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近年来,我市老年人口增长速度快,人口的比重加大,各地因地制宜出台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养老事业长足发展。但养老事业发展进程与老龄化程度还存在很多不适应、不协调问题,养老事业发展现状远远满足不了老龄化发展需求,鉴于老年人是社会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其慢性病患病率、伤残率高,卫生资源消耗高等特点,无论从维护家庭伦理的角度,还是从保障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建设老有所养的保障型社会仍然是人民群众最关注的社会热点之一。
据了解,目前我市养老事业的建设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老龄人口呈高龄化趋势,社会经济水平难以适应。在人口老龄化的同时,老龄人口逐渐呈高龄化趋势。目前我市7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约13万人(其中70-79岁约8.2万人,80-89岁4.3万人,90-99岁6624人,100岁以上128人),80岁以上高龄老人已占老年人口的38%。随着医疗水平、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高龄老人比例还将不断增高。同时,由于我国实行了长达36年之久的计划生育政策,造成人口出生率下降,而随着科学技术进步,医疗条件改善,人的健康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人的寿命延长,出生死亡率、自然死亡率大幅下降等多种原因,老龄化进程在经济发展与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之时出现了过快的速度。
二、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在快速老龄化趋势中面临困境。家庭养老是指养老支持力主要来自配偶和儿女的养老模式。现一方面由于现代社会的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使传统孝道受到冲击,孝亲敬老的风尚不如过去淳厚,很少有人能做到和颜悦色、顺终如初地善事父母,甚至出现了安享父母支持而不知感恩的“啃老”一族。另一方面,我市人们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得到有效改善,逐渐改变过去由于住房条件的限制而几代人挤在一起生活的现象,据了解,现3人及以下的小型家庭比重增大,常住人口家庭平均每户3.24人。儿女成婚后,独立居住的现状呈上升趋势,因此“空巢老人”及老年人夫妇独自居住的情况随之增加。在这样的背景下,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必定受到冲击,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宜。
三、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建设的力度低。目前全市养老机构共有39间,其中4间为民办养老机构(2间尚未正式营运),仅占全市养老机构的10.2%。显然,我市民办养老机构增长乏力,仅靠政府投入的公办养老机构已经不能满足日益增加的老龄人口,而且存在养老护理员短缺、专业化程度低的现状。
建 议:
一、完善养老事业的政策法规。赡养老人既是子女的义务,也是社会的责任。要通过完善立法,督促子女尽到赡养老人的责任,明确政府和社会应承担的责任。同时,要完善养老保险、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切实消除老人的后顾之忧。其中,要细化制度规定和执行措施,一方面,政府要提供过渡性救助,安顿好老人的生活;另一方面,要通过法律措施,惩戒不孝子女,督促其履行赡养老人的法律和道德义务。
二、建立多元化的投资体系。以政府为主导力量,加大投入,完善托养、供养等公共性养老机构,增加床位、设备和人员投入。同时,鼓励社会力量介入养老服务领域,建立民间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和医疗、生活照料等服务。完善、落实社会办养老机构的扶持优惠政策,特别是社会办养老机构的建设用地、建设补偿、税收、用电、用水、电信业务收费,用工培训支持,使得养老机构的覆盖率满足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的需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