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问题是城市发展中出现的静态交通问题,东莞作为人均拥有私家车最多的城市之一,停车位供给远远不够。近年来,交通的拥堵问题引起越来越多的在莞人士的关注,停车难、乱停车现象也层出不穷,极大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给东莞城市建设及人民生产生活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城市停车难问题不仅是严重的社会与环境问题,还可能成为国家发展汽车产业、城市道路交通以及其他相关政策法规顺利实施的“瓶颈”,解决停车问题刻不容缓。为此,应充分认识所面临的现实的问题、制定合理的规划和政策、寻找有效的解决途径。从目前来看,东莞市停车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停车泊位紧缺。从停车位供应来看,停车设施建设明显滞后于汽车市场发展速度,停车位数量与汽车保有量比例严重失衡,致使停车往往一位难求,产生极大的人力物力浪费,加重废气污染。
  (2)随意停放现象严重,部分司机的文明素养不高,随心所欲,乱停放车辆现象也时有发生,不仅是城市主次干道,凡是足够停放车辆的公共绿地、体育活动场、居民院落位置都成了停车场,造成严重安全隐患。
  (3)现有停车设施利用率低,部分停车设施规划不合理。在对外开放的公建配置停车场和路外公共停车场,由于停车收费的价格存在差异,加上车辆停放方便程度不同,造成地面停车场利用率远远高于地下停车场利用率,有位没车停,有车没处停,泊位不规范,加剧停车位紧张矛盾。
  
建    议:
  1、加大停车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力度,整合道路资源,从车辆停放、收费制度等方面进行全面整治。针对人群密集的场所,如医院、商场、酒店餐馆等地方修订既有规划方案、加大停车场建设面积,从而有效抑制车辆乱停放现象发生;加大对司机的教育,做到文明、合理、有序停车;建立合理的收费制度,使公共停车场能物尽其用,井然有序。
  2、智能化立体停车库能有效解决停车需求与停车空间不足、停车空间扩展与城市用地不足的矛盾,是智慧交通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鉴于智能化立体停车库具有占地面积少、空间利用率高、建设周期短、泊位造价低、营运效率高、存取安全快捷、可远程查询预约、节能环保的特点,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从我市实际出发,建议在停车特别紧张的地段优先建设大型立体停车场,政府从规划、建设、改造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智能化立体停车库的建设和经营建,以实现从地面向空间发展。
  3、建议市政府出台鼓励政策(土地优惠政策和税收扶持政策)和扶持措施,引导和扶持有条件的制造企业多建一些公益性质的立体停车设备,相关部门同制造企业签订建造设备的日常养护和维修设备承诺书,以保证安全运行。
  4、重视鼓励引导私营停车场建设,对营业性停车场减免税。在繁华和拥挤的路段,机关和事业单位尽可能开放部分内部停车场供社会车辆使用,允许按规定收取停车费用;让部分挪用、闲置停车场恢复停车功能;制定科学合理的收费体系,加大停车的行政监管力度。
  5、通过政府引导,推进多元化投资、多渠道建设、规范经营的市场化运作方式;加强疏导管理等措施使我市停车难的问题得以解决,也为全市解决停车难问题树立样板。进一步完善我市的商业功能区、住宅区及公共娱乐场所等的配套和改进,为市民创造便捷、畅通、安全的交通环境。

提案者: 何思模

地税局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170131号的答复

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何思模委员提出的《关于全面兴建智能化立体停车库的建议》(政协提案第20170131号)收悉。我局经研究,对涉及地税部门的建议回复如下:
    目前,国家暂未出台关于经营智能化停车业务的专门税收优惠政策。同时,根据我国现行税收管理体制规定,我局不具有制定税收政策的权限,但我局会积极主动向上级税务机关反映何思模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另外,对于经营有困难的纳税人,如符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条件的,均可以向我局提出申请减免当年度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我局将加强政策宣传与纳税服务,辅导符合减免税条件的企业,包括经营停车场业务的企业用足用好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地税局的回复:

