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夜宵流动食品摊贩的食品由于味美价廉,对年轻人有很大的吸引力,拥有较大的市场。目前,晚上在我市一些比较繁华地段出现各种各样的流动食品摊贩聚集叫卖,特别是烧烤类食品。夜宵流动食品摊贩一般是现场制售,数量多、种类杂、分布散、卫生条件差、进货和销售渠道复杂等,一直以来都是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薄弱环节,成为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发区”,影响交通安全和周边的环境卫生。

  夜宵流动食品摊贩主一般都是低收入群体,夜宵食品的销售大多是其家庭生活的主要来源之一,因此,加强对夜宵流动食品摊贩的服务和管理,必须结合低收入群体的实际情况,合理合法合情地进行。

  目前存在的严重问题:

  一、卫生状况差。夜宵流动食品摊贩普遍是无证经营,其卫生状况差,食品加工设施简陋,厨余垃圾随意丢弃,环境脏乱,给食源性疾病传播与交叉污染留下了危害隐患,容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

  二、食品原料来源无保障。有些食品摊贩主为了降低原料成本, 进货渠道不正规, 食品原料来源不明,质量无保证,易导致食物安全隐患。

  三、从业人员本身卫生状况差。从业人员大多文化程度较低, 绝大部分无健康证和卫生证,也未进行过有关的卫生知识培训。

  四、餐具消毒无保障。由于夜宵流动食品摊贩无法设立专用的用具清洗间或消毒池,也没有充足的自来水洗涤餐具,从业人员卫生意识差,无法保障餐具的消毒,容易传染疾病。

  五、影响交通安全和周边的环境卫生。夜宵流动食品摊贩通常是占道经营,无序设摊,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和周边环境卫生。


建    议:

  一、按照有利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方便群众的原则,合理划定相应的临时区域和时段供夜宵流动食品摊贩经营。

  二、加强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明确执法主体,增强工作合力,对市民公布食品安全咨询、投诉、举报的途径。相关部门要调整夜间值班管理的工作人员,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要采取常态检查与抽查相结合,严厉打击无证食品摊贩,取缔脏、乱、差的饮食摊点。

  三、加强对夜宵流动食品摊贩原料来源的严格检查和整治,确保食品原料来源的安全。

  四、制订相关标准,完善卫生设施, 改善制作销售环境,统一设置消毒、垃圾回收等卫生设施,特别是餐具等消毒,以控制食源性疾病的传播。

  五、加强对夜宵流动食品摊贩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相关部门应根据其经营项目的不同对其制作环境进行卫生指导,使其达到基本的卫生要求。

  六、实行审批管理,简化办证程序,推行科学的摊贩食品卫生管理模式。通过相关政策来引导扶持,降低夜宵流动食品摊贩经营成本。



提案者: 谭福龙

市城管局答复内容:

详见附件


 
食药监局答复内容:
  
  关于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20170273号提案的答复
  谭福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夜宵流动食品摊贩的服务和管理的建议》(20170273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规范我夜宵流动食品摊贩市场秩序,我局会同市城管局等职能部门根据职能分工,采取多项措施加强监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有效管理模式
  市城管局对流动商贩实行“三限两规”(即限定经营场地、限定经营范围、限定经营人数,规范场地要求、规范经营行为)的规范化管理,各镇(街、园区)分局基本都按这个模式进行管理,较好地解决了城市“脸皮”和摊贩“肚皮”的问题。
  市食药监局对食品摊贩监管工作进行部署,在2017年3月9日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和全市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会议上,明确强调要抓好食品摊贩的监管工作,同时安排莞城分局作了经验介绍。督促各镇(街道、园区)食品药监分局(监督站)高度重视,认真借鉴莞城分局的做法,进一步加大食品摊贩登记工作推进力度,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
  二、明确职能,积极开展巡查整治
  市城管局切实做好流动摊贩整治工作,各城管分局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日常巡查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手段,全面查处重点路段、场所的食品流动摊贩,对于拒不改正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依法查处。
  市食药监局对食品流动摊贩坚持疏堵结合的办法,促请各镇(街道、园区)政府将有条件的地方将食品流动摊贩划入食品摊贩的管理范围,统一管理,更好保障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和《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食品摊贩实行登记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食品摊贩登记工作,并将登记的食品摊贩信息告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取得食品摊贩登记卡的,无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即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所以,市食品药监局食品摊贩的职能必须在此前提下,其他的食品流动摊贩非市 食品药监局监管职能。
  三、强化合作,积极开展联合执法
  市城管局联合食药监局、工商局等职能部门,坚持与联合执法行动同计划、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积极组织全系统开展分管领域专项整治,逐点逐户、逐条逐项严格规范。对发现的食品摊贩各类违法问题依法严处,果断提出整改意见,研究改进整治措施,切实使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达到了整合执法力量、规范生产行为、消除隐患的根本目的。
  四、突出引导,积极开展科普宣传
  目前,莞城街道已将“平乐坊”、麻涌镇将“创客坊”划定为食品摊贩经营区域,其余各镇街正在大力推进这项工作。市食药监局加强在网络、报刊宣传,引导消费者到有证照的食品经营场所消费,通过登记证公示,让公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现舆论与管理的互动,提升宣传效果。市城管局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引导经营者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作用,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对于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此外,多次连同新闻媒体,报道游商及无证照经营监管情况,提升群众感知度。开展相关中小学食品安全监管报道多次,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对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危害的认识。
  五、落实责任,积极开展教育培训
  市食药监局定期开展食品摊贩经营人员培训,主要目的是通过解读食品摊贩相关法律法规,倡导企业从业人员的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营造良好的行业发展氛围。除培训教育外,今年继续加强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以飞行检查的方式,对食品摊贩在经营过程中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继续完善食品摊贩食品安全责任约谈制度,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未及时消除的食品摊贩进行约谈,敦促企业消除安全隐患,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下一步,市食药监局、市城管局将根据各自职能,发挥各自优势,扩大资源共享,在宣传教育、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等方面开展协同合作,健全合作机制,提升合作水平,共同致力于防范食品摊贩行业风险、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提高食品摊贩安全治理水平。

办理单位: 食药监局,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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