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宣传部答复:
市人力资源局:
收到转来的市政协第20150328号提案,市委宣传部作为会办单位,现把我部的有关工作材料提供给贵单位,作为贵单位回复尹利平委员的参考和借鉴。该提案中概述了东莞30多年来在当地居民和众多新莞人的共同努力下,创造了奇迹,提出要充分发挥其中的优秀人才的典型示范和榜样引领作用,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为东莞的转型升级提供坚实的后盾,并对如何善待这些人才提出了很好建议。针对其中涉及到我部的有关工作,谨此回复。
近年来,我部每两年开展一次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到目前为止已经评选表彰了四届。今年开展第五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从2012年起,我们每个月都评选“东莞好人”,并从去年开始,坚持每个月在各镇街轮流举办入选名单发布仪式。从2014年起,我们还每年举办“东莞最美人物”评选宣传活动。针对每届评选出来的道德模范、“东莞好人”、“最美人物”,我们都举办隆重的表彰颁奖典礼,对这些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进行表彰宣传,对他们的先进事迹在东莞日报、东莞时报、东莞广播电视台、东莞阳光网、东莞时间网、东莞文明网开辟专栏专版,进行充分宣传和广泛、深度的报道,倡议广大市民向这些先进人物学习。今后我们将继续做好这项工作。
该提案提出的对获奖人士通报表扬并向其家乡通报的建议非常好,今后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探索向这些先进人物家乡通报的途径和方式;针对其他部门评选出的先进典型,我们也将及时跟进,协调市直媒体和驻莞媒体进行大力宣传报道,彰显其感人事迹、传播正能量。
团市委答复:
尹利平委员:您提出的《关于给予对东莞做出贡献的优秀人才激励措施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人才建设工作的关心。我委对您们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们的提案非常好。提案中通过大量事实,对我市如何留住、培养人才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这对于我市进一步做人才强市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我委结合自身工作,现答复如下:事业兴衰,关键在人。我市要加快转型升级、全面深化改革、创新社会治理,关键在人才,希望在青年。我委历来高度注重青年人才培养,通过提高青年素质能力、维护青年权益、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搭建创新创业平台,留在、吸引青年人才。下来,我委将把引导、激励、帮助、支持青年人才摆在更为突出的战略位置,最大限度协调部门资源、整合社会资服务青年人才,为东莞创新发展奠定基础。一、提高维护青年人才权益工作水平一是加强维权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动基层团组织以及12355服务台、志愿服务组织、青年维权岗、青年服务中心等青年服务组织和机构建设,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二是畅通青年人才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依托亲青家园、青年活动中心、青年维权岗等优势媒介广泛开展青年法治教育,通过图解、微信推送最新政府政策,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三是整合参与维权工作的力量。整合多方力量深入参与青年人才维权工作,全面深化“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构建社会化维权工作体系,为青年健康成长“挡风遮雨”。二、做好异地务工青年人才服务东莞是一座外来人口高度集中的城市,共青团工作要立足实情,切实做好异地务工青年人才服务工作。一是丰富服务内容。大力服务好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人才东莞”发展战略,围绕“两新”组织青年在城市融入、学习成才、婚恋交友、身心健康、文化体育等方面的迫切需求,开展形式多样、贴近青年的服务项目。二是助推青年成长发展。继续实施“圆梦计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选树优秀学员典型,完善校外活动班级的建立、服务和管理制度,形成学员跟踪回访机制。三是提升青年幸福指数。大力推广“粤团聚”青年婚恋交友平台,力争每个镇街每季度举办一次注册会员联谊活动。持续开展福彩夏令营、福彩育苗计划、“玫瑰节”等活动,承办玫瑰学堂——健康交友婚恋培训讲座。三、营造青年创新创业创优良好氛围推动青年创新创业创优是凝聚青年人才的重要切入。我委将进一步鼓励青年锐意创新,以“挑战杯”、“邮储杯”、学术科技节等大赛为牵引,市级层面举办青年创业项目交流会,基层举办创新创业大赛,激发青年创新活力。主动走访人力资源局、科技局、经贸局、工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镇(园区)内的创业扶持政策库、培训资源库,服务青年自主就业、自强创业。以目前建立的五大孵化基地为试点,不断推进东莞市青年创业孵化基地标准化建设,结合镇街产业特点,推动全市范围内创建一批特色鲜明的青年创业孵化基地。加强与邮政储蓄银行、东莞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促进更多创业项目孵化和落地。促进青年岗位创优,深化创建青年文明号品牌内涵,推动青年立足岗位争先创优。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市青年人才培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市人力资源局答复:
