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目前,我市物业企业大约600家左右,其中具有国家一级资质企业45家(14家是东莞本地注册独立法人企业,31家是外市企业东莞分公司),二级资质企业27家(22家是东莞本地注册独立法人企业,5家外市企业东莞分公司),其余为三级或暂定三级资质。
物业管理是一项以服务为本质,以管理体现服务的工作,物业公司应积极转变观念,时刻树立服务意识。目前我市物业管理市场并非如此,一些物业公司基于人力成本原因,聘用的工作人员良莠不齐,某些工作人员还保持“管理”这个概念,从而导致一些不必要的纠纷,阻碍了物管行业的健康发展。从物业公司的方面来说,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流动频繁,员工文化教育层度不高,服务意识不高;二是培训不到位;三是某些物业公司以赚钱为目的,一切以利益出发,不重视服务。而从业主的角度来说,业主缴纳了物业管理费,但没有享受相应的物业服务,时常激发矛盾冲突,影响社会和谐。
建 议:
1、完善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组织设置。由社区居委会负责服务督促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部分住宅小区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新的小区必须要求限时成立业主委员会。
2、建立政府执法机关与业主投诉联络互动长效机制。政府执法机构定期召开与各物业公司业主代表的座谈会,建立起政府与群众对物业公司联合监督机制,使物业公司时刻处于政府与群众双重监督之下。
3、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要加强物业服务的监管。建立完善的物业公司资质等级的申报、审批、准入、评级和降级除名制度。禁止开发商成立物业公司及变相的暗箱操作,防止开发商利用其控制的物业公司损害业主利益。
4、充分发挥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作为政府与物业公司之间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行业规范发展。以物业协会机构为主导,共同与一些大中型物业公司联合制定人才定期培养和考核机制。建立为物业公司培养人才培训员工的长效机制,加强对物业小区的保安人员素质和职业道德的培训,帮助物业公司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5、积极探索“互联网+家”概念的物业服务模式。物业公司在传统的设备、安保、维修等基础服务之上,通过增值服务内容,从简单居住管理转变为舒适、幸福、和谐生活服务,发展一站式社区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