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5年2月政协东莞市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我盟率先提出“在东莞推动急性心梗救治体系建设的建议”。2015年3月份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发出《关于提升急性心脑血管疾病医疗救治能力的通知》。2015年12月东莞市胸痛急救质量控制中心成立。经过近2年各方努力工作,目前,东莞市在胸痛急救体系的建设方面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果。已有一间医院取得了国家胸痛中心认证。此外,另有5家医院获得了东莞市卫生计生局颁发的胸痛中心资格。根据目前的安排,东莞市人民医院面向全市,积极与水乡片区医院合作;市三院与周边石碣医院、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石排医院、茶山医院、横沥医院、企石医院及东坑医院均已签订胸痛合作救治协议;市五院与虎门医院、沙田医院、长安医院、长安社区中心、塘厦医院、大岭山医院、海军医院、南栅医院、北栅医院、港湾医院、光华医院等十多家单位合作。加上也在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的市中医院、大朗医院、广济医院、常安医院、台心医院、常平医院等单位,显然还有大量的镇区没有被覆盖,还不能形成有效的全市范围的胸痛救治网络。而这些镇区都分布在我市的东南和东北组团,是我市未来经济增长的新引擎。

  完善覆盖全市的胸痛急救体系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是落实东莞市“一中心四组团”城镇化建设的重要环节。这个急救体系不仅可以提高急性心肌梗死等心血管急症的救治成功率,也适用于脑卒中等需要紧急救治的疾病和其他重大灾难事件的应急处理。因此,胸痛中心的建设需要好的顶层设计,要求参与者有优良的品质和奉献精神。胸痛中心建设是个公益性项目,不能以利益为导向,把胸痛中心建设当成分蛋糕。因此,针对目前的局面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建    议:
  1. 胸痛急救体系是个首长工程,要加强领导。由市卫计局牵头,联合市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红十字会和各镇区政府领导。根据各镇区医院的综合实力和地理位置科学合理地指定创建胸痛急救中心的医院,解决目前分布严重不均衡的问题,避免缺位和重复建设。解决紧急救护产生的费用支付,交通疏导,乃至医院相应的学科建设,设备添置,院际转送造成的协作医院的经济损失补偿等问题。
  2.  在东南和东北组团挑选综合实力强,医疗质量高的公立医院各一家,作为下一步建设胸痛中心的医院。投入必要的资金,添置血管造影必须的设备,提供人员培训,限期建成符合国家标准的胸痛中心。鼓励有基础的民营医院继续开展冠脉介入,在病人转送,社保报销等方面享有公立医院的同等待遇,成为公立医院的补充。
  3.  加强已经东莞市卫计局挂牌的5家胸痛中心的建设,使其在院内协调,院际协作各个环节符合国家胸痛中心的要求。使心梗相关血管从首次医疗接触(FMC)到血管开通时间控制在指南要求的水平(120分钟)。早日达到国家胸痛中心要求的水平,取得国家胸痛中心的认证。
  4. 在人民群众中开展经常性的胸痛急救知识的普及,各胸痛中心和协作单位的医务人员应当经常深入基础社区向居民宣传胸痛的防治知识,运用各种媒介向公众宣传胸痛急症及时就诊的必要。减少非医疗专业的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

提案者: 民盟市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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