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外人士是指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做出了贡献、有一定社会影响的非中共人士,包括民主党派代表人士、无党派代表人士、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宗教界代表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港澳台海外代表人士等。他们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认同,党外代表人士高素质、有影响、作用大。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是指导新形势下统一战线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意见》指出:要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用突出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对党外代表人士的发现储备、教育培养、选拔任用和管理等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广泛物色发现党外代表人士,把综合评价作为党外代表人士推荐使用的必经环节。要全面加强党外代表人士的教育培养,强化理论培训,加大实践锻炼力度,注重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学院主阵地作用。加大党外代表人士的选拔任用力度,认真贯彻党外代表人士安排的政策要求,健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
  《意见》还指出: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把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使用作为政治责任,从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抓好落实。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中共东莞市委决定市政府领导班子中配备党外干部。要求从实际出发,做好各级政府领导班子中配备党外干部工作。除特殊的要求的部门外,都可配备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位。要求在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至少要配备一名党外干部担任副职以上的领导职位。有条件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一般要配有正职党外干部。
  中共东莞市委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时指出:要进一步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的安排工作。要不断加大党外代表人士在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选拔任用的力度。市、区(县)政府领导班子应配备党外干部,其中教育、卫生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紧密联系知识分子和专业技术性强的部门领导班子必须配备党外干部。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应配备党外干部。进一步健全完善组织、统战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组织、统战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联合会办、联合部署、联合发文、联合考察、联合督查等方式,共同做好党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根据《东莞市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东莞市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基地”挂职岗位设置为挂职镇街、单位和园区的行政副职、正职助理,或中层副职、正职助理等职务。对挂职干部进行挂职岗位培训;赋予相应工作职责,参与领导班子的决策;鼓励深入基层调研,组织定期交流研讨,不断丰富基层一线工作经验,增强科学决策和处理复杂问题的本领,提高组织协调和行政管理能力。
  那么当前的东莞市党外人士情况如何呢?
  通过调查发现,目前的东莞市党外人士情况如下:
  东莞市的民主党派有“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工党”、“致公党”、“九三学社”,和无党派人士。
  东莞市的民主党派的人数调查表
  党派名称 总人数 正高人数    比例      副高人数    比例
  民盟         340           18       0.052941          142     0.417647
  民革         165           28       0.169697           36        0.218182
  九三         155           85       0.548387           20   0.129032
  农工            240           20       0.083333           50        0.208333
  民进         144           22       0.152778           35     0.243056
  致公         129           21       0.162791           34        0.263566
  民建         138           25       0.181159           30        0.217391
  合计         1311  219       0.167048           347 0.264683
  东莞市的民主党派的人总人数:1311人,正219高人,副高:347人,分别占16.7%,26.5%。可见,东莞市的民主党派人员高素质、有影响、作用大。
  因此,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人士队伍建设是新形势下统战的一项重要工作和任务。
  二、东莞市党外人士在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中配备的情况
  1、党外干部政治安排和政府实职安排配备情况。
  ①政治安排方面的情况。东莞市能积极做好党外干部在人大、政协中的政治安排。如在第十六届市人大代表当中,中共党员代表所占比例为61.7%,非党代表只占38.3%。
  ②在政协,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规定: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人民政协中的作用。要保证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等在各级政协中占有较大比例。其中,在换届时,政协委员不少于60%,政协常委不少于65%,政协副主席不少于50%。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中应有适当数量,在委员中应占有适当比例。政协机关中要有一定数量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专职领导职务。其中在全国政协至少有1位专职副秘书长。
  但是,在东莞市政协委员中,非党政协常委占政协委员总数的少于此比例。在实职安排情况,没有达到上级规定要求。
  2、党外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目前,民革总数165人,主要为医卫、教育、文艺、司法界的中高级知识分子。党员中,中高级职称约占90%;有省政协委员1人,市人大代表3人(其中人大常委2人),政协委员7人(其中市政协常委1人),市“特约四员”6人。
  民盟总数340人,主要为医卫、教育、文艺、司法界的中高级知识分子,盟员中89.5%以上具有高、中级职称。但只有市政协副主席1人,市政协常委2人,政协委员7人,市人大常委1人。
  民进共有成员144人,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人数占76.7%。会员中担任省人大代表1人;市人大代表1人;市政协委员的有8人,其中常委1人。
  农工党共有成员240人,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人数占91%,有4名党员当选为市人大代表,2名党员担任省政协委员,11名党员担任市政协委员。
  致公党有成员129人,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人数占82%,成员中,大学本科以上92人,大专12人;正处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8人;有省人大代表1人、市人大常委1人;省政协委员1人、市政协常委2人,市政协委员4人。省侨联委员1人、市人民监督员1人、市检察院特约检察员1人、市侨联委员会顾问1人、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特约监督员1人、市公安局警务廉政监督员1人、市干部监督员1人、市监察局特约监察员1人。
  九三学社有成员155人,其中高级职称占74%,有省政协委员1人,市政协常委2人(其中1人是市政协副主席),政协委员6人。
  工商联共有会员1万余人,在会员中有全国人大代表1名,省人大代表2名,市人大代表56名。会员中担任省政协职务8名,担任市政协职务的113名,其中有市政协副主席1名。
  民建共有会员138人,主要分布在经济界、高等教育界和公务员队伍。
  从上述的数据中可以得出,党外干部在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中配备的数量相对于中共党员是微不足道的。与《意见》要求不符。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上讲,东莞市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1、如何引导优秀青年干部留守民主党派问题比较难把握。存在着组织引导他们留在民主党派与本人积极要求加入党组织的矛盾,留在民主党派更适合他今后的成长还是加入共产党组织更有利于他的成长,这也比较难以作出判断。实践中一些优秀青年干部为了以后政治前途,都更愿意加入共产党,而不愿加入民主党派。
  2、民主党优秀的年轻党外干部比较紧缺。导致党外干部培养选拔较难。这也使得培养选拔党外干部较难找。
  3、党外干部整体结构有待于进一步改善。党外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较少。
  4、在东莞市的政府及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中,党外干部偏少,没有达到中共《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党外干部的配比要求。
  
