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三大质量奖包括始于1987年的美国波多里奇质量奖、始于1951年的日本戴明质量奖和始于1992年的欧洲质量奖(现已更名欧洲质量管理基金会卓越奖)。其中,美国波多里奇质量奖对世界各国影响最大,评奖依据是《卓越绩效框架》。
  2001年我国借鉴美国经验,设立“全国质量管理奖”,2006年更名为“全国质量奖”。为了推动卓越绩效管理,我们国家2004年出版了GB/T 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T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并于2012年进行修订。
  东莞市政府是广东省首个开展政府质量奖的地市级城市。2010年就出台有关文件,先后印发了《东莞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东府【2009】140号、东府办【2012】145号),说明设立政府质量奖的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振兴纲要》的有关规定,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从2010年到2015年已成功举办4届。申报东莞市政府质量奖企业超过百家迄今共评选出获奖企业(组织)11家,鼓励奖企业8家,市财政投入奖励资金累计超过1500万元,其中3家企业还获得广东省政府质量奖。这对推动和引导东莞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还有改善的空间。存在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宣传力度不足、深度不够,甚至有误导作用
  在美国推动卓越绩效框架的根本意义是通过导入、评审,发现企业的根本性、实质性不足,进行改进、持续发展。由于奖项名称为“东莞市政府质量奖”,《关于开展首届东莞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东质监【2010】23号)强调“东莞市政府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质量”最高奖,主导部门为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表彰奖励时也是在质量工作大会期间。使部分人员认为“政府质量奖”就是狭义的“产品质量”奖项,而不清楚“政府质量奖”总体是评选出近三年经营绩效和未来若干年企业整体业绩卓越的代表。
  二、奖励作用一般,大型企业积极性不高、中小企业申报难度大
  2009年规定东莞市政府质量奖每年评一次、每次2家企业、每家奖励100万元。2012年规定东莞市政府质量奖每二年评一次、每次3家企业质量奖、每家奖励100万元,6家企业鼓励奖、每家企业奖励50万元。
  100万元的奖励在目前政府各类补助中单个项目中不是很大,对大企业而言、荣誉高于奖金。而个别中小企业,为了取得此奖励,没有真正导入卓越绩效模式,申报资料编写草率,现场评审配合资源不足。出现象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那样,只是为了证书而已,个别企业申评政府质量奖走过程、搞形式。
  三、带动效果有限,社会影响力弱,没有后续监督
  政府质量奖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引导和激励东莞市企业建立和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服务和经营质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申报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如果一个镇街一家,每年大约30家,最终有9家获奖。由于目前质量奖对导入培训周期长、材料编写维度大,参评企业多由中介辅导编写。现场评审耗费企业的人力、财务偏大。个别获奖企业无论主营业务收入还是纳税情况很一般,甚至获奖后几年就出现亏损情况,让人们对评奖、获奖过程产生疑问。
  
建    议:
  一、加强政府质量奖的宣传力度,
  通过政府部门、协会,采取多种形式,把东莞市政府质量奖的
  宣传形成常态化,而不是在二年评审时再阶段性推动宣传,颁奖大会结束后获奖企业在东莞社会影响度就没有了。
  二、加大政府质量奖的奖励力度
  建议将质量奖和鼓励奖奖金额度提高,比如质量奖3家企业、每家200或300万元,鼓励奖6家企业、每家100万元。
  三、规范评审和获奖企业的督导
  目前政府质量奖是一评了之。建议修订《东莞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增加对获奖企业后续每二年一次的督导要求,只进行材料评价、不进行现场评审,评分结果和当年新获奖企业一并通报。以增加目前评审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提案者: 白宝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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