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市区的学校周边,尤其是各工业区,马路上聚集着各种各样的流动食品摊贩。由于它们价格低,购买便捷,在工作节奏不断加快的日常生活中,拥有较大的市场。但其卫生状况差,缺乏有效监管,具有发生群体性食源性疾患的高危因素,是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
街头流动摊贩普遍都是无证,经营缺乏监督管理,无序设摊、占道经营,严重影响交通;此外,流动食品摊贩乱扔果壳烂果,随意丢弃垃圾,严重影响环境卫生;可以说,这些摊贩流动到哪里,脏乱差就跟到哪里。同时这些小摊贩往往在学校放学的时候大量出现,这就使得放学时候本来校门口十分拥堵的交通更加堵塞,特别是中学门口,有些学生是骑自行车上下学,为买这些食品往往把自行车就地一放,一个小摊要占半条道;另外环境卫生差,流动小摊摊主基本上都是进城务工人员,环境卫生意识较差,小摊周围垃圾满地, 一些学生不注意环境卫生,手里的东西是随吃随扔。
流动食品摊贩的现状与危害,主要表现为:
一、食品加工设施简陋,环境脏乱。流动摊贩常常设摊点于马路边、学校门口,厨余垃圾随意丢弃,马路边尘土飞扬,大部分摊位均没有防尘、防蟑、防蝇设施, 给食源性疾病传播创造了条件,生熟容器不分,存在交叉污染的危害隐患,消费人群主要是低收入者、学生及卫生意识差的群众。
二、大部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呈现脏、乱、差特点。食品 生产小作坊大多都在农村、城乡结合部和城区周边的背街小巷、居民住宅区,大部分 经营规模小、分布散、卫生条件差、设施简陋,从业人员文化程度大多比较低, 绝大部分无健康证和卫生证,也绝大部分未进行过有关的卫生知识培训, 工作时不穿戴干净的衣帽,不注意食品卫生的要求。
三、部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处于无证无照状态。《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国家对食品活动实施分段监管,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 管理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四、食品原料来源不明,存在危害隐患。 食品摊贩为了降低原材料成本, 进货渠道不正规, 原料质量无保证,且人员素质不高,对食品安全的辨识能力不强,易导致食物中毒隐患。如煎炸,煎炸用油反复使用,感观粘稠、杂质多、色黑,甚至所使用的油也是沟底油。食品往往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如过量加入亚硝酸盐作为肉制品的发色剂,使肉制品亚硝酸盐含量超标。
五、餐具消毒无保障。流动摊贩无法设立专用的用具清洗间或消毒池,也没有充足的自来水洗涤餐具,食品用具的消毒得不到保证。
建 议:
一、要把定时检查与突击检查整治相结合,重点在学校周边及学生放学时段开展检查整治。对有条件办理证照的,督促办理,并纳入日常管理;对条件欠缺的,指导督促整改;对完全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监管力度很大。而我们内地是工商部门审批发放牌照,城管部门进行日常市容卫生管理,造成批、管脱节的现象,城管不能进行收牌处理,管理的力度就非常小。因此,香港的管理体系很值得我们借鉴。
二、政府、学校及家长结合,在学校中宣传、普及卫生及法律知识,加强中小学生食品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们卫生安全的自我保护意识;政府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长效监管机制保障中小学生的身体健康。香港在这方面推行的公民教育形式多样,无处不在。宣传方式灵活多样,有电视宣传短片、电台声带、海报及横幅、报章特稿及报道、公厕洁净比赛、巡回展览、多种信息小册子等。香港非常重视环境卫生的学校教育,将环境卫生信息纳入中小学课程,为学生安排卫生教育讲座,设立改善学校和邻舍环境的网页。香港的卫生教育还采取社区教育的形式,这些宣传教育活动成效非常显著。
三、强化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建设,有效整合现有涉及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行政许可、申诉举报、日常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资源,尽快建成面向社会公开、与相关部门实现共享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另外,推行餐饮卫生信息公示制度,对粮油、调味品、肉类、豆制品和酒水等的资质证书,以及从业人员健康证进行公示,除此之外,还应当对主要食材的来源和餐厨垃圾的处理等原始资料粘贴在公示栏中供消费者查阅。同时,尽快完善和推广“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失信行为予以惩戒,探索市场开办者或行业协会建立食品销售先行赔付制度,完善风险会商制度和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提高对确定的高风险因素实行动态管理、量化分级管理和监控的能力。
四、严惩违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针对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强化刑事责任追究。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及时公布严重违法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相关信息,加大对严重失信者的惩戒力度,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香港的行政执法体系比较统一、健全、有力,实行警署、行政执法、法院一体化,增强了政府管理城市的力度,执法效率非常高。比如,食环署对随地吐痰、乱抛垃圾、非法张贴街招或海报、犬只粪便污染街道四方面有处罚权,还对其他违反环境卫生管理的事项如空调滴水、楼房虫鼠为患、店铺6米内积存垃圾、遮阳蓬积聚垃圾、食店占用公共地方等也进行管理。食环署与警署、法院形成了有机的效率极高的执法体系。
五、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加强处罚威慑力。香港对随地吐痰、乱抛垃圾、非法张贴、犬只粪便污染街道四项可以判拘役高至6个月;在店铺6米范围内积存垃圾的,由执法人员书面通知业主1小时内清理完毕,否则会被检控,初犯最高罚款为5000元,再犯最高罚款达1万元。用好举报奖励、舆论监督等手段,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监察员、监督员、信息员、志愿者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制订行规行约、职业道德准则强化行业自律,鼓励行业协会、新闻媒体、消费者有序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增加了食品安全风险交流、责任保险等制度,规范了食品安全信息的发布,鼓励新闻媒体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