建    议:
  1、中共东莞市委要统一思想,加强对党外干部选拔任用的领导。统一思想,就要充分认识统战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党外干部同样是党的干部,是我们党和国家推进改革与发展的骨干力量,用好党外干部,对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推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同时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抓好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做到思想重视,重点突出,措施有力,一批优秀党外干部走上各级领导岗位,领导班子结构不断优化。
  2、在组织保障上要合力。认真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和省市有关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会议精神。定期听取组织、统战部门关于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每年对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进行动态分析,并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不定期约请一些党外干部谈心、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加强与党外干部的联系。
  3、要广泛宣传,强化党外干部选拔任用观。为进一步做好党外干部选拔工作,积极宣传党外干部在参政议政、发挥作用方面好的做法和典型,要加大对党外干部优秀事迹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党员和干部认识到,党外干部参政议政,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对党外领导干部,政治上充分信任,大胆放手使用,支持他们的工作,使他们有职、有责、有权。要大力开展了统一战线政策宣传教育活动,使党内干部对党外干部工作的政策精神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
  4、明确职责,形成了党外干部工作齐抓共管的运行机制。各级党委在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中,坚持“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发挥所长、各得其所”的基本方针和民主协商原则,组织、人事、统战部门各司其职,按照所管辖的干部权限,注重在党外干部选拔录用、流动和培养选拔方面积极创造条件,互相协调,共同搞好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统战部门管理教育、组织部门考核选拔,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职能,人事、审计、计划等有关部门共同参加年度考核工作,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在干部任用过程中,统一考核任用,并真正做到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任用党外干部。
  5、要挖掘优秀后备干部,在人才储备上下功夫。按照“一职二备”的工作要求,结合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干部人事调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等工作,将公开选拔考察入围、初始提名落选、民主推荐得票靠前、年度考核优秀的党外干部纳入后备干部人才库,实行跟踪了解,滚动发展。
  同时,要充分发挥组织、统战、人事、卫生、教育、科技等部门的职能作用,联合开展党外干部情况调查,并建立党外中层干部和中高级职称以上的党外人才名单,筛选有代表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和党外后备干部。
  6、要加强培训交流锻炼党外干部,在提高素质上作文章。在理论培训方面,每年均安排一定数量的党外干部、党外后备干部参加市委举办的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女干部培训班、科局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班等主体班次,提高党外干部的理论素养和知识水平。在实践锻炼方面,通过挂职锻炼等途径,提高党外干部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7、创造条件,在选拔方法上求突破。一方面,要抓住班子换届、职位空缺等各种机会,实行政策倾斜,优先选配党外干部,把优秀党外干部推上领导岗位。另一方面,要积极引进竞争机制,为优秀党外优秀干部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8、从严监督,在强化管理上加力度。建立党外后备干部管理数据库,详细记载后备干部的基本情况、主要简历、奖惩情况、培训情况、考核情况和民主推荐情况,作为培养和选用的依据之一。督促组织部门和统战部门深入实施党外干部交心谈心制度,及时掌握党外干部的思想动态,为党外干部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9、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党外干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党外干部的联系沟通。进一步加大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力度,吸收更多的党外干部到各级领导班子当中。
  10、采取必要措施。对党外干部的选拔任用应有一个大体的、参考性的要求,使这项工作逐步向规范化方向迈进。当然从基层组织自身来讲,也应结合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对党外干部的职数作通盘考虑,统筹规划。在选拔标准上,应坚持先进性与代表性的统一,做到既按标准选拔,不降格以求,又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德才兼备,注重成绩,注意体现出统一战线在人事安排方面的特色。
  对党外干部一时没有合适人选的,应暂时留出位置,其职数不得占用。同时,考虑到党外干部的实际情况,对他们的年龄和任职资历应适当放宽一些。在选拔的具体方法上,亦应与选拔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略有区别,以公开选拔和组织推荐、党委讨论决定相结合。这样,才能积极稳妥地做好这一工作。
  可以相信,加强贯彻落实中共《在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中配备党外干部》的政策,有利于我市的统战工作,有利于发挥党外干部的聪明才智,为东莞的社会和经济发展带来不可估量的正向作用。

