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我市现有规模以上小微企业1213家, 在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的大趋势下,我市小微企业仍然保持良好的经营状态,小型企业主营收入去年同比增长了20.64%,而微型企业主营收入也同比增长高达17.64%,总体运行好于大中型企业。不过我市小微企业面临的问题也相当突出,除了科技创新能力薄弱、产业集群质量不高、用工矛盾等固有问题,融资难的问题尤为突出,急需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目前,小微企业在融资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如下四方面。

  1、融资难。小微企业实力薄弱、负债率又较高,特别是微型企业,资产负债率同比上升9.7个百分点,达69.8%;应收账款占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上升7.0个百分点,达32.8%,无论是企业的现金流或者固定资产等,往往得不到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
  2、融资贵。金融机构往往青睐规模较大的企业,相对而言,小微企业则很难获得银行贷款。在此情况下,小微企业不得不通过民间借贷取得短期资金以求得生存与发展,但民间借贷利率比银行贷款利率高,昂贵的借款成本必然影响小微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3、融资乱。小微企业往往是以非正规的方式进行融资的,主要通过创业者个人的储蓄、亲朋好友的借贷、企业职工的内部集资,有些甚至是非法集资,为此,老百姓的资金便涌向了民间借贷或高利贷市场,有些上市公司的资金、甚至部分银行的资金也参与其中,导致本来就混乱的民间借贷市场更加复杂及给社会带来不稳定的因素。
  4、融资险。本来小微企业经营利润就很低,由于其融资渠道单一、融资环境差、民间借贷的融资成本又相当高,既背负沉重的债务负担与压力,又聚集着极大的融资风险。因为,民间借贷隐含着资金链断裂的风险,一旦发生资金链断裂,小微企业的生存就要受到威胁、甚至破产倒闭。


建    议:

  1、建议市政府给予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16年内我市两次出台了小微企业减税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减低税率优惠政策以及减半征税优惠政策,此举是迫于经济放缓压力下的稳增长措施。从财政政策来看,政府在促进经济增长的财政政策上,应该进一步给小微企业减轻税负,建议市政府继续给予年度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至30万元之间的小微企业所得税新的减免优惠政策。
  2、发挥我市民营企业资本的优势,积极筹建民营银行,以推动和帮助小微企业的发展。目前在我国的深圳、天津、浙江、温州、上海等地已相继成立了民营银行,专门为中小微企业、“三农”和社区等提供针对性金融服务。我市现有民间资本参股和控股的本土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有74家,包括城商行1家(东莞银行)、农商行1家(东莞农商行)、村镇银行4家、融资性担保公司40家,信托公司1家(东莞信托)、典当行27家。除了国营银企外,民营资本相当雄厚,但至今尚未设立民营银行,建议市政府应积极与国家银监部门沟通,尽快成立东莞民营银行,为我市的小微企业区解决融资难的问题。
  3、整合东莞的融资资本市场,积极为小微企业服务。我市现有融资主体单位大小不足100家,同时,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量也相当大,建议市政府继续放宽对民间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的设立条件,并在各镇区成立其行业协会或组织,以加强对该行业的领导和管理,同时根据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和抵押担保不足等实际困难,而制定相应的担保和扶持政策,务实地解决本镇区内的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提案者: 叶淦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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