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家和省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共筑“美丽中国梦”,生态、环保、市政、景观提升等工程建设项目遍地开花。为深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从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国家有关部门就积极支持推行工程总承包(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 简称EPC)。201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推广工程总承包制;同年5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行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强调要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

  所谓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指的是公司受到业主的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全过程或者是若干阶段的承包,并对整体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进度等全权负责。大力推进EPC模式,优势在于发挥设计的主导作用,由总承包商从一开始就对项目进行优化设计,充分发挥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的合理交叉和充分协调,由此降低管理与运行成本,提升投资效益。同时有利于发挥工程总承包企业的技术和管理优势,促进企业做优做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实践证明,推行EPC工程总承包是一条提升我国建设项目管理水平的成功之路。江苏、上海、合肥、深圳等省市大力推行EPC工程总承包,并从工程建设招投标的角度出台了有关工程总承包的要求。我省韶关、云浮等地级市也积极推行EPC工程总承包,相关项目顺利落地实施。然而,素以“敢为天下先”而著称的东莞,由于招投标政策的限制和无范例借鉴,至今仍无镇街和工程项目在推行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方面有所突破。

  目前,我市在推进工程建设方面,普遍实行的是传统施工总承包模式,主要存在如下一些问题。

  1. 传统施工总承包模式程序复杂,建设周期长。目前,东莞的工程建设主要采用传统施工总承包模式,分阶段将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专业分包等分别、多次招标,以致程序复杂,建设周期长。与EPC模式相比,采用传统施工总承包模式的项目开工时间至少延后150天(5个月)。

  2. 采用传统施工总承包模式容易导致投资成本失控。由于承包商无法参与设计工作,设计的“可施工性”差,设计变更频繁。加上责任主体多,业主与承包商之间协调关系复杂,容易导致索赔频发而增加项目成本。

  3. 未能控制招标风险。传统施工、采购推行最低价或摇号中标,勘察设计也废除了政府指导价,三者均以报价高低作为定标主要因素,目前市场竞争已经白热化,很容易发生“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隐患,业主难于选择技术实力强、信誉良好的大型企业参建项目。此外,施工企业存在不良企业挂靠中标,项目实施中的大量投诉、索赔等,后期管理存在巨大挑战。

  EPC工程总承包作为国际通行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在西方发达国家己有上百年的发展历史。推行EPC工程总承包是深化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规范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的重要措施,符合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要求,也符合国际发展趋势。随着我国对工程建设要求的不断提高,EPC模式具有层次分明、责任明确、灵活多变等管理的多样性及先进性,我们应该学习先进,推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广泛应用于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以进一步降低管理与运行成本,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助推我市“倍增计划”的实施。
  
建    议:
  1. 大力推行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作为改革先行试点城市,东莞要保持改革创新优良传统,进一步解放思想,改变一贯来以来“太公分猪肉——人人有份”的传统施工总承包模式,改革招投标政策,在生态、环保、市政、景观提升等工程建设领域大力推行EPC工程总承包,提高我市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进而又快又好地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

  2. 支持“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积极参与EPC项目。结合年初市政府实施的“倍增计划”,鼓励和支持200家试点企业积极参与EPC工程总承包,充分发挥工程总承包企业的技术、管理和资本优势,促进企业做优做强,加快实现倍增计划,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通过培育一批工程总承包骨干企业,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提高工程总承包的供给质量和能力。

  3. 加强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组织和实施。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工作,创新建设工程管理机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强领导,推进各项制度措施落实,明确管理部门,依据职责加强对市政等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税务、审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解决制约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的有关问题。

提案者: 尹洪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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