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早在2002年由原国家卫生部发布的《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中规定,生活美容的本质是无创伤性、非侵入性的皮肤清洁、皮肤保养、化妆修饰等服务的经营性行为。2016年8月11日北京昌平法院开庭审理,一美容院因麻药使用不当致使文唇的顾客丧命案件,将生活美容院非法行医再次推向风口浪尖上。全国政协委员孙建方在2016年两会也提交了整治生活美容院非法行医的提案。北京、上海、深圳、苏州等城市已经加大力度严厉打击,对广大市民起到了良好的引导作用。

    我国目前已经成为整容大国之一。但与庞大的整形美容需求相比,整形美容行业仍然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每年的整形美容医疗事故和纠纷频发。整形美容中涉及医疗项目时需由卫生部门审批,而普通生活美容院只需在工商部门进行登记。按照这一规定,只在工商部门登记的美容院根本不允许有打玻尿酸、打肉毒杆菌等微整形行为。实际上,美容院很多都是挂羊头卖狗肉,在利益的驱使下,做起了医疗整形项目。据东莞市美容美发协会调研得知,工商局注册的美容院有6000余家,还不包括那些开在写字楼里未经工商部门批准的地下的微整和整形工作室。经过暗访,100家生活美容院,有95家明目张胆的非法整形广告,且暗自进行整形手术,违法率达到95%。东莞市人民医院和第六人民医院每年都会接到美容院非法医疗美容引起并发症的患者上百例。去年,最严重的是非法注射玻尿酸隆鼻导致眼睛失明有3例。是什么原因导致这种非法行为如此猖獗?为何这种没有底线的逐利行为越演越烈?其原因还是工商、卫生部门未界定对这类非法行医情况进行监管,形成了监管上的空白地带。


建    议:

  1、加大宣传力度。为了市民的求美需求和健康保障,为了更好的引导广大市民正确认识整形是医疗行为,政府牵头,媒体加强宣传,将宣传融入平时的监督检查中,提高美容院负责人的法律意识,提醒市民选择正规的、有资质的医疗美容机构,避免发生伤害。

  2、加大打击力度和密度。明确工商和卫生部门的监管职责,建议以卫生部门为主管部门,加强工商与卫生部门的信息互通,也建议公安实时介入,建立定期会议交流制度,坚决查处超范围经营、非法行医等行为。

  3、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通过群众举报、广告监测、暗访等途径了解信息,收集违法线索。对群众举报要高度重视,尽量要求举报人提供相关证据,并做好询问笔录;注意收集美容院门前的招牌、字幕、传单等广告宣传资料,取得线索,一旦定案,加大处罚成本,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提案者: 农工党市委会

  市公安局:

  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
  第20170073号的答复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农工党市委会提出的《关于专项整治生活美容院非法行医的建议》,我局根据本单位职能,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我局历来重视打击非法行医行为,积极参与全市组织的各类跨部门联合行动,全力开展打击行动。在日常工作中,接到相关报警后,我局会在接到警情后第一时间派出警力前往现场进行处置,并对违法犯罪人员进行依法处理。对其他行政部门移送的案件,我局均迅速依法进行处理,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查处;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按规定退回案件移交单位并说明原因。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与各行政部门间的沟通交流,强化合作互助,互通工作经验,畅顺沟通渠道;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从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执法到位不错位,依照法律赋予的责任和义务,有效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卫生和计生局:

农工党市委会:
您提出的《建议专项整治生活美容院非法行医的建议(政协提案第20170073号)》收悉,提案分析了目前美容行业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对加强医疗美容服务监管有很好的指导意义。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市医疗美容服务监管情况
(一)从严把关,认真做好行政许可
在设置方面,根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试行)》等法规的要求,对拟设医疗美容机构进行建筑布局、科室设置、人员配置及内部管理审查,达到设置标准后,方可予以许可。截至2017年3月,全市设有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共有45间,其中3间美容专科医院、14间门诊部、8间诊所,其余为医院内设的医疗美容科室。
(二)严格执法,加强日常监督巡查管理
根据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市镇两级卫生监督所对管辖的医疗美容机构进行每年不少于一次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据《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规定进行记分,对违法行为达到立案标准的,坚决予以立案查处。同时,严格按照我市娱乐服务场所监管“1+4”系列政策文件以及我局《关于建立健全娱乐服务场所卫生监督长效机制的通知》的要求,以生活美容机构是否存在无证行医为重点内容,落实日常巡查、卫生监测、信息公开等工作。同时,推行日常监督与节假日、夜间检查相结合、飞行检查和暗访相结合的监督模式,加强重点对象、重点环节的监管,强化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2016年以来,共查处美容机构违法行为36宗。 
(三)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行动
近年来,我局根据监督发现的薄弱环节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每年均有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其中,在2016年3--7月开展的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中,市镇两级卫生监督所共检查各类美容机构2282间次,包括医疗机构805间次、生活美容场所1417间次、其他场所60间次,给予警告13间次、责令改正46间次、罚款5500元。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整治了一批群众意见较大、反映问题较多的美容机构,提高了管理人员守法经营、依法执业的意识。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社会氛围
一是通过“东莞卫生监督”微信公众号、“东莞卫生监督”网站发布监督信息,曝光典型案件,引导群众正确择医;二是对问题较多的医疗美容机构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医疗机构恪守诚信等社会公德,明晰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责任;三是开展东莞市卫生监督机构开放日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热心市民亲身体验美容美发场所经营单位卫生监督执法过程,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增进社会各界对卫生监督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参与。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结合提案所提出的建议,我局将会同工商、公安等职能部门,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完善监督方式方法,加强宣传教育,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督促美容机构依法经营。
(一)加大美容机构的日常监管力度
一是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范要求,做好生活美容场所卫生许可、医疗美容机构执业许可以及日常监督工作,督促其依法经营。二是强化信用管理,全面落实生活美容场所量化分级管理以及医疗机构“黑名单”制度,并根据信用情况采取不同的监管频次,合理配置监管资源。三是转变监管方式方法,推行“双随机”抽查,试行执法全过程记录,推动“重审批监管”向“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二)严厉打击美容机构违法经营行为
我局正制定《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方案》,计划联同公安、工商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医疗美容机构违规执业,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对群众意见较大的美容机构,采取突击检查,实施精确打击。对案情复杂的大案要案,开展市镇联合执法,确保责任追究到位。同时,畅通网络、来访、电话投诉举报渠道,严格按照受理、分流、办理、反馈、督办、回复、回访、归档等程序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切实做好医疗美容知识宣传教育
借助“东莞卫生监督”微信公众号及“东莞市卫生监督信息网”等平台,及时发布生活美容机构非法行医查处信息以及医疗美容相关科普知识,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和风险辨别能力。近期将以提醒群众生活美容机构不可开展的项目为重点内容,组织编制海报、温馨提示等宣传资料张贴于生活美容机构,以及拍摄公益广告在主流媒体上播放,提高广大群众对医疗美容知识的知晓率。结合医疗美容专项整治工作,今年将开展生活美容机构集中培训月活动,提高生活美容机构经营者卫生法律知识和法制意识,明确法律责任,敦促其守法经营。
(四)加强监管部门协调联动
美容行业监管事关卫生计生、公安及工商等多个部门,单兵作战难以确保成效。我局将借助娱乐服务场所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强化合作互动;明确部门分工和执法责任,做到执法到位不错位,依照法律赋予的责任和义务,依法打击各类非法经营活动,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

办理单位: 卫生和计生局,工商局,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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