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创新型金融业态作为传统金融的有益补充,是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重要途径,但是东莞创新金融的类型不健全,目前我市成立的金融机构中,只有P2P网贷、众筹两种类型。即便是这两种类型的创新金融,规模也存在偏小、不够集中的问题。市委书记吕业升2016年12月在市委党校作《东莞突围》辅导报告时也指出,“东莞金融市场规模大,但金融产业规模小,投融资体系改革滞后,创新金融、类金融发育不全,对产业、企业发展和重大设施建设支持不足。”
  根据东莞市互联网金融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东莞现仍在运行的P2P网贷平台约24家,众筹平台1家,这两类平台的数量均比去年少。据有数据的平台统计,东莞本土P2P网贷平台发展至今累计交易规模已超500亿,累计众筹金额近1亿,其中团贷网作为行业龙头,累计交易额已突破480亿元。根据团贷网提供的数据,截至目前,团贷网累计帮扶融资的小微企业约2500家,帮扶个体工商户约15000家。从数据上来看,创新型金融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帮扶还远远不够。截至2016年10月,东莞市场主体突破80万大关,达到81.49万户;企业总量突破30万大关,达到31.31万户。
  小微企业一头连着经济繁荣,一头连着社会稳定,吸纳更多就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东莞小微企业有着庞大的资金缺口,仅仅依靠传统金融机构难以覆盖小微企业的金融需求,急需建立健全创新型金融业态来丰富东莞金融服务生态,完善投融资体系,缓解东莞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
  
建    议:
  一、鼓励创新型金融机构发展,完善金融服务业态。建议我市研究针对创新型金融板块出台鼓励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有经验、有影响、有技术实力、有资金实力、信誉良好的本土企业设立网络小贷、互联网众筹、金融电商、互联网支付、网络银行等创新金融机构,完善东莞创新金融业态,推动东莞创新型金融加快发展步伐,为小微企业、创业者等提供融资支持。
  二、引入龙头机构,发挥带动效应。引入全国有技术、资金实力的知名企业来东莞发起设立创新金融机构,比如阿里巴巴、腾讯等国内巨头企业,发挥这些知名企业的带动效应,提升东莞创新金融的聚集效应,促进东莞创新金融发展。对于总部设于东莞的大型创新金融机构,予以总部待遇并享受相关政策。
  三、加强创新金融与传统金融合作,推进深度融合。引导传统金融机构与创新型金融企业融合,提升东莞金融环境。支持创新金融机构与银行、证券、信托、保险、公私募基金、创投等传统金融机构深度合作,整合资源优势,结成金融产业链联盟。支持传统金融机构与创新金融机构在小微企业融资、供应链金融、大型项目融资方面进行合作,实现互利共赢。支持小额贷款、融资担保等机构与创新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合作,推动互惠互利,共融发展。
  四、搭建信用信息共享系统,保证金融行业稳健发展。搭建信用信息共享系统,接入东莞各大金融机构信用信息,共享整个金融行业的借贷黑名单。支持共享系统接入央行征信系统、法院“老赖”信息及第三方征信机构信息,确保征信数据维度更广,降低东莞金融行业风险,保证行业健康发展。
  


提案者: 祝铭,黎丽香,唐满全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