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增长,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据东莞车管所统计,截至2016年5月20日,东莞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03万辆,其中汽车保有量201万辆,成为继广州、深圳后广东省第三个汽车保有量突破200万的城市。与此相对应的是,停车设施总量不足、城市交通堵塞、“停车难”、“停车乱”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制约了东莞的可持续发展。

  2015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密集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停车设施管理的通知》、《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指南》等相关政策文件。东莞市高度重视停车难问题,2016年6月13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加快我市停车场建设近期工作要点与分工》,并提出17项工作要点和明确了责任单位、配合单位。根据我们初步调研,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症结主要有:原有配建标准低,停车“历史欠账”问题突出;停车用地难以保障,公共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缺乏政策扶持,导致公共停车场建设难以推进。


建    议:
  一、编制停车设施建设专项规划
  停车设施建设是涉及城市综合交通和土地开发的一个系统工程,建议迅速编制东莞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专项规划。以服务百姓、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为目的,以多部门参与为机制,在摸清现状、科学预判的基础上,根据城市经济、人口、面积、道路状况、功能分区、车辆拥有量等因素,建管并举,加快推进“公交优先”战略,发展科学合理的公共交通体系,从源头上调控停车需求;系统、科学的完善城区公共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做好用地管控,分区域科学选址,合理提高城市建筑物配建标准,加强对停车泊位建设的刚性约束,切实加强规划编制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推进停车设施增量增效。
  二、 推进供给侧改革,加快城区停车设施建设,促进城市有机更新。
  应适当放宽城市中心区和老城区资源挖潜停车规划。对城市中心区既有小区和边角地块资源实行停车场的插建、补建、平改立,在对周边建筑无影响的前提下,不计入建筑密度,不纳入容积率计算,停车库用地与原规划用地性质按照《建设用地可兼容性表》办理,不再进行规划设计条件的变更、确认。同时,结合停车场建设,加快引进医疗、健康、养老、教育、金融等新型业态,引导推动现有旅游、零售、餐饮、酒店等产业升级,进一步优化入驻人口结构,为老城区注入活力。
  三、大力推动先进智能立体停车库发展
  立体停车是缓解城市停车难题的有效途径,建议明确立体停车场在土地取得方式、税收、奖补、产权和经营期限等优惠政策,尤其是地下立体机械停车场可以考虑大幅减免土地出让金和给予产权等优惠;其次,科学选择立体车库设备,淘汰落后低端的机械车库,大力发展用户体验性好,安全性、稳定性好的先进智能立体车库。充分利用大数据等现代化信息化手段,建立智能停车管理系统,实现停车资源的科学统筹和精细化、智慧化管理,提高现有泊位周转率。
  四 、加大财政投入,创新投融资模式,完善停车设施“商业配套”政策。
  将停车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范围,列入城建年度计划和为民办实事工程。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出台土地、税收、金融、奖补、产权和经营期限等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本,采取PPP、BOT等多种模式,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完善停车设施“商业配套”政策。在不改变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前提下,放宽车辆清洗、美容等附属商业面积标准;符合广告设置规划和景观要求的,可设置广告位;依法减少或取消周边一定范围内的道路停车位,提高停车设施使用率。
  五、加强领导,综合协调;严格行政执法,规范停车行为,促进城市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停车问题涉及发改、规划、国土、城管、住建、交通、消防等部门,多头管理,行政效能受到影响,建议成立市政府领导挂帅的停车协调领导小组,按照“统一指导、属地推动、因地制宜、协商确定”的工作原则,建立多方协同推进机制,落实分工职责,建立协调会商机制,根据项目工作情况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联合协调推进项目建设具体事项。严格按照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加大对违章停车的处罚力度,统一路内收费标准和方式,在停车率低的路外停车场周围200m内坚决取缔路内临时停车场。加强静态交通秩序管理,重点加强对学校、医院、商业区域等重点地区违法停车行为的执法监管,保障交通秩序,稳步推进城市停车管理的创新,促进城市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提案者: 郑金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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