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市的一些老城区,如莞城、石龙、虎门,以及一些镇的中心区,由于建设时间较早,辖区内有很多老旧楼房。由于年代久远,这些旧楼宇多数都出现或多或少的破损,处于无人管理,无人维修的状态,严重威胁着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加强这些旧楼宇的管理显得十分必要。
我市的旧楼宇大部分建于上个世纪80-90年代,以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单位房、集资房和早期商品房为主,其中大部分没有物业管理,更有部分旧楼宇年久失修,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存在安全隐患,甚至曾发生火灾事故。目前,这些旧楼宇在管理上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硬件设施相对落后。我市的旧楼宇在建设之初主要是为了解决居民的住房困难问题,因此楼宇的规划建设比较简单。另外,由于旧楼宇日久失修,其硬件设施主要存在以下一些不足:外墙剥落、楼道破损、绿化面积较小、垃圾排污设施不够齐备、照明灯不足、机动车停车位缺少、体育健身设施和文化活动空间较小等等。
2、整改资金缺口大。旧楼宇小区要实施整改,必须对小区的基础设施进行不同程度的改造,如对小区进行封闭、增添绿化、修整道路、疏通管道、修缮加固、外墙粉饰、增设公共设施等,根据改造项目的规模和改造等级的不同,资金量少则几千,多则几十万,甚至上百万。资金如何解决,这是困扰老旧住宅小区改造的一个难题。
3、居民结构复杂。由于相当一部分旧楼宇因住户搬迁而出租、出售等,人员流动性高,导致了楼宇的居民结构相对复杂,居民的文化程度、生活习惯、消费观念、自身素质参差不齐,造成了在楼宇管理上意见不统一。在公共设施维修整改时,部分居民不履行筹款集资义务,影响了维修进度,甚至直接导致维修工作停滞不前。
4、居民参与整改热情低。多年来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居民住房福利制度,使很多居民还存在由房管部门或各自负责管房的想法。且经过多年的发展,楼宇居民结构复杂,思想观念不统一,一些居民只注重自家的房屋状况,对楼宇公共部分整改不关心。
5、实行物业管理困难。目前我市的老旧楼宇主要集中居住着中低收入人群,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将增加他们的经济负担,因此这些居民的配合度不高,甚至有部分出现抵触情绪,这将加大物业管理收费及实施难度,因此,一般物业公司也不愿意进驻旧小区。即使有小型物业公司进驻,居民多数情况下也不愿意按时缴费,导致物业公司管理怠慢,楼宇公共设施得不到应有的维护保养。
建 议:
1、出台政策、加强管理。旧楼宇问题是城市发展过程中客观存在的问题,已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一个难题,建议在加强旧楼宇管理问题上进行地方立法,从法律、法规层面给予规范。
2、因地制宜、筹措资金。旧楼宇小区整改的关键在于落实资金,由居民自主筹资的力量始终是有限的,建议对于一些费用较大、工程量较大的项目加大政府补贴和扶持,或者争取社会资金的支持,减轻居民筹资的压力。
3、加大宣传力度。要加强宣传引导,转变居民思想观念。通过利用社区宣传栏、倡议书、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让广大居民充分认识旧楼宇小区整改与物业管理的目的、意义,让居民正视旧楼宇存在的现实问题和完善规范的物业管理带来的好处,赢得广大居民理解、支持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