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三十年多年来、东莞经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但城市乞丐问题依旧是较严重的城市和社会问题。乞丐到城镇街道乞讨影响市容市貌,阻碍交通;一些职业假乞丐利用市民的同情心,骗取钱财,或强讨强要,甚至经常参与、组织偷窃、掠劫、强奸等恶性刑事犯罪;许多乞丐是被犯罪分子所控制,乞丐成了犯罪分子长期赚钱的工具,最可恶的是犯罪分子为了让小孩能要更多钱,把四肢健全的小孩故意致残来骗取市民的同情。……这些现状,与我市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不相协调,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办 法:
一、政府要进一步树立人本主义的发展观念,切实在乞丐管理问题上建立公共服务的工作理念。城市乞丐作为一个特殊群体更应该得到关心,得到重视,政府不能忽视这一群体的生存、生活,解决乞丐的社会问题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部分,关心、关爱社会最底层群体的生命也是现代政府的本职义务。政府应当把乞丐的管理作为城市公共服务的一部分,进行通盘考虑,有预算、有检查、有督促、有约束和激励。
二、政府可以出台城市相关区域禁乞的法规,如:红绿灯路上,不仅乞讨者自己有生命危险,也给交通造成困扰。对于造成社会秩序影响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对于构成犯罪的要交由公安机关依法严惩等。同时政府可通过媒体宣传,告知市民在禁乞区不要施舍。
三、政府要完善救助站的功能,加强管理,让真正的乞丐愿意前往救助站接受救助。
1、改善救助站生活条件,满足乞丐们的基本生活。
2、建立健全遣送法规,要建立起与乞丐当地民政部门的联系渠道,实现有效遣返。对未满16周岁、有智力障碍和精神病的流浪乞讨人员依法实行保护性救助,分别送至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站、精神病院及有关医疗机构进行救助和治疗。
3、建立救助站的社会监督机制,通过监控系统公开及互联网公布,并引进媒体的监督。保障乞丐在救助站的合法权益及生活保障不受侵害。
4、引导社会公益团体及爱心人士走访和关心救助站里的乞丐。让乞丐们接受捐赠,提高生活水平和感受社会的温暖。
四、依法查处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各种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以乞讨为掩护从事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特别是针对拐卖妇女儿童致残来骗取市民同情来乞讨的违法份子,进行专案调查和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