益关系,以多种方式保障村集体和村民的长期收益,同时对于农村集体发展税费优惠政策适当给予倾斜,提高集体改造积极性。
四是鼓励农村积极实施“三旧”改造。通过“三旧”改造,一是促进了现代产业体系的构建,二是提高了土地价值,三是通过对现有产业的升级改造,挖掘现有产业的潜在产能,进一步提高了经济运行质量。对于农村集体实施“三旧”改造,无论是涉及到基础实施配套、功能产业提升或拆旧建新,必然会扩大农村投资,刺激民间投资,带动农村集体投资增长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建议对于农村板块,可以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尽可能地减免或降低相关税费,适当给予更优惠的奖励补助,提升农村发展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