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工业园位于东莞东部常平、企石、桥头、横沥等四镇交汇处,2002年东莞市政府批准设立,2007年通过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审核确定。2010年,经省政府批准,“东莞东部工业园”更名为“东莞生态产业园区”。东部工业园按照“五统一分”的原则进行开发建设,即统一规划、统一基础设施建设、统一招商标准、统一优惠政策、统一管理和分镇实施。

  东部工业园企石辖区目前有成片平整未开发土地约万亩,按现状大体分为五个组团:南城、莞城园区,企石江滨工业园区,民营工业园区,科技工业园区(包括木棉片区),联兴工业园区,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主要为南城、莞城园区和企石江滨工业园区。目前园区区内主干路网、供电、给水、污水等主要基础设施已初步建成。

  园区开发期,征收了企石镇博夏、湖美、江边、上洞、深巷等村大片土地。但十多年来,园区开发建设缓慢,企业进驻较少,园区对周边村带来的辐射不大,与开发当初给村和群众的期望存在很大落差。因此,周边村民对此意见很大,在开展收地及办证等工作时,常常出现抵触,以至项目引进和建设工作开展都十分困难。今年来,东莞市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也十分关注东部工业园企石园区的发展,在全市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大调研中,将其列入统筹园区发展的重要内容,调研成果已明确由松山湖统筹整个园区发展。东部工业园企石园区是目前全市仅剩的连片未开发土地之一,加快开发建设不仅对当地村民,对企石镇和东部片区乃至东莞经济发展都大有裨益。

  
建    议:
  一是加快高标准开发建设步伐。建议由松山湖管委会尽快研究提出统筹开发方案,创新开发方式,明确园区发展的战略定位,高标准规划,高强度开发,高起点招商,建设成为东江之滨宜创宜居宜业的科技产业新城,为实现更高水平发展作贡献。

  二是统筹开发过程中要注意兼顾镇村和村民的利益。东部工业园企石园区发展滞后,有复杂的历史原因,群众积累的矛盾较多。建议在办理重新收地、研究统筹开发利益平衡机制工作中,给予更多政策支持和帮助,充分考虑镇、村、组和村民的利益诉求,在解决群众住房、就业保障、收入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帮扶,以更好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三是要加强市级统筹发展。由于企石园区涉及到企石、南城、莞城等三个镇街,建议松山湖管委会和市级统筹层面,要突破行政区划局限,加强统筹三镇园区,实现产业园区“一盘棋”,优势互补、协同发展。

  四是打通东部片区重要交通动脉,建议要加强园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特别是要打通园区内外交通龙脉。加快建成东平东江大桥、尽快启动环莞快速第三期,明确轨道交通三号线支线,统筹规划打通企石园区连通东部镇街的南北路网衔接,形成园区更加便捷的交通网络。

提案者: 致公党市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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