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素有“世界工厂”之称。近年来,为提升外来工归属感和幸福感,推动外来工融入东莞,我市对外来工的关爱政策不断出台,从而吸引了很多新莞人把子女迁入东莞入学。据相关数据显示,2014年末,全市小学在校学生68.73万人、初中在校学生20.66万人、高中在校生7.81万人、中职在校生6.44万人。我市庞大的青少年群体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也关系到东莞各方面的发展,因此我们要为他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青少年具有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做事不计后果、模仿性和报复性强等特征,他们在受到家长错误教育方式、校园冷暴力、社会畸形心理、暴力文化误导、父母无暇看管等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时,容易走向极端,发生校园暴力事件。不管是在我市,还是国内其他城市,甚至是外国,校园暴力事件都时有耳闻:
2013年10月,网曝东莞某技术学校8学生群殴,百余人围观起哄。
2014年4月,东莞石龙某中学学生在教室内遭羞辱,被逼脱裤子吃抹布。
2015年5月,广东陆丰14岁女生被多名女生扒衣服殴打,并被拍裸照、视频上传网络。
2015年9月,江西南昌一名约十三四岁初中女生被其他女生连扇30多记耳光,肚子和腹部被重踹,头发被大力撕扯。
……
触目惊心的校园暴力事件给社会、学校、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正视并解决校园暴力问题已经是刻不容缓了。
近年来,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和有关组织在阻止校园暴力、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方面已做了大量的工作,相关的制度与措施也日臻完善。在现有举措的基础上,为更好地做好防止校园暴力、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相关工作,本人建议增加措拖,切实解决校园暴力问题。
建 议:
1、政府相关部门建立“东莞市青少年心理健康咨询”微信公众平台。
随着智能手机及平板电脑的普及,政府相关部分可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平台的作用,建立“东莞市青少年心理健康咨询”微信公众平台,并通过学校号召学生或学生家长添加关注。针对社会上特别是我市实际情况可能给青少年带来的心理问题,“东莞市青少年心理健康咨询”微信公众平台可定期推送相关心理健康问题解决妙招及方法的消息,以方便青少年在周末或课后了解学习;同时,安排专业人员为我市青少年提供微信线上心理健康咨询、疏导与辅导服务。
2、充分发挥我市“一学校一顾问”制度建设中“法律顾问”对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影响作用;增加“法律顾问”对学生家长的法律知识培训服务;将“一学校一顾问”制度普及至技工学校、职校。
我市2015年起实行建立健全全市中小学校法律顾问制,建议学校法律顾问在原职责基础上,学校可定期组织法律顾问进驻校园开展法律知识讲座,让在校学生集中学习法律知识,通过案件分析等形式,告知学生违法成本与后果,不断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使其对法律心怀敬畏,着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同时,学校可定期组织“法律顾问”对学生家长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服务;通过家庭与学校共同对青少年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双管齐下,防范于未然。
另外,建议将“一学校一顾问”制度在全市中小学校实行的基础上,推广至全市的技工学校、职校。
3、加强社工组织的引导作用。
组织以“教育、心理辅导、法律等专业人员”为主体的社工组织定期进入我市各社区,为存在问题的家庭、家长、青少年解决实际遇到的问题与纠纷,引导家长用正确的方式教育子女,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
发生校园暴力事件后,社工组织及时对被施暴力者进行心理辅导,帮助其走出心灵阴影。
4、相关部门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政策性文件。
针对我市外来人口较多的实际状况,以现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防止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精神作指引,相关部门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政策性文件,明确教育、学校、公安、文化、企业、社区等各相关单位的职责,让全体社会成员参与到防治校园暴力的行动中来。
5、每间学校设立学生纠纷解决办公室或专线电话。
学生是未成年人,心智还不成熟,设立学生纠纷解决办公室或专线电话,让学生有个正当的解决纠纷的渠道,把校园暴力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6、借鉴外地“社会服务令”方式,适当增加青少年违法犯罪成本。
我国法律规定,年满14周岁以下的公民,即使实施了犯罪行为,也无须承担刑事法律责任。鉴于我国校园暴力低龄化现象,建议相关部门完善法律法规,借鉴外地“社会服务令”方式,比如对于未满14周岁以下的在校学生,参加校园暴力事件时且情况严重的,除原有规定基础上,可以以立法形式要求其在社区公益机构服务一定时间,并在学校参与一定数量、一定期限的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及心理辅导干预,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