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法治宣传教育是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青少年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堂。2016年,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专门出台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提出要将必要的法律常识纳入不同阶段学生学业评价范畴,在中考、高考中适当增加法治知识内容,将法治素养作为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是青少年接受教育的主战场。精心组织实施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发挥学校作为青少年法治教育主阵地作用,对增强青少年的法律观念、法律思维、法律素养、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建 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是历年来我国普法教育的重点,相关文件下发过多次。但到了执行层面,存在着“上面重视,下面轻视”的现象,个别学校仍强化应试教育,只重视学生的学习成绩,充其量偶尔抓一抓道德教育,对法治教育则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致使青少年法治教育陷入“剃头挑子一头热”的尴尬。因此,学校对待法治教育,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要在考核等工作体制上予以保障,避免“光打雷,不下雨”。建议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法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法治教育进校园工作。建议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学校法治教育情况予以动态监控,应将法治教育情况纳入学校工作、校长工作考核。同时,建议建立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公安、综治、司法行政、宣传、文化、团委、妇联等部门齐抓共管的法律进校园协同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建议教育行政部门把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整体纳入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评选工作,对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先进学校在各项评先评优中优先考虑。
二是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多形式加强对学生的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以课程教材为载体,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寻找与青少年成长特点相适应的教育方式,结合《道德与法治》课、班会课、团队活动课和综合实践课的内容,通过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播放法治教育影视片等主题教育活动,渗透法治宣传教育,培养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同时,建议教育行政等部门组织人员编写本地法治教育专册教材、读本,鼓励学校编印法治教育校本教材,实现“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的良好成效。
三是结合重要普法节点,做好法律普及宣传工作。利用“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学校集中进行法治教育,开展以宪法为主题的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尤其要做好《宪法》、《禁毒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青少年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同时,利用鸦片战争博物馆、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本地普法教育场馆,组织学生开展法治教育实践等。
四是拓展普法载体,丰富法律进校园形式。近年来,我市教育、司法行政部门大力开展“校园法苑”建设,推动青少年学法的制度化和常态化,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建议进一步完善学校“校园法苑”建设,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推进学校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策划设计好学校法治文化建设的有效载体和平台,完善校园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并运作一批看得见、摸得着的学校法治文化项目和活动,增强学校的法治文化底蕴,形成浓厚的文化氛围。同时,建议探索开展多渠道网络普法,如,通过“微课掌上通”、校园网、班级博客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建议利用“大手牵小手”等活动,鼓励家长参与各种法治教育活动,配合学校做好有关安全、交通等各方面的法治教育工作,共同对青少年进行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建立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五是加强法治教育队伍的建设。法治教育队伍涉及法治副校长、学校法律顾问、专职法治教师和驻校社工、法治宣传志愿者,要提高法治教师的法律素质和教学能力,加强法治副校长素质提升,强化法治宣传志愿者的队伍建设。特别是目前我市各中小学校都配备了专职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建议教育行政等部门出台相关制度文件,对学校法律顾问参与学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规范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