提案者: 民盟市委会

市委统战部关于对提案《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在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中配备党外干部〉政策的建议》答复意见的函
  民盟市委会:
  市政协转来贵单位《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在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中配备党外干部〉政策的建议》已收悉,我部经研究,现就相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市委统战部高度重视党外干部的培养使用工作,切实根据中央、省、市有关《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协同市委组织部不断加大党外人士的培训教育和政治安排力度,逐步推进优秀党外干部在人大、政协及市直有关部门任职,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在党外干部培养锻炼方面,市委统战部联合市委组织部每年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并定期举办相关的培训班和挂职锻炼活动。其中,处级以上党外干部由市委组织部统筹,科级党外干部由市委统战部通过党外科级班、实践锻炼基地、推荐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学习班进行培养,初步构建了覆盖不同级别、不同领域的党外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在培训方面,2016年开始将各民主党派领导班子、市知联会正副会长纳入市管干部培训,每年举办8期主体班对400多名党外干部进行集中培训,每年推荐2-3名优秀党外干部参加省委统战部组织的党外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和党外县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在挂职锻炼方,在2012年至2015年市委组织部开展的“丰羽强翅”挂职锻炼活动中共安排7名党外干部开展挂职锻炼活动,挂职结束后,有两名同志被提拔任用为副镇长;每年安排5名党外干部到实践锻炼基地开展挂职锻炼,其中第一批5名干部中1名职务得到提拔,2名被选入民主党派市委会或市知联会领导机构,2名被单位或民主党派列为重点培养对象,第二批已有1名干部职务得到提拔;在选拔干部到市外帮扶方面,都安排一定数量的党外干部参加。
  在党外干部使用及政治安排方面,市委统战部与东莞市委组织部领导建立了单月沟通协商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究全市党外干部选拔培养和实职安排工作。截至目前,具体实职安排如下:1.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中有1名党外副主任(民建),市人民政府有1名党外副市长(九三学社),市政协副主席中有4名党外副主席(民盟、民进、农工党、致公党)。2.市人大代表中党外人士有162名,占代表总数(436名)的37.16%;市人大常委会中党外委员有11名,占常委总数(31名)的35.48%;人大常委会各工委会中有1名党外专职副主任(无党派)。3.市政协委员中党外人士名额为269名,占委员总数的60.04%;市政协常委中党外常委有56名,占常委总数的70.7%。政协机关中有1名党外副秘书长(无党派),政协各专委会中都配备了党外兼职副主任。 4.市政府34个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有3个配备党外干部,分别是:市统计局(民进)、市住建局(民革)、市社保局(无党派)。另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经协办等3个单位有党外处级干部。5.镇街领导班子中配备党外干部的有8个,分别是:洪梅镇(民建)、沙田镇(无党派)、望牛墩镇(农工党)、樟木头镇(无党派)、凤岗镇(无党派)、桥头镇(九三学社)、东坑镇(民进)、企石镇(致公党),占比为25%。6.市中级人民法院配备了1名党外副院长(致公党)。
  总体来说,目前人大、政协中配备党外代表人士的比例基本符合要求,但政府部门、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中配备党外干部的比例偏低,与有关文件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接下来,市委统战部将加强与市委组织部的沟通协调,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党外干部的培养锻炼和选拔任用力度,持续推进优秀党外干部在政府部门领导班子中任职。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物色培养,逐步改善党外代表人士尤其是各民主党派领导班子的梯队结构,加强民主党派后备队伍和无党派代表人士队伍的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二是进一步抓好党外干部的教育培训。联合市社会主义学院在2月底举办民主党派干部培训班和4月中旬举办科级党外干部培训班的基础上, 在7月上旬举办一期科员级党外干部培训班,在9月中旬举办一期民主党派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党外干部的综合素质能力。三是进一步加强党外干部挂职锻炼的跟踪服务和考核管理,协调解决挂职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挂职锻炼工作顺利开展;及时总结实践锻炼基地的经验做法,适当时候扩大实践锻炼基地的数量和范围,选派更多党外代表人士进行锻炼,全面提高党外代表人士的综合素质。四是推进党外干部管理的科学化。进一步完善党外代表人士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党外代表人士资料数据,加大对有关单位信息录入真实性和规范性的监督检查,实现系统录入信息全覆盖,更好地服务党外干部的物色培养。

