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企业总部集聚程度是体现地区资源配置能力与经济影响力的重要指标之一。从世界范围来看,无论是纽约、东京、伦敦还是北京、上海、深圳,均吸引聚集了一批大型跨国公司总部、地区总部和本土大型骨干企业总部,并通过这些企业总部对其分布在其他地区的分支机构进行着控制管理,这些城市在世界、区域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和综合竞争力得以不断提升。
当前,我市正处于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的关键时期,一方面,经过多年的高速发展,我市经济发展的总体规模和水平日益提升,取得了瞩目的成效;另一方面,土地资源、人口红利等要素资源的日渐成为我市产业高速发展的制约因素。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思维对现有资源进行整合,集中向优质骨干企业总部进行倾斜配置,培育我市大型骨干企业总部加速发展壮大,形成典型示范作用,带动相关骨干企业设立总部,形成企业总部集群,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经济发展内生动力,赢得经济发展和区域竞争的主动,是推动我市经济实现高水平发展的现实路径。
我市是国内地级市推动总部经济发展的先行城市之一,经过多年的培育发展,形成了一批具有总部形态的骨干企业,并经市政府认定了21家总部企业。但是,和国内总部经济先行城市相比,我市对于培育企业总部的政策扶持力度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周边城市通过提供总部大楼、建设用地、税收优惠等条件拉拢企业总部外迁的区域竞争日益加剧,我市总部经济规划体系也滞后于企业总部的发展需要。有鉴于此,建议在下一阶段经济工作中,明确集约配置资源,培育大型骨干企业总部发展壮大。
建 议:
(一)规划先行,引导企业总部集聚发展。在东莞市“十三五”规划及城市总体规划的框架下,加快制定总部经济的跨越式发展规划。一方面,要规划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总部经济集聚区,为企业总部集聚发展拓展新的承接空间;另一方面, 重点谋划松山湖(生态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心城区科技服务区、常平科技园、银瓶合作创新区、虎门港、长安滨海新区等示范区、集聚区、转型区、提升区、配套区的总部职能的布局,促进总部企业的在现有的核心区域内分类聚集。
(二)配置要素,强化企业总部发展保障。针对东莞总部经济的发展现状及企业的新需求,进一步加强扶持政策的集成创新,调配要素资源,强化总部经济的支持力度。建立总部企业培育库,分类、分规模、分需求,给予精准化扶持,推动一批总部形态的骨干企业纳入全市“倍增计划”。全面整合土地资源支持总部经济发展,开展用地需求的摸底调研,将总部企业用地优先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保障骨干企业总部用地需求。支持总部企业补办土地和厂房物业权证,支持利用现有的厂房和办公场所拓展发展空间。
(三)梯度培育,推动骨干企业设立总部。我市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的大型骨干企业超200家,2—10亿元的企业1100家,骨干企业数量在全省位居第3。在骨干企业中培育一批本土总部企业,意义重大。要结合东莞市企业发展实际情况,将我市骨干企业按照年主营业务收入指标分梯度进行分层培育,要将企业总部认定纳入到大型骨干企业认定中,修订认定和扶持条款,着力从整合资源、锁定目标、重点扶持等方面对企业加大财政扶持和金融服务,帮助企业设立总部,实现规模和效益快速增长。
(四)加强服务,动态解决企业总部疑难。要在服务机制上有创新和突破,一方面,为总部企业提供高水平服务。要设立“总部企业绿色通道”,“一站式服务窗口”,推进“网上审批”、“并联审批”、“远程办理”等机制建设,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政府服务效率,构筑有利于总部经济发展的政务体制机制。另一方面,完善政府与总部企业的联系沟通机制。将总部企业纳入到“千干扶千企”服务平台中,落实市领导或镇街主要领导进行“一对一”挂点服务,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