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的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也是餐饮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我市职能部门对餐饮业的安全监管工作的力度有所加强,但中小餐饮店在一定程度上仍存在一些食品安全隐患,尤其是经营面积在40㎡以下的小餐饮店问题显得尤为突出。规范中小餐饮店经营是文明卫生城市建设的需要,也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中小餐饮店的整治,不仅仅是政府职能部门的责任,更是全社会应该普遍关注的问题。
目前,我市中小餐饮店主要分布在火车站、汽车站、集贸市场、中小学校、商业区、工业园区的周边,即人群主要活动场所附近,以便利为原则。中小餐饮店点多、面广、量大,广泛分布于城乡各个区域,且中小餐饮经营者流动性强,从业人员不稳定。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以下三个方面:
1、硬件条件差,设施设备投入不足。由于受经营场所的限制、业主的经济条件及经营状况等因素的影响,中小餐饮业主不愿意在卫生设施设备上过多地投入资金,卫生设施设备较为缺乏,厨房内设施、设备老化、陈旧,三防(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不完善,排污排油烟设施简陋,清洗消毒设施不健全,没有真正按餐饮具消毒操作要求进行操作。
2、人员流动性大,安全意识淡薄。从事中小餐饮经营的业主大多为城市自谋职业者及进城谋生的农民,这部份人群多为社会弱势群体。经营者大多是凭着自己的经验经营,食品安全及管理意识相对薄弱,有相当一部分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就上岗。当经营状况不是很理想时,就会停业或转让,经常发生开业几个月后就停业或转让的现象,人员变化频繁、流动性大。
3、内部管理不规范,无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由于这类餐饮店的店主大都是文化素质较低的弱势群体,对食品安全知识了解甚少。大部分中小餐饮店原材料采购没有索证索票和建立台账,未严格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采购、食品加工、食品贮存、餐饮具消毒等无记录及制度化管理缺乏,预防食物中毒知识及应急措施缺失。
建 议:
1、强化部门协作,做好中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各镇街、工商、城管、食药监、质检、卫生等部门要通力合作,按照各自职能开展联合执法,提出整改标准,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提高中小餐饮业准入条件,对通过整改达到经营条件的,限期整改,验收合格后准予经营。对于客观条件限制达不到经营许可要求,而经营者拒绝整改的,做到该取缔的取缔,该关停的关停。与此同时,要加大对中小餐饮食品抽样检测力度,对中小餐饮经营单位的餐饮具消毒和食品原料开展抽样监测,推动中小餐饮食品质量安全提升
2、将中小餐饮店硬件提升工程与其他创建活动相结合,协同推进。以餐饮服务环节开展“明厨亮灶”工程和中小餐饮后厨升级改造工程为抓手,督促中小餐饮店开展后厨升级改造,打造阳光厨房,解决后厨脏乱差的现象。并将提升工程与创建卫生城市、文明城市、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等活动有机结合,推动整治上台阶,提升整治效果。
3、建立小餐饮示范店,以点带面规范管理。中小餐饮企业整治规范是一项系统而繁杂的工程,需要循序渐进逐步推进。各镇(区)可以按照方便群众、合理布局的原则,以火车站、集贸市场、街道、社区、工业园区为重点地段,以建立“餐饮示范店”“餐饮示范一条街”的方式引导中小餐饮店集中经营,统一标准、统一管理,扶优汰劣,以点带面逐步推开,以此带动其它中小餐饮店整改到位,实现长效管理。
4、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结合日常监管,强化宣传指导。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加强《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的基本知识,提高全社会知法、守法和公民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水平,提高群众的防范能力,增强消费者的依法维权意识。要加大对相关从业人员的知识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强化规范操作习惯,使他们按照规范要求,向社会提供安全食品。充分发挥餐饮行业协会作用,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