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近年来,青少年心理问题越来引起社会的关注,东莞近年来发生的多起中小学生跳楼自杀事件,很多都是心理问题引起的。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对于提高我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水平,促进孩子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市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1. 学校心理健康师资力量配备薄弱,心理课程不能保证。早在2014年,教育部就明确要求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每所学校至少配备一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目前,我市多数学校虽有心理老师,并且也开设了心理课程,但是由于教师短缺,而且很多时候心理教师本身也承担了学校的其他工作,导致心理课课程不能保证,甚至部分学校心理课沦为自习课,心理咨询室也沦为摆设。

  2. 学校老师心理健康知识缺乏,心理疾病的识别能力不足。学生的心理冲突大多数和学习、老师、同学及家长有关,学生不愿意把问题告诉老师,一是担心老师知道,二是怕老师高诉家长,所以孩子的心理问题本身就不容易及时被发现及排解。再加上学校老师心理健康知识缺乏,对学生的不良情绪及心理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及排解,往往发生严重后果才注意到学生的心理问题。

  3. 学生家长心理健康知识缺乏,心理疾病的识别能力较差。很多家长心理健康知识缺乏,他们往往对子女的不良情绪缺乏正确认识,不认为学生有心理困惑,有压力,会产生心理疾病,不能及早发现学生的不良情绪及心理困惑。很多学生心理问题的出现,甚至一些比较极端的情况发生,都与家长缺乏心理健康知识和长期忽视孩子心理健康状况有极大关系。


建    议:

  1. 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和完善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知识普及的常规机制和心理危机处应急预案机制。整合社会资源,不仅可以弥补学校师心理教育资力量薄弱的状况,还有利于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时效性和实际效果。建议由东莞市教育局牵头,联合东莞市心理咨询师协会、东莞市医师协会等机构,制定市级的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和应急处理的实施方案,组建由心理老师和心理咨询师及专科心理医生组成的中小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应急专家小组,根据情况,定期到学校开展相关活动,设立心理应急电话,遇到情况及时组织心理应急人员前往干预或引导到医院心理机构就诊。各学校要将心理危机干预方案纳入到学校的行政管理方案中,确定心理危机事件之后小组的成员、干预的步骤等等并将相关方案报送教育局主管部门,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避免流于形式。

  2. 做好中小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的普查和后续工作。目前,关于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我市虽然已有相关要求,但是普查的实施过程和后续工作有待一步的完善。特别是很多学校普查完成后就没了下文,建议根据普查结果,充分做好后续工作,特别是针对可疑的对象,应由学校联系家长和专科心理医生再进行详细的心理检查,对有心理问题及心理疾病的应及早发现及早干预。

  3. 学校定期开展针对学生、家长的心理健康讲座。学校应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如聘请校外心理科专家等,定期对学生,家长开展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提高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及家长对心理疾病的识别力。学生心理问题的出现除了学校因素,更重要的是家庭的因素,家长掌握基本的心理学知识,有利于及时发现孩子心理问题,所以学校应特别重视对家长进行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工作。

  4. 加强学校老师心理健康讲座和培训工作。学校应定期培训,做好对老师们进行心理健康知识及心理疾病知识的普及工作。除此之外,对老师参加心理咨询师考试并取得相应证书的,建议将考试报名等相关费用纳入公费报销范围或政府职业技能补贴范围,鼓励更多普通老师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以便充实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师资力量,更好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总之,做好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需要学校、社会、家长的共同努力,同时也需要充分整合并借助社会资源,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更好促进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水平的提升。




提案者: 民革市委会

教育局答复内容:

民革市委会: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我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各中小学校建立“三预(预防、预警、危机干预)”工作机制。落实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切实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渗透到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培养中小学生的良好个性、健全人格和心理品质,预防和减少学生由于心理失衡而引发过激行为和伤害事故。建立校园自我伤害危机预警系统,明确落实全体教职员工的职责,通过培训,提高全体教职员工发现问题学生的能力。对发现有心理问题的学生,应由专业心理健康教师按《广东省中小学建立心理危机“三预”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试行)》(粤教思〔2010〕83号)的要求及时介入干预。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以发展性心理教育为主。对于出现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我们会转介到专业医疗机构作进一步诊断和治疗。现时我市精神卫生工作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牵头,市精神卫生中心心理援助热线电话(0769-22113311)和网络平台向公众提供心理健康公益服务。
  2.要求中小学校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各中小学逐步配备专业的心理测量工具(心理健康档案系统),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并对测量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由于心理档案的建档和评估是一项专业工作,需要专业知识和专门培训。现时我市配有专职心理教师的学校基本能达到心理健康评估和预警的要求,但受限于学校编制,我市仍有一些学校没有配齐专业专职心理教师,对于这些学校,我们下来将督促其尽快落实教师配备,保证学校正常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3.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的心理教育网络。我市中小学校除设有正常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积极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等工作外,我们还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的心理教育网络。我们通过家长学校、家访、学校定期和不定期家长会、给家长信等方式,让家长明白家庭环境对未成年人形成健康心理的重要性,帮助家长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共同营造适合学生成长的家庭环境。同时,我们充分利用社区活动设施及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开展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和社会综合实践活动,积极拓展心理健康教育途径。
  4.积极为教师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培训和学习机会。我局每年有组织教师专业培训和学习交流,各镇街和学校也会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教师学习,另外,心理教师还可以申请参加教育部门认可的专业培训。今年,我们争取省的支持,在市教育进修学校专门开设了心理健康A、B证的培训,还积极选派人员参加省组织的“强师工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系列培训班,努力提高我市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水平。
  5.开展中小学生命教育宣讲活动。2016年,我们开展了面向全体教职员工的“生命护航进校园”宣讲活动,2017年,我们准备开展面向学生和家长的生命教育知识宣讲活动,进一步提高校园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的能力,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办理单位: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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