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在册管理的重性精神障碍患者25541人,其中户籍患者16474人,非户籍患者9067人。根据2015年东莞市人口统计数据,我市非户籍人口630万人,按照目前我国流行病学方面的统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患病率达到10%,按照比例我市非户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有6万多人,但实际在册管理服药的不到1万人。
精神科疾病是属于慢性疾病,需要长期服药维持治疗控制病情。由于非户籍患者多部分是务工人员,经济情况有限,无法承担长期服药的费用,自行停药而导致病情反复发作,严重的话会出现伤人行为。2015及2016年由省精神卫生中心转发下来的4例严重精神肇事肇祸患者信息,通过调查均为非户籍患者。市、镇残联对户籍重性精神障碍患者有相关的补助政策,包括每个月200元的药费补贴,以及三个月的住院费用补助;但非户籍患者不能享受上述的补助,从而导致患者不愿意接受社区的管理,认为接受社区管理没有得到实质的服务。
目前,我市已推行为户籍的重性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每个月200元的药费补贴政策有13年,取得不错的成绩,首先让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在社区得到了较好的管理;其次使患者的服药依从性高,减少因停药导致重大的肇事肇祸等影响社会安定。但非户籍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在我市的实际数量不在少数,如果未能得到有效规范的管理,将会出现在社会上肇事肇祸的危害。
建 议:
1、根据重性精神障碍交社保的年限超过半年的,增加非户籍困难家庭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药物每个月补助200元的政策。
2、凡领取补助的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必须同意参加社区网络纳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