何思模委员提出的《关于全面兴建智能化立体停车库的建议》(政协提案第20170131号)收悉。我局经研究,对涉及地税部门的建议回复如下:
    目前,国家暂未出台关于经营智能化停车业务的专门税收优惠政策。同时,根据我国现行税收管理体制规定,我局不具有制定税收政策的权限,但我局会积极主动向上级税务机关反映何思模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另外,对于经营有困难的纳税人,如符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条件的,均可以向我局提出申请减免当年度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我局将加强政策宣传与纳税服务,辅导符合减免税条件的企业,包括经营停车场业务的企业用足用好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交警支队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17013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170131号提案《关于全面兴建智能化立体停车库的建议》收悉,根据我支队职能,现将会办意见回复如下:
  根据提案内容,涉及交警部门职责的是整治机动车乱停放以及加大对司机的教育,做到文明、合理、有序停车。近年来,全市交警部门积极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不断加强交通管理勤务安排,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纠违率,加大道路疏堵保畅工作力度,从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充分利用电子设备抓拍功能,严厉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 ,据统计,2016年,全市查处机动车乱停放违法行为近30万宗。
  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交通法规宣传,教育广大驾驶人遵守交通规则,倡导文明出行的理念。通过微信推送交通安全宣传信息、开展电视和报纸专栏宣传、开展“122”主题活动、开展“五进宣传”等途径提升市民文明交通意识。并不断加大对车辆乱停放的整治力度,继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全力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国土局关于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20170131号提案的意见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何思模委员提出的“关于全面兴建智能化立体停车库的建议”提案收悉,现我局意见如下:
随着我市汽车保有量的增加,停车难的问题日益突出,何思模委员提出:
1、加大停车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力度,整合道路资源,从车辆停放、收费制度等方面进行全面整治。
2、建议在停车特别紧张的地段优先建设大型立体停车场,政府从规划、建设、改造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智能化立体停车库的建设和经营建,以实现从地面向空间发展。
3、建议市政府出台鼓励政策(土地优惠政策和税收扶持政策)和扶持措施,引导和扶持有条件的制造企业多建一些公益性质的立体停车设备。
4、重视鼓励引导私营停车场建设,对营业性停车场减免税。
5、进一步完善我市的商业功能区、住宅区及公共娱乐场所等的配套和改进,为市民创造便捷、畅通、安全的交通环境。
我局认为合理可行,同时针对加快我市停车场建设提出以下建议:
1、我局已经大力支持停车设施建设,在本轮中期调整中全市用地规模紧张的情况下,为停车场安排600多亩用地指标,用于森林公园、虎英公园停车场等设施。
2、建设停车设施应体现节约集约使用土地原则,如进山洞、建多层、利用地下空间等。鼓励采用立体式、机械式的停车设施。还要与土地利用规划、交通路网布局等相衔接,远期近期结合,重点区域要优先解决。
3、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公共交通设施的投资力度,鼓励绿色出行。
特此回复。

 