尹利平委员:您在市政协第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对东莞做出贡献的优秀人才激励措施的建议》收悉。您在提案中详细阐述了关于充分发挥我市优秀人才作用的意义,并从表彰激励、人才培养、深度宣传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根据政府职能划分,目前“优秀新莞人”、“五一劳模”、“东莞好人”等评比表彰项目以及后续服务工作由不同部门负责实施。现综合市有关部门情况并对您的建议答复如下:一、目前我市主要评选表彰项目开展情况(一)关于道德模范、“东莞好人”、“最美人物”评选表彰情况。此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其中: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每两年开展一次,至今已经评选表彰了四届;“东莞好人”从2012年起每月评选并坚持在各镇街轮流举办入选名单发布仪式;“东莞最美人物”评选宣传活动从2014年起举办。针对每届评选出来的道德模范、“东莞好人”、“最美人物”,市委宣传部都举办隆重的表彰颁奖典礼,对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进行表彰宣传,对他们的先进事迹在东莞日报、东莞时报、东莞广播电视台、东莞阳光网、东莞时间网、东莞文明网开辟专栏专版,进行充分宣传和广泛、深度的报道,倡议广大市民向这些先进人物学习。(二)关于各级劳模服务和管理工作情况。此项工作由市总工会负责,其主要做法有:一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好劳模推荐评选工作。不断完善推荐评选方法和评选程序,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通过自上而下的民主推荐和层层审核的严格把关,严格按照有关评选条件和评选要求,抓好推荐评选的各个环节工作,务求使每一次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工作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精,使我市评选的全国劳模、全国五一奖章、省劳模、省五一劳动奖章和市劳动模范,都是我市各行各业的杰出代表。二是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深入宣传劳模先进事迹。为弘扬先进、倡导新时期劳模精神,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在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中,选取出一批典型人物先进事迹,组织东莞电视台、东莞电台、东莞日报、东莞时报、东莞阳光网、东莞时间网六家媒体,在五一前后进行“中国梦?劳动美——展现劳模新风采”系列宣传报道。力求在全市上下营造尊重劳模、关心劳模、学习劳模的良好社会氛围,用劳模精神引领风尚、凝聚力量、鼓舞士气、激发干劲,使劳模精神成为激励广大劳动者投身我市经济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三是广泛开展劳动竞赛活动,团结引领职工建功立业。深入开展“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二五”主题劳动竞赛,全市2万多家企事业单位,近290万职工参与其中。通过开展具有不同行业特点的劳动竞赛活动,在活动中涌现出一大批获得市五一劳动奖章、市工人先锋号等荣誉称号的先进个人。通过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在行业中树立标兵的形式,对在技能竞赛中涌现并贡献突出的优秀选手,加大宣传其事迹并推动企业加大奖励力度,优先予以晋升和提薪,发挥先进人物带动引领作用。四是完善劳模激励机制,落实劳模津贴和奖励政策。目前,我市劳动模范荣誉津贴待遇落实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其中全国、省级、市级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部级劳模以及参照享受劳模待遇已由部队转入地方工作的立功人员,按其参照享受的级别,相应领取全国级、省级、市级劳模的荣誉津贴,这一做法在全省是最早实行的。截至2015年5月,我市由省财政发放劳模荣誉津贴的有136人,每年发放金额约为34万元;由市财政发放的有380人,每年发放金额约为50万元。对于2001年5月后评选出来的劳模实行一次性奖励,全国和省级劳模奖励1万元,市劳模奖励5千元,各有关单位都能认真执行有关的奖励政策,及时给予奖励,这也是全省劳模津贴待遇和奖励政策落实得最好的地级市之一。五是加大劳模服务力度,切实当好劳模的娘家人。每年发放《劳模信息登记表》,及时了解我市各级劳模和困难劳模的基本情况。完善劳模服务长效机制,每年中秋前夕召开“贺中秋、迎国庆”茶话会,组织劳模欢聚一堂,同庆佳节,共叙情谊。首次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劳模先进事迹宣讲报告活动,先后在桥头技研新阳电子有限公司、企石先锋号职工服务中心举行劳模先进事迹宣讲报告会,专门邀请了出身于企业一线的陈献等4名劳模代表,面向职工讲述自己的成长历程,在职工中传递正能量。分批组织劳模参加疗休养活动和进行健康体检,关心劳模的身体健康。为困难劳模发放补助金,认真做好各级劳模的生活状况调查,积极引导各级工会做好困难劳模补助金的申报工作,为我市多名有需要的劳模送去便利。(三)“优秀新莞人”评选表彰情况。此项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局负责,自2009年以来已开展四届共评选出569名东莞市“优秀新莞人”,并享受如下优惠政策:获得市“优秀新莞人”荣誉称号的,由市政府颁发东莞市“优秀新莞人”荣誉证书;赠送广东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甲种2006年版),保障期限为三年;东莞市“优秀新莞人”申请入户的,可通过积分制入户“条件准入类”直接申请入户,有效期为5年;未申请入户的市“优秀新莞人”,其子女可入读工作单位所在镇街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有效期为5年。为充分发挥“优秀新莞人”的作用,我们的做法主要有:一是引导参与司法监督。目前,已有31个镇街117位“优秀新莞人”应邀参加市中级人民法院45批次庭审听审、评议、座谈和宣判大会活动,有效提高新莞人参与司法监督的社会责任感和市民归属感。二是发挥新莞人建言献策作用。