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计划生育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随着二胎政策的实行已经告一段落,但避孕依然是一个不能回避的话题。流产是避孕失败后的补救措施,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流产率,是关爱女性健康的重要体现。中国是人工流产大国,每年约有800-1000万人次的人工流产;而广东省又是人工流产最多的省份,其中重复流产率为55.9%,大于3次的频繁流产比例为13.5%。还有资料显示,45%重复流产的间隔时间在半年至1年半,而1年内尤其是6个月的重复人流危害最大,称为高危流产。东莞外来人口众多,人口流动性大,流产人群数量不小,形势不容乐观。
人工流产产生的近期和远期并发症令人担忧:①术中风险:出血,损伤:包括子宫穿孔,宫颈裂伤,人工流产综合征,无痛人流麻醉意外。②术后近期风险:人流不全及出血,感染。③术后远期风险:宫颈粘连,宫腔粘连,慢性盆腔炎,子宫内膜异位症,子宫腺肌症,更严重的是因此而导致的生育功能损害甚至是继发不孕。④心理损伤。为推进人工流产后避孕,避免重复流产,对流产后女性进行流产后关爱是当务之急。需要通过持之以恒的生殖健康教育,形成良好的生殖健康促进局面,逐步提高育龄群众的避孕意识,使科学避孕成为现代人必不可少的生活技能。这是一项系统工程,非一朝一夕就会有根本改观。
PAC流产后关爱(Post-Abortion Care,简称PAC)项目能非常有效降低重复人工流产的发生率,从而减少人工流产对女性的身心损害。PAC是一种标准化的服务流程,通过一对一的咨询和集体宣教,向前来接受人工流产手术的女性患者宣传避孕知识,及时落实有效的避孕方法,避免重复流产的发生。该项目由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华医学会计划生育学分会、国家人口计生委科学技术研究所、人民日报、人民网于2011年9月24日共同发起,旨在降低意外妊娠人工流产数量和重复流产率,尤其是流产后一年内的再次人流。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同步设立“伊爱基金”支持PAC项目建设。中华医学会计划生育分会作为我国计划生育医学专业领域的学术领导者,今年来加大力度倡导在我国推行PAC项目,并于2011年4月发布了我国首部《人工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指南》,为我国广泛开展PAC项目服务提供了规范化标准和参照基础。
东莞产业结构特殊,女性常住人口众多,流产人群庞大,流产女性对PAC服务具有强烈需求。据中华医学会计划生育学分会调查数据,93.9%的流产后女性愿意接受流产后宣教,认为医院的可信度较高。83.%的女性未接受过医生提供的避孕方法和咨询,接受最多的流产后宣教内容仅为流产后注意事项(95.6%)。仅1.9%接受了当场提供避孕药具服务。而当前东莞育龄人群缺乏科学的避孕知识,对避孕方法了解不足,甚至存在很多误解。深层次的原因为避孕信息的获得渠道不当,主要为非医学途径。有的认为医生太忙,不能多说话,提供的咨询电话总没人接,所以相关宣教应以面对面的咨询的形式为最好。
针对动东莞现状①,为落实好2016年东莞“十件实事”,有效“完善医疗卫生服务”,切实关爱女性,改善民生,建议在东莞公立医院逐步设立PAC项目。
建 议:
一、由卫生部门统筹成立东莞PAC服务项目领导小组,PAC服务项目专家组,建立PAC健康指导中心(医疗机构)。
二、由点到面,逐步在我市公立医院推开PAC服务项目。①促成医院领导了解并重视PAC项目,了解PAC建设的意义。对患者:加强对育龄人群科学避孕的教育,降低流产特别是重复流产率,保护她们的身心健康。对医院及科室:加强医患的交流,提高患者满意度,避免不必要的医疗纠纷,树立医护人员良好形象,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②指导并支持科室设立PAC项目,提供场地,人员,资金及配套设施。
三、督导公立医院相关科室(妇科)PAC项目落实
PAC这项系统工程首先从流产后避孕这一关键点着手推进,把重复人流率降下来,在一段时间内让重复人流现象有个明显的改观。
①依据PAC评审标准制定相关制度:PAC服务流程,人员制度,PAC咨询技术服务规范,随访制度,PAC知情同意书,PAC健康处方。
②建设集体宣教和一对一咨询场地建设:包括宣传展板,宣教资料准备,多媒体设备应用,避孕药具的展示。
③PAC咨询员的工作开展:咨询员是整个PAC工作的核心。PAC咨询员应由专人负责,经过培训并取得咨询员资格证书,按照PAC咨询技术服务规范开展工作。咨询员工作安排:轮流或配合进行咨询,宣教和随访工作。咨询员人员选定:具有多年人流室相关护理工作经验,熟悉相关工作流程,对患者态度热情,责任心强,能耐心解答患者疑问。咨询员培训计划:组织参加专业咨询员培训班,去外院学习或进行经验交流,内部培训,总结经验。
④随访工作:除了集体宣教和一对一咨询以外,公布随访咨询电话,做好随访1个月、3个月、6个月和12个月内工作,了解人流术后的恢复情况及避孕措施的落实,同时也可检验PAC工作的成效。
⑤依据实际情况制定PAC服务目标,提高服务覆盖率和随访率,增加高效避孕方法的落实率。
⑥经费保障机制: 建立启动项目所需的基本经费及购买服务补偿经费工作机制,保障项目长效运作。1. 项目基本经费。已获得国家基金资助的医疗机构,区域项目办按照1:2的标准一次性配套基本经费,已通过项目办初审,按国家基,2资助额度同比配套,若再获得国家基金资助按1:2标准补差。基本配置经费主要用于项目基础设备设施建设,人员培训,项目管理。2. 项目维持经费。按服务对象每年15元的标准预算,并按工作量,工作质量核定下拨。3. 项目维持经费。用于服务对象的管理随访,健康指导,信息录入,工作人员绩效补助。
⑦指导检查:此项目纳入区域妇幼卫生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区域项目办会同区域妇幼卫生工作督导组一年两次督导检查。 督导内容包括:项目实施组织保障(机构建设,人员资质,硬件建设,经费管理),服务对象管理,健康教育,信息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