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近年来,我市产业转型升级,中小企业迅速崛起,投资创业活跃,资金需求旺盛,但我市企业融资结构还不尽合理,一方面银行间接融资占比过高,另一方面民间资金充裕而民间融资难以合理引导和规范等结构性问题仍然突出。我市中小企业融资能力偏低具体表现包括:
1.融资渠道较为单一,中小企业一次性资金需求量少、频率高,导致银行积极性不高,此外,中小企业信用体系不健全,信息透明度较低,导致其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2.缺乏有效担保手段,中小企业通常难以提供可抵押资产。在东莞,大多数中小企业采取租赁农村集体资产的厂房铺位等方式开展业务,这部分资产因为没有产权证明而不能作为融资的有效抵押物;中小企业所有的机械设备及存货大多数为低价值商品,以此作为质押意义不大。
3.融资成本较高,一方面,中小企业申请贷款的数量少,但需要沟通、协调的部门多,需提供的资料繁多,消耗的时间等成本较大;另一方面,上市直接融资的程序复杂、法律监管严格、涉及环节众多,对企业自身要求较高,中小企业难以企及。
基于以上背景,设立基金小镇主要引进包括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对冲基金等各类基金及相关金融机构入驻,形成基金产业集聚区,并为其提供政策、环境、人文、科技、品牌等高端服务。这一新兴的资本运作方式,直接打通资本和企业的连接,紧密对接实体经济,有效支撑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对于入驻企业而言,可与资本零距离接触,优先获得资本关注;而被投企业充分利用所获资本,进行内部资源的整合和管理方式的规范,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
建 议:
(一)提供配套支持
1.为基金小镇提供符合基金运营需要的基础设施,包括双路供电、网络专线、免费WIFI等。提供公共交通服务,逐步引进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等优质教育资源。
2.构建基金小镇线下公共服务平台和线上“互联网+”平台,提供移动互联、云计算、大数据分析及其他互联网服务。
3.引进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评级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以及基金销售机构、销售支付机构、份额登记机构、估值核算机构、投资顾问机构、评价机构、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机构等服务外包机构,为入驻机构提供公共服务。
(二)简化办事流程
各行政管理部门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构建“一条龙、一体化、一站式”的服务体系,为入驻机构设立专门通道,提供快捷审批服务。组建专门团队,接受入驻机构委托,免费为入驻机构办理注册、登记、备案、审批、年报等事项。
(三)政府资金扶持
1.对注册登记并纳税到基金小镇的入驻机构,政府将根据入驻机构对我市经济贡献程度,对入驻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给予奖励、扶持。包括现金奖励、购房优惠或补贴、租房优惠或补贴等。
2.鼓励在基金小镇举办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基金产业相关商业活动。经认定,对国际会议和国家级会议给予一定的专项资金支持;对其他会议和商业活动,按照会议类别和商业活动成果一定的补贴。
3.支持开展与基金有关的课题研究工作。经认定,按照课题类别,根据研究费用总额,给予一定的补贴。
4.政府设立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发挥政府性产业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搭建基金与东莞市的对接交流平台,促进其对企业和重点项目投资。
(四)人才政策支持
1.对我市经济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可按照上述标准享受奖励、购房优惠或补贴、租房优惠或补贴。
2.对于引进的在国内、国际有影响力的高端人才,对我市做出突出贡献的,奖励和扶持政策可不受此限。
3.对入住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办理户籍及子女入托、入学、就医等方面提供优先服务。
4.对入驻机构需在教育部直属院校、其他部委所属院校、中央与地方共建院校及列入“211”工程的地方院校范围内引进紧缺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非我市生源应届毕业生的,由市人力社保局批准后优先办理本市户口,亦可提供相关就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