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创意产业是一种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产生的以创造力为核心的新兴产业,强调一种主体文化或文化因素依靠个人(团队)通过技术、创意和产业化的方式开发、营销知识产权的行业。文化创意产业主要包括广播影视、动漫、音像、传媒、视觉艺术、表演艺术、工艺与设计、雕塑、环境艺术、广告装潢、服装设计、软件和计算机服务等方面的创意群体。《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国家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主要任务,全国各大城市也都推出相关政策支持和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自从2011年启动文化名城建设以来,我市文化产业总体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已成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其中,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不断发挥带动作用,有效推动全市文化产业快速发展。2013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为264亿元,占GDP比重为4.8%,排名全省第三。 2014年文化产业增加值283.5亿元,占GDP比重为7.4%,继续位居全省前列。其中,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现代传媒、网络服务等新兴文化业态成为现代文化产业的重点领域,广播电影电视业、印刷复制业、文化娱乐服务业、会展业、文化旅游业等传统文化行业仍然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
我市在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文化产业结构不优,文化创意产业占比偏低,对东莞经济拉动较弱。我市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与相关产业融合的进程中,存在着文化创意设计与产业连接不紧密、合作不深入等问题。文化产业增加值还主要集中在文化制造业,以创意和设计为核心的文化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有待提高。2012年,我市文化制造业增加值占文化产业增加值比重为67.2%,文化服务业所占比重却仅为30.8%,低于全省(39.9%)和全国(53.3%)的水平。
(二)文化创意产业涉及的行业、领域广泛,部门间的协调仍不足。一方面,近些年政府出台了多项文化产业扶持政策和一系列配套奖励措施,由于未形成统一的协调管理部门,因而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大,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沟通不够及时等种种因素,造成企业在获取信息、申报奖励扶持等方面渠道不够通畅,使好的政策未充分发挥出效力,受惠的文化创意企业较少。另一方面,由于文化创意企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涉及到资质审查、项目申报、科技创新等等工作,所对应的多个部门分属于不同单位,往往要多次往返,大大拖慢了办事效率,造成了文化企业对政府相关工作的满意度较低。
(三)文化创意龙头企业偏弱,辐射带动效应不明显。文化产业小、散、弱等问题依然突出,文化创意方面的龙头企业规模普遍不大,缺乏像深圳华强、深圳腾讯、广州原创动力等级别的龙头企业,未能辐射带动全市文化产业的整体发展。
(四)文化高端人才匮乏。文化创意产业其本质是一种“创意经济”,其核心竞争力就是人自身的创造力。由原创激发的“差异”和“个性”是文化创意产业的根基和生命。目前,我市从事创意设计、品牌营销和文化运营管理的高端文化专业人才严重缺乏,对文化产业的提升较为乏力,整个行业呈现出创新能力不足、附加值低的特点。
建 议:
(一)鼓励企业参与搭建投融资及创意成果转化平台。创建专门的文化创意交易平台,降低文化创意产品交易成本,实现文化创意成果的转化,解决文化创意设计与产业连接不紧密、合作不深入等问题。
(二)在基层文化单位设立文化产业发展统筹主办部门。此项工作可以借鉴邻市深圳的经验,在各镇街文化基层单位设立文化产业主办部门将零散的职能集中统一,包括相关文化企业资格审查、申办、政策宣传、扶持申报以及其它服务、对接工作等。
(三)建立全市统一的文化产业发展交流、网上办事平台。为方便企业办事,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加强文化企业间的交流,拓宽文化视野,可整合现有网络资源,建立宣传、交流、在线办事、政策答疑等多功能一体的文化产业发展网络平台。
(四)加大对有实力的文化企业的扶持,吸引文化龙头企业落地东莞。文化龙头企业在品牌、人才方面占有较大优势,对该行业的发展能起到“磁吸”效应,可以迅速提升影响力。
(五)继续推进人才激励制度,着重引进创意设计人才或尖端设计团队。创意的核心竞争力是人才,提高创意竞争力必须从鼓励人才成长和发展的角度建立长期、稳定、高效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发挥人才的潜力和创造力,以推动创意设计繁荣向前。
(六)吸引一批有国际化视野、经验丰富的文化经管人才落户东莞。在文化创意项目的经营和管理方面,东莞与一线城市尚有较大的差距,因而有些好的创意项目未能经营好,品牌效应不佳,当务之急要引进既懂文化规律又懂文化经营的管理人才,形成人才的集聚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