发展和改革局

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20170131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何思模委员:
  您在东莞市十三届政协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0170131号提案《关于全面兴建智能化立体停车库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解决停车问题的关心和关注。《建议》指出“近年来,交通的拥堵问题引起越来越多的在莞人士的关注,停车难、乱停车现象也层出不穷”,主要表现在“停车泊位紧缺”、“随意停放现象严重”等方面,对此我局深为认同。《建议》并提出“加大停车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力度,整合道路资源,从车辆停放、收费制度等方面进行全面整治”、“建设智能化立体停车库”等具体建议,值得我们在工作中借鉴。
  加快停车场建设,增加有效供给,补强城市发展短板,解决居民停车难问题,是惠民便民的重大工程,也是当前改革创新、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国家、省和我市都十分重视停车场建设工作。2016年5月,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加快城市停车场建设近期工作要点与任务分工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加快我市停车场建设近期工作要点与分工》,并提出了包括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完善城市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加快高新技术在停车领域应用、推动停车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等十七项工作要点和明确了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加快我市停车场建设近期工作要点与分工》经市政府同意后,已于2016年7月印发实施。目前,我市相关部门按照《加快我市停车场建设近期工作要点与分工》要求,积极开展《东莞市近期停车改善及发展规划》编制、东莞市停车基础数据库项目建设、加强用地保障,鼓励综合利用,实施分层办理规划手续、加强违法停车治理等相关工作。我市各镇也积极加快镇内停车场规划建设,各镇街停车场建设工作均有不同程度的进展。为更好地促进停车场建设工作,我局将督促各有关单位按照《加快我市停车场建设近期工作要点与分工》要求,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任务。针对您所提的建议,根据各会办单位提供的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停车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力度,规划整合停车资源。
  根据职责分工,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完善城市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建立停车基础数据库等由市规划局牵头负责。规划局根据市政府的指示精神,已启动中心城区范围的《东莞市近期停车改善及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旨在开展市区停车在规划层面的策略性研究,为未来东莞市区停车发展指明方向。该规划将对东莞市区停车状况进行全面摸查,从规划、建设、管理方面进行梳理与分析,融合现在的智慧停车、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对东莞市未来停车需求进行预测,进而研究市区停车配建标准的调整和停车政策的优化,探讨智能化立体停车库建设的可行性与必要性,提出近期实施计划和实施保障措施及建议。
  针对现阶段停车泊位紧缺问题,市城管局将继续推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组织属地规划、交警以及城管分局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城市道路停车需求及道路车流情况进行系统调研分析,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增设城市道路停车位及完善道路停车管理机制,缓解停车泊位紧缺问题。
  二、关于加强违法停车治理。
  根据提案内容及《加快我市停车场建设近期工作要点与分工》,加强违法停车治理,整治机动车乱停放以及加大对司机的教育,做到文明、合理、有序停车,由市交警部门牵头负责。近年来,全市交警部门积极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不断加强交通管理勤务安排,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纠违率,加大道路疏堵保畅工作力度,从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充分利用电子设备抓拍功能,严厉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 ,据统计,2016年,全市查处机动车乱停放违法行为近30万宗。接下来,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交通法规宣传,教育广大驾驶人遵守交通规则,倡导文明出行的理念。通过微信推送交通安全宣传信息、开展电视和报纸专栏宣传、开展“122”主题活动、开展“五进宣传”等途径提升市民文明交通意识。并不断加大对车辆乱停放的整治力度,继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全力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三、关于建设智能化立体停车库。
  建设智能化立体停车库,能充分利用城市空间,节约用地,以集约方式缓解停车难问题,对此我市予以鼓励和支持。《加快我市停车场建设近期工作要点与分工》第五点就明确,鼓励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并按一定比例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下来,我局将进一步协调规划、城管等部门,加大对各镇街(园区)的督促指导力度,要求依照规划,加快立体停车库等项目建设。
  四、关于出台有关政策,支持停车设施建设。
  土地政策方面。市国土部门在本轮中期调整中全市用地规模紧张的情况下,为停车场安排600多亩用地指标,用于森林公园、虎英公园停车场等设施,提出建设停车设施应体现节约集约使用土地原则,如进山洞、建多层、利用地下空间等。鼓励采用立体式、机械式的停车设施。还要与土地利用规划、交通路网布局等相衔接,远期近期结合,重点区域要优先解决。
  税收政策方面。目前,国家暂未出台关于经营智能化停车业务的专门税收优惠政策。同时,根据我国现行税收管理体制规定,我市税务部门不具有制定税收政策的权限,但会积极主动向上级税务机关反映提出的意见建议。另外,对于经营有困难的纳税人,如符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条件的,均可以向地税部门提出申请减免当年度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地税部门将加强政策宣传与纳税服务,辅导符合减免税条件的企业,包括经营停车场业务的企业用足用好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收费政策方面。我局将根据国家和省的部署以及《加快我市停车场建设近期工作要点与分工》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停车收费政策。一方面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继续深化价格改革,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释放价格信号,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停车设施,增加有效供给,合理调节需求;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对于路内停车等纳入政府定价范围的停车设施,要健全政府定价规则,根据区位、设施条件等推行差别化停车收费,并继续加强明码标价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对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公益性停车场,对服务对象原则上应免费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为合理调节停车服务资源利用或弥补正常服务费用支出确需收费的,按优先满足服务对象停车需求的原则从低制定。
  五、关于加大政府投入,引导多元化投资,多渠道建设停车场。
  对于建议提出的“加大政府投入,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智能化立体停车场的建设和经营……通过政府引导,推进多元化投资、多渠道建设、规范经营的市场化运作方式”等建议,目前我市设立了东莞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政府投资基金,市财政出资50亿元,社会资本认购150亿元,总规模达200亿元,主要投资于我市的PPP项目。智能化立体停车场采用PPP模式建设,符合基金的投资范围,市财政部门将积极向基金的管理公司进行项目推介,由基金管理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决策投资。对于镇街采用PPP模式建设智能化立体停车场,市财政部门将提供相关业务指导。同时,市财政部门将积极鼓励民间资本投入智能化立体停车场PPP项目建设中,实现项目资金投入多元化。
  感谢您对解决停车问题相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市规划局关于报送东莞市十三届政协一次会议提案第20170131号会办意见的函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东莞市十三届政协一次会议第20170131号提案《关于全面兴建智能化立体停车库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何思模代表提出了停车泊位紧缺、乱停乱放现象严重以及现有停车设施利用率低、部分停车设施规划不合理等停车问题,并提出五项具体建议,对解决东莞市停车问题具有积极意义。我局针对相关停车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我局根据市政府的指示精神,将要启动中心城区范围的《东莞市近期停车改善及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旨在开展市区停车在规划层面的策略性研究,为未来东莞市区停车发展指明方向。该规划将对东莞市区停车状况进行全面摸查,从规划、建设、管理方面进行梳理与分析,融合现在的智慧停车、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对东莞市未来停车需求进行预测,进而研究市区停车配建标准的调整和停车政策的优化,探讨智能化立体停车库建设的可行性与必要性,提出近期实施计划和实施保障措施及建议。

 

  财政局的回复:

      市发展和改革局:

  东莞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关于全面兴建智能化立体停车库的建议》(第20170131号)收悉。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对于建议提出的“加大政府投入,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智能化立体停车场的建设和经营,……通过政府引导,推进多元化投资、多渠道建设、规范经营的市场化运作方式”。目前我市设立了东莞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政府投资基金,市财政出资50亿元,社会资本认购150亿元,总规模达200亿元,主要投资于我市的PPP项目。智能化立体停车场采用PPP模式建设,符合基金的投资范围,市财政将积极向基金的管理公司进行项目推介,由基金管理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决策投资。对于镇街采用PPP模式建设智能化立体停车场,市财政将提供相关业务指导。同时市财政将积极鼓励民间资本投入智能化立体停车场PPP项目建设中,实现项目资金投入多元化。

 

办理单位: 发展和改革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地税局,国土局,财政局,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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