利用中秋节、春节等各种节日邀请新莞人参加迎春茶话会、“三八”妇女节茶话会、座谈会,充分听取新莞人对我市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制度创新、新政策出台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合理科学部分吸收到政策制定和落实中去,有效发挥新莞人建言献策作用。三是引导优秀新莞人参与公益服务。创建社会服务实践基地(点),紧紧围绕“感恩东莞、回报社会、互助共进”等活动主题,吸引历届“优秀新莞人”参与社会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倡导全社会培育感恩、引领回馈社会的良好道德风尚,服务基层群众、服务社区,履行和强化市民义务和责任,发挥模范榜样作用,进一步树立良好形象。以获评的东莞市历届“优秀新莞人”为参与主体,积极发挥“优秀新莞人”在教育、医疗、保健、特殊群体服务等各领域的自身资源优势,开展包括法律服务、保健服务、心理服务、家庭服务、困难帮扶、主题服务日、关爱新莞人子女活动等。四是强化后续宣传报道。借助广播、报刊等媒体,专题宣传报道往届“优秀新莞人”先进事迹,激励广大新莞人创先争优。邀请有典型事迹并愿意接受采访的“优秀新莞人”参加东莞广播电视台《城市的声音》节目访谈,为“优秀新莞人”搭建展示自我、宣传自我平台,通过“优秀新莞人”讲述自己在东莞工作、生活真实历程和感悟体会,唤起观众的认可和关注,讴歌真善美,为全市新莞人树立标杆榜样,引领城市主流。以我市打工文学刊物《南飞雁》为宣传载体,选择部分“优秀新莞人”在“头雁高飞”栏目分期刊登宣传个人创业、打工成长之路的事迹,激励全市广大新莞人实干进取,成就人生梦想。邀请“优秀新莞人”参加“我的打工成才路”大型巡回演讲等文化活动,努力为新莞人打造展现才艺、丰富业余文化生活的平台。邀请多名“优秀新莞人”参加东莞电视台新莞人成长历程拍摄,不断提升“优秀新莞人”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在全社会树立“优秀新莞人”标杆作用,引导和激励广大新莞人积极投身我市经济社会建设。二、下一步工作打算根据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5年2月下发的《关于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注意事项》(粤人社函〔2015〕381号)明确提出:“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除党中央、国务院及中央国家明确规定必须开展的以外,严格按照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公布的我省77项保留项目执行,未列入目录的一律停止。地级市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举办自行设置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此前,市委、市政府也出台《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何规范各类考核检查评比表彰活动的意见》(东委办发〔2013〕10号),提出由市纪委、市监察局等部门从严把关,巩固清理成果,严防活动反弹。为此,我们认为目前并不适宜继续开展有关评比表彰活动。但对于已经评选出来的各类优秀人才,我们将会同市委宣传部、团市委、总工会等市相关职能部门,继续做好后续服务工作,具体包括:一是探索向获奖人员家乡通报的途径和方式。结合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对获奖人员通报表扬并向其家乡通报的建议,今后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研究探索向这些先进人物家乡进行通报的途径和方式,让其家乡人民了解他们为东莞做出的贡献,增强获奖人员的自豪感和荣誉感。二是完善优秀人才的参政议政机制。根据《东莞市高层次人才代表列席市重要会议暂行办法》(东委办发〔2011〕8号),下来我们将积极鼓励在莞优秀人才列席市党代会、市委全会、市人大与市政协相关会议,以及市其他相关制定重大政策或讨论重大议题的会议,充分发挥优秀人才的智囊和示范带动作用,推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三是加大宣传报道。充分利用东莞电视台、东莞电台、东莞日报、东莞时报、东莞阳光网、东莞时间网等主流媒体,针对“优秀新莞人”、“东莞好人”、各级劳动模范以及优秀人才的典型事迹开展系列宣传报道,进一步彰显其感人事迹,传播正能量。四是加强人才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开通微信公众平台,向受表彰的优秀人才及时发布通知公告、工作动态、配套服务政策等相关信息,搭建优秀人才的沟通交流平台。探索在大中型企业及工业园区设立“幸福e站”,面向企业员工开展“积分入户”、“积分入学”等人才政策宣传,提供人才入户、职业技能鉴定、相关代收代办服务。探索试行“东莞优才卡”制度,对符合入户条件但放弃入户申请的各类人才,凭优才卡,可在我市享受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和优惠政策。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发挥行业协会在人才引进、培训、交流、评价、竞赛、激励等方面的作用。五是优化人才入户政策。去年,我市出台包括《东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东莞市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实施细则》和《东莞市积分制人才入户实施细则》的“1+2”人才入户新政,全市已办理人才入户8000多人。今年,我市将研究进一步放宽人才入户限制,探索实行企业自评人才入户,逐步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的人才落户问题;在高端引领的基础上,将比较年轻、具有一定技能的实用型中层人才纳入准入范围。六是打造特色人才服务品牌。针对人才的个性化需求,为人才量身打造创客沙龙、人才周末、单身青年人才派对、人才音乐会等系列活动,进一步丰富在莞创新创业人才的文化生活。最后,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衷心希望您能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办理单位: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东莞市委宣传部;东莞市团市委;东莞市总工会