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众多外向型企业在新一轮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生产订单普遍减少,生产经营出现困难,加上当前我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面临机器换人等新形势,企业主欠薪、欠债、欠贷逃匿等问题比较突出,由此引起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影响我市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当前,我市劳资形势及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劳资纠纷呈现内容多样性。随着企业员工权益保护意识的提升,劳资纠纷内容日趋复杂,呈现多样化趋势。目前,全市劳资纠纷最突出的是拖欠工资、未依法全员足额参保、企业关停并转职工权益保护等问题。
  (二)欠薪问题仍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首要原因。我市2015年前三季度欠薪引发的3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共55宗,占事件总量56.7%,欠薪主要发生在劳动密集型行业,如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建筑施工等企业。
  (三)欠薪逃匿协调工资垫付难度增大。对于企业欠薪逃匿,由于未明确垫付比例,使得房东和员工之间形成“讨价还价“的僵持局面。受经济环境影响,厂房出租不景气,房东对垫付工资的抵触情绪越来越强烈,协调房东先行垫付工资的难度不断加大,导致欠薪逃匿处置周期较长,容易引起二次突发事件。
  (四)“欠而不逃”案件增加,治理难度加大。部分企业出现“欠而不逃”现象,企业以惯性欠薪、周期欠薪的形式拖欠工资,没有出现逃匿行为。人力资源部门只能通过责令整改和有限度的行政处罚督促企业发放欠薪,对部分企业收效不明显,但又不能参考欠薪逃匿协调房东垫付工作的形式解决欠薪问题,容易导致欠薪拖而不决。2015年,我市共发生77宗“欠而不逃”的欠薪案件,其中16宗引发突发事件。
  因此,必须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按照“预防在先、注重化解”的原则,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企业欠薪逃匿事件发生。
建    议:
  (一)建立健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领导协调机制。统揽全局,统筹党政力量、群团力量、企业力量和其它社会力量,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二)建立社会诚信体系,完善工资支付违信处罚制度。一是加强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制度建设,强化违法企业失信责任,定期对企业重大违法行为信息公布,并纳入银行征信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二是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将和谐劳动关系创建作为企业经营者参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企业、企业经营者评先评优的必要条件。
  (三)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共同综合整治欠薪问题。一是在处理由欠薪问题引发的群体性劳资纠纷案件过程中,加强人力资源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四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形成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送联席会议制度,做好行政、刑事办案衔接。二是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的“绿色通道”。快速受理和调解劳资纠纷,及时帮助职工通过法律渠道予以追讨;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作用,在各街镇设立劳资纠纷调解援助点,帮助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
  (四)加强企业内部“源头治理”。一是探索建立律师担任企业工会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源头治理,完善企业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在萌芽状态将大部分劳动关系事件进行处理;二是发挥企业代表组织作用、工会组织作用和社会力量作用。以职工数100人以上企业和发生重大劳资纠纷企业为重点,探索建立工会、社工、义工联动服务模式,推进企业工会民主选举。三是深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宣传和引导劳资双方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梳理经典个案,用“以案说法”方式,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员工输送最迫切的法律知识,引导劳资双方知法守法。
  

提案者: 致公党市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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