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改革开放的30多年来,得益于国家的政策和珠江三角洲有利的地理位置,经过一批批来自五湖四海的外来务工人员的艰苦劳动,东莞的建设取得辉煌的成就。然而,在这一成就的背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和成长却不尽如人意。据相关调查显示,目前在我市务工人员年龄在31岁—50岁占50.5%,在莞居住工作10年以上的占27.7%,他们中大部分孩子正处于学龄阶段。我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国家、省关于保障外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各项要求,通过积分入学、放宽计划生育、购买学位等多种方式较好地解决了数量庞大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

  但是积分入学和购买学位的门槛目前相对偏高,手续繁琐,入学后还存在各种不公平的现象。大部分镇街存在供求大于供的局面,大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无法入读公办学校,无法享受到免费九年义务教育的政策。


建    议:

  1、 小学、初中入学申请取消计划生育加分项。国家已经放开二胎,况且计生与入学捆在一起的做法早已令人诟病,也与相关政策不符。

  2、简化积分入学手续,只需要提供房产证明、社保证明、工作证明和其他加分项资料即可;合法稳定收入的证明用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证明。合法居所证明用房产证明或居住证。在东莞的社保证明可以直接在社保局平台查询打印的证明。

  3、小学阶段积分入学后,初中不需要再积分,可以直接申请到就近初中入学。

  4、入学名额再放宽,公办学位不足的,可向民办学校购买学位。

  5、义务教育阶段积分方式可以简化,可按如下几个方法进行录取:

  (1)几是合法稳定收入、合法居所、在莞社保均达3年以上的其子女可直接入围。

  (2)有房产的在东莞购买5年以上社保的可直接入围。

  (3)可参考积分入户方式,分数达到80或100分以上可直接入围。

  (4)如按以上2种方法录取,积分学位还有多的,再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如积分学位不足的,镇街与市局可以向民办学校再购买学位。

  6、以往插班生名额每个镇街只有几个,太少了,远远不能满足中途转学来莞入读的学生,还有在上一年申请没入围的学生,建议每个镇街根据上一年没入围的人数适当放宽插班名额,让上一年申请不成功的家长看到希望。

  7、初中升高中,不按照户籍录取,所有非莞户籍但在莞有完整的小学六年,初中三年学籍的学生与户籍生同等对待,统一录取分数线、统一标准录取。



提案者: 王晓蔚

王晓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东莞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 提案中部分建议已落实
  (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已不再作为积分入学申请必备条件。自2015年起,我市积分制入学政策已取消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子女的,夫妻任何一方未接受处理或未处理完毕的,其子女不得申请积分入学”的规定,申请人父母无论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其子女均可以提出积分制入学申请。同时,我们还将原方案中“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扣分”的形式调整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加分”的形式,符合加分条件的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不符合加分条件的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简化申请材料,减少群众意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积分入学申办流程已进一步简化。2012年,我市开发了积分制入学平台,采用“一口受理,分类审核,网上计分”的申办模式,进一步简化积分入学申办流程。实行该申办模式后,申请人无需跑不同的部门出具各种证明,只需要把基础材料,如“身份证、营业执照、房产证、税务登记证、毕业证”等材料一次性交到受理点,由受理点工作人员把相关信息录入系统,通过系统将有关信息分送到相应的部门进行评分。今年,我们计划进一步优化申请流程,推行积分制入学“网上报名申请--网上审核评分--网上查询积分”,申请人可以在电脑上自行提交申请和佐证材料,通过各部门之间电子证照(数据)互通共享,简化申报材料,优化申请手续,进一步提高积分入学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积分入学学位供给进一步增多。为了进一步扩大随迁子女的受惠范围,我市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拟从2017年起加大财政投入,增加积分学位供给,并将现行购买学位方式调整为学位补贴方式,即对通过积分制被录取但未能安排至公办学校的随迁子女,由其自行选择申请地的民办学校入读,政府分档次给予一定标准的学位补贴。提案中提及的积分学位供给数量(尤其是非起始年级积分学位供给)较少问题将得到进一步缓解。
  二、 提案中部分建议暂不具备条件实现
  (一)关于“积分制小学直升初中”的建议暂难实现。
  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积分制入学是按照“按贡献获取积分,按积分享受公共服务”的原则进行政策设计,小学6年期间,申请人家长对我市做出的贡献也会发生不同变化,甚至有个别家长中途离开我市,不再为我市做出贡献,如果按照小学积分入学后直升初中,对于其他早期录取不到公办学校、父母继续为我市服务的随迁子女来说,存在不公平。二是目前我市公办小学253所,公办初中46所,全市公办小学六年级共有学生36726人,其中本市户籍学生16851人,占45.9%,非本市户籍学生19875人,占54.1%;全市公办初中一年级共有学生32173人,其中本市户籍17608人,占54.7%,非本市户籍14565人,占45.3%。由此可见,公办初中一年级学位数小于公办小学六年级学位数,公办初中难以全部承载在我市公办小学就读的在校生。鉴于此,积分制入学政策中规定“已在东莞市义务教育公办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可读至本学段结束;本学段结束后再升读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初中或民办初中学校享受政府学位补贴的,需重新申请及计算积分”。
  (二)关于“设置固定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条件”的
  建议暂不适合我市实际。提案中提出的几种积分录取思路在2008年我市进行编制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调研时也曾进行深入的讨论和分析,经过多方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后,我们认为“控制总量,积分排名”比“设置准入条件”更符合我市外来人员多,公办学位有限的实际,更具可控性和公平性;
  且其“以贡献获积分,按积分享受服务”的入学原则更符合市政府希望优先解决长期在东莞居住、对东莞的发展有贡献的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的工作思路。
  (三)随迁子女初中升高中按照户籍生待遇同等录取的建议暂难实现。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我市确定了“量力而为、报考从宽、逐年安排、考录分开、择优录取”的工作原则,由于2007年我市已经通过高中布局调整,新建及扩建了一批公办普通高中,公办普通高中的学位数趋于稳定。因此,我市只能从现有教育资源的承载能力出发,在充分挖掘潜力的基础上,兼顾随迁子女在我市升学的需求和维护本市户籍学生在我市接受教育的正当权益,采取总量控制的办法,逐步解决随迁子女在我市的升学问题。如果随迁子女与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报考高中,在现阶段,将导致地方财政负担大幅增加、建设用地压力增大、社会管理难度增大等一系列问题的发生,我市的高中阶段教育资源将无法承受。近几年,我市已逐年增加公办普通高中招收随迁子女的学位数,2012年前为370个,2013年大幅增加到1270个,2014年增加至1500个,2015年再次增加到1800个,2016年更大幅增加到3500个,2017年增加到3800个。下来,我市将想方设法,采取有效措施,挖掘潜力,提供更多公办普通高中学位让随迁子女享受优质教育。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关心和支持。我局会继续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提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的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水平。
  

办理单位: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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