 

  市委组织部的回复:

       转来提案《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在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中配备党外干部〉政策的建议》(提案第20170176号)收悉。感谢政协委员、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对我市干部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经研究,我部根据职能分工和工作实际,回复意见如下:

  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事关全局、事关长远、意义重大。针对提案的有关建议,我部主要在以下几方面统筹做好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

  一、认真抓好优秀党外干部的选拔配备。一是纳入总体规划,注重统筹部署。在干部工作中,我们切实把配备党外干部的有关要求融入到领导班子建设规划之中,把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全市后备干部队伍一并考虑,明确了党外干部工作的各项目标要求。二是加强日常选配,保持结构比例。我们定期分析和动态掌握班子的结构需求,领导班子中的党外干部出缺时,都及时进行统筹选配。三是拓宽来源途径,充实后备力量。一方面,我们专门商请市委统战部在全市范围内推荐一定数量的优秀党外干部,重点掌握、集中培养。另一方面,在后备干部集中调整和动态调整时,明确要求要有适当数量的党外干部,强调对党外干部人选不与本单位其他人选作简单比较,而要放在同一类别、同一领域干部中比较择优,年龄可适当放宽,为党外干部脱颖而出创造了条件。

  二、突出培养锻炼,不断提升党外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针对党外干部的自身特点,我们把增进政治共识、提高履职能力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加强对他们进行培养锻炼。一是加大培训力度。把党外干部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在我们组织的正、副职领导干部及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各类培训中,注意选送党外干部参加,提高党外干部的调训比例。二是突出实践锻炼。我们根据党外干部的成长规律、发展方向和不同岗位,通过选派挂职的方式,有计划地安排党外干部到镇街基层和重点岗位进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他们驾驭复杂局面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同时,我们协助市委统战部建立了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基地,选派了党外干部开展挂职锻炼。三是严管与关爱并重。建立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机制,加强党外干部日常管理,在德才要求上不降低标准、在纪律约束上不偏袒照顾,同时在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热情关心,帮助他们成长、成才。

  三、注重沟通联动,积极建立党外干部工作的协同机制。近年来,我们注重与市委统战部加强沟通协调,逐步建立健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机制,形成了良好的工作局面。一是建立“单月协调会议”制度。每年的单月召开交流座谈会,涉及重大问题的由两部主要领导主持召开,讨论一般问题的则由两部分管副部长和有关科室进行,定期沟通交流党外干部教育培训、发现储备、培养选拔等情况,并就工作中面临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入研讨。二是协同推进重点工作。多次就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共同研究,例如在镇街领导班子换届、干部日常选拔配备和后备干部培养锻炼等工作中,凡需配备和培养党外干部的,均及时听取市委统战部意见。三是建立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年度工作报告制度。按照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的要求,每年对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进行总结,就有关问题开展分析研究,指出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办理单位: 市委